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宜宾一男子砍伤妻子后跳楼身亡, 你怎么看?
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这样砍伤妻子呢,能过就好好过,不能过就离婚啊,这样伤害了家人,更害了自己。你伤害的是你自己枕边人,是你的至爱,更是你的亲人,有什么事让这个人能对自己的妻子下狠手?更何况你也逃不了法律的治裁,你选择了自杀,这又何必呢,真是损了夫人又折兵,害人害己。真是痛心,在此提醒一下大家,不管做什么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夫妻之间,在没有孩子的前题下,实在没感情了,都过不下去了,离婚也是可以的。个人看法
台儿庄男子喷漆讨债,致欠款人妻子自杀身亡, 你怎么看?
根据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张某某等人因债务人王某某无力偿还债务,为羞辱王某某,给其施加压力让其尽快还款,遂使用红色自喷漆在王某某示范园办公室墙上喷涂“欠钱还钱,不还孬种”、“欠钱不还,孬种”等侮辱性词汇,致王某某之妻李某某精神受到刺激,当场喝下农药“百草枯”,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欠债还款,这个是大多数的正常观点,也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法律也允许个人采取私力救济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但维权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张某等人为了追讨债务,而通过公开方式发布或制造具有侮辱性语言,导致家属难以承受压力而自杀,也因涉嫌侮辱罪而被刑事追责。
所以,我们也建议债权人对于债权债务纠纷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避免为维护个人权益而采取过激行为,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侮辱罪等刑事犯罪。
案件情况:2015年12月12日15时许,被告人张某某伙同张某甲、贺某某、邱某某、朱某某(以上四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到王某某经营的某科技示范园向债务人王某某要债,因其无力偿还债务,被告人张某某为羞辱王某某,给其施加压力让其尽快还款,遂使用红色自喷漆在王某某示范园办公室墙上喷涂“欠钱还钱,不还孬种”、“欠钱不还,孬种”等侮辱性词汇,致王某某之妻李某某精神受到刺激,当场喝下农药“百草枯”,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某为索债使用自喷漆喷侮辱性词汇,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于2019年1月28日向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法院正在受理此案,几个问题不太明白,或者需要说明:
1、四年前的案件,为何到现在还没有结束?这个战线拉的似乎有点长啊。
2、是不是高利贷?如果高利贷,是不是涉及违法?实际上,对于民间的高利贷,利滚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也应该对这种高利贷进行治理和打击。
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即便是高利贷,你贷款的时候,也非常清楚,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既然知道是高利贷,也签订了相关的书面还款协议,到期了,你不还,那就是看老赖行为,人家把钱借给你,就是帮你,你却赖着不还,确实说不过去。
4、既然借钱,就需要有各种心理准备。你借了高利贷,不还钱,别人的钱也是钱,来逼你,甚至侮辱性言语,你这一点气都受不了,就要自杀,也证明你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丈夫借钱,你作为妻子受益,即便对方喷漆,你也必须坦然面对,不然,当初就不要去借钱。
5、相比较天天住在你们家,喷漆算是好的了,我看很多人为了讨债,直接住在欠债人家,或者关起来,不给吃喝,那才是恐怖,那才是熬人。
6、借高利贷前,想好,要有强大心理抗压能力,包括自己的老婆孩子,不然,就不要去借,都是成年人,需要预知风险。
7、借钱人使用侮辱性言语导致欠债人的老婆承受不了,导致自杀身亡,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主要责任,依然在于其老公和自己的承受能力太差,要一分为二来看待这件事。
虽然在判决书当中,只是针对该案的判决和定性,没有对欠债问题过多阐述,但从要债的套路来看,很明显这就是一起具有高利贷性质的民间借贷纠纷。实际上,这样的催债方式,和一些绝对的暴力催债手法比起来,还算是比较克制的了,仅仅只是喷几句话而已,并没有做出其它的过激行为。这种方式也是很多债主经常遭遇的“待遇”,算是很“和谐”的提醒了。
我认为死者的自杀,喷漆催债只是一个引子而已,债主在之前肯定多次和他们沟通讨要过,也不止一次上门催债,而且态度也绝不可能客客气气,很大程度上已经影响到了死者家里的正常生活,加之还款数额巨大,思想压力和恐惧心理交加,于是死者就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不出事就不算个事儿,但闹出了人命,那就必须有人站出来负责。
如果放贷的人是合法的利息范围,没有超过24%,那么是法律认可的借贷比例,如果借贷双方都认可,而且也有书面协议的话,那么还贷是必须的。哪怕是你妻子自杀,这个帐还是个帐,对方仍然可以继续要。
从这件事情来看,如果排除非法借贷的因素,我认为没有谁对谁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有什么好可怜的,你有困难,对方同样也有困难。契约社会,大家都要按规矩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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