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多地房贷利率升至3%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多地房贷利率升至3%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贷利率新政今天起正式实施,你的房贷月供涨了吗?
贷款利率新政的实施,其主要目标在于将贷款利率市场化,进一步促进资金流入实体经济,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对于房地产市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确保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本稳定。这次利率并轨改革,房贷的利率由基准利率变为参考LPR,参考的基准变了,但利率水平不能下降。
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在此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对原先已经正在月供中的贷款客户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依然按照当时与银行约定好的贷款利率进行还本付息;对于新政执行后签订房贷合同的客户来说,他们约定的房贷利率必须是以LPR为定价基准,在此基础之上进行上浮。
从图中可以看出,在10月新政执行后,各一二线城市首套房均有不同程度上涨,但是浮动不大,均在100元以内。例如北京首套房月供上涨6元、二套房上涨12元;上海首套房上涨31元、二套房上涨38元。
值得注意的是三线城市,部分城市出现下降的情况。例如佛山首套房月供下降了101元、二套房月供下降了115元。整体来看,三线城市大部分持续稳定,但存在下降的可能。
综上所述,在房贷利率新政实施后,整体来说,月供基本保持平稳。不同的是:一二线城市的首套房、二套房月供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但整体涨幅不明显;三线城市的首套房、二套房月供出现了小幅下跌!但是形成政策导向的可能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房贷新政
2019年8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宣布:自2019年10月8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10月8日(也就是昨天)是新的房贷利息执行日,按照央行的规定,从昨日开始,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再也不是以往基准上浮多少,而是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即房贷利率(10月)=LPR利率(9月)+加点。
PS:LPR利率是每个月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的,2019年9月20日,LPR改革后迎来第二次报价,9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1年期LPR为4.20%,较8月份的报价4.25%减少0.05%;5年期以上品种报4.85%,与8月份的报价相同。
另外此调整主要针对的是新发放的房贷客户,对于原有的旧客户,贷款利率不变,仍然维持原来的水平,所以10月8日起的新利率政策对旧的房贷用户没有影响。
新客户的利率有上涨吗?
在新政之前,我国的房贷利率基本都是执行基准利率上浮一个固定的比例,比如首套房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10%,目前央行5年期及以上的房贷利率为4.9%,按照基准上浮10%,即贷款利率为5.39%。那么执行新政后首套房的利率是升是降呢?由于各地的规定不一,本次我们以南京为例,如下图所示,新政后,南京地区的整体房贷利率较新政之前有一定的小幅度上升。
利率换锚之后,按照原来的基准利率方式计算,南京大部分银行首套房利率上浮15%,房贷利率是5.635%,比以往多上浮5个百分点,以首套房贷款200万,贷款时间30年为例,首套房月供相较于上浮前每月增加18.96元/月,但对购房者的实际负担增加并不明显。
新房新政在10月8日正式实施了,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基本上没什么变化,和之前的预期相符。
所谓新房贷利率,就是将原来在央行贷款基准利率(目前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为4.9%)上进行浮动,变为通过LPR报价利率(9月份最新五年期以上LPR报价利率为4.85%)加点的方式形成,首套房贷利率不能低于LPR报价利率,二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LPR加点60基点的利率水平,使利率更加市场化。
那么实施新房贷利率后有多大变化呢?
以北京为例,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首套房为LPR利率加55个基点,即4.85%+0.55%=5.4%,二套房为LPR利率加105个基点,即4.85%+1.05%=5.9%。而在实施新房贷利率政策之前,利率为首套房上浮10%,即4.9%*110%=5.39%,二套房上浮20%,即4.9%*120%=5.88%。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新房贷利率有很小的上浮,首套房上升了0.01%,二套房上升了0.02%。当然,不同银行的利率也不完全一样。
上海因为之前房贷利率一直很低,新规也有例外,上海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LPR减20基点,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60基点。以9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4.85%来计算,房贷利率为首套房最低4.65%,二套房最低5.45%。
其他城市的话,基本上也是一个平稳过渡的情况,有些地方小幅上涨,有些地方小同步下降, 总的来说,新房贷利率与老房贷利率水平基本上非常接近,对房贷月供来说,原来买房的贷款完全不受影响,新购房的贷款则根据实际贷款利率会有小幅变化。
新的房贷政策今天开始正式实施,上海和深圳比较有代表性,我们一起来看看是什么情况。
上海首套房贷款利率在LPR的基础上减少20个基点,也就是4.85%-0.2%=4.65%,二套房贷为LPR+60个基点,也就是5.45%;
- 深圳首套房贷款利率为LPR基础上增加30个基点,也就是4.85%+0.3%=5.15%,二套房贷为LPR+60个基点,也就是5.45%。
由于现在的房贷政策是一城一价,所以判断利率上涨还是下跌,需要对比原来的商业住房贷款利率才行。
从深圳的情况看,此前深圳地区首套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5%,也就是4.9%*1.05%=5.145%,现在是5.15%,基本与原来持平,100万元20年期贷款月供仅增加2.78元,与之前人民银行公布相关信息比较吻合,房贷利率总体稳定,不降低。
- 和深圳相比,上海情况就非常特殊了,人民银行在公布房贷新政的时候,明确提出首套房贷最低利率为LPR利率,各城市在LPR的基础上加点形成最终利率。但是,上海不但没有加点,反而减少20个基点,使得首套房贷利率低于LPR,这在其他城市可能是不会发生的。据悉,之前上海的首套房贷利率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按95折,也就是4.9%*0.95=4.665%,现在的首套房贷利率为4.65%,略低于之前的贷款利率,这样,同等贷款额度和期限,上海的月供会略有降低。
总体上看,上海和深圳的新房贷利率和以前相比变化非常小,具体到每个银行和贷款人,贷款利率可能还会有细微的差别,这也符合利率市场化的要求,估计今后房贷利率会在一个区间内波动,不可能一直保持不变。
10月8日起,新的房贷利率政策开始实行,很多购房的朋友关心自己以后的房贷到底是涨了还是降了,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你的房贷合同是在10月8日之前签订的,则还是按照过去“央行基准利率+浮动利率”的贷款利率执行,新的LPR利率政策对你没有影响,但是,如果你是在10月8日之后签订的房贷合同,那么就要按照LPR房贷利率政策来执行了,另外,如果你是公积金贷款的话,则无论是在之前还是之后办的,都不受新的房贷利率政策影响!
根据央行发布的最新的LPR房贷利率政策规定:自10月8日起,首套房房贷利率不得低于最近一期LPR利率,二套房房贷利率不得低于(LPR利率+60个基点)利率。不过,从最新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上海的首套房利率却低于9月20日发布的LPR利率20个基点,为4.65%,这个感觉有些奇怪,这明显与央行的规定相违背的!
目前,北京的商业个人房贷利率是:首套房利率不低于(LPR利率+55个基点),二套房利率不低于(LPR利率+105个基点),即:如果按照9月20日的LPR利率4.85%计算,北京首套房利率不得低于5.4%,二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5.9%。
广州的房贷利率并未在央行规定的基础上“加码”,与央行规定的LPR利率不变,不过,深圳的房贷利率对首套房有所“加码”,深圳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LPR利率+30个基点),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与央行的规定一致(LPR利率+60个基点)。
从北上广深不同的LPR利率政策可以看出,新的LPR利率充分体现了“一城一策”、利率差异化的特点,每个地区根据自己房地产市场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利率政策,而不是一刀切,这是利率市场化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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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多地房贷利率升至3%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多地房贷利率升至3%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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