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军人被戳嘴击毙暴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军人被戳嘴击毙暴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牺牲1个俄军士兵,就杀3个恐怖分子!“末日将军”能改变战局吗?
- 现场击毙杀人暴徒违反法律程序吗?
- 嫌疑人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警察可以开枪击毙或击伤吗?
- 如何评价山东一村庄内突现疯狗咬人,民警趴屋顶4枪将其击毙?
牺牲1个俄军士兵,就杀3个恐怖分子!“末日将军”能改变战局吗?
从古至今战争都是残酷的,是你死我活的厮杀,俄罗斯继承了苏联时期的核武及大部分常规武器,虽然没有了苏联时期的强大,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核战能力连美国都忌惮,俄乌战争打到现在,俄罗斯的战争目的还没有完全实现,甚至有一段时间打的也不是很好,乌克兰夺回了一小部分领土,导致俄罗斯不断更换前方指挥将领,刚被任命为俄乌战争前线总指挥的苏罗维金大将,在克里米亚大桥被炸后,采取了报复行动,对乌克兰的交通施舍,补给线、能源、军事指挥、通信设施、及乌克兰首都基辅进行导弹攻击,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打击乌克兰 ,至于说能不能改变战局,那就要看俄罗斯的战争目的能不能达到,如果短期达不到俄罗斯想要的战争目的,估计俄乌战争还会继续打下去,打到俄罗斯想要的结果才有可能停止战争。
俄罗斯不相信眼泪,但却能相信苏罗维金大将军的态度和执行力,这个在叙利亚反恐战场上被恐怖分子称为“末日将军”的人,到底有多大的能量,他能改变目前俄乌战事的困局吗?
刚被任命为俄乌冲突特别军事行动总指挥的苏罗维金大将,面对克里米亚大桥被恐怖分子爆炸,交通面临受困的局面,苏罗维金大将实施了他上任来的三把火,就是“以毒攻毒”,既然你乌克兰想要瘫痪俄罗斯的交通施舍,打他的补给线。苏罗维金大将当然毫不客气地将对乌克兰的能源、军事指挥和通信设施进行打击。结果,在10日、11日果然在乌克兰基辅和其他城市的这些设施都遭到了俄罗斯的导弹袭击,是俄军各部队对乌克兰本土发起了自冲突以来规模最大的导弹“集中打击”。乌克兰政府一下子恐慌起来,再也没有先前收复失地中体现出来的得意忘形。
苏罗维金不能一下子改变俄乌冲突的战局,但他是左右战局跷跷板中的关键性人物,只要他能够坚定地执行普京总统的战略思想,把握时机,在实践中把战略和战术加以消化和运用,战局获胜的天平就往俄罗斯这边倾斜。
所以,不要小看苏罗维金这个总指挥的作用,这就是笔者的看法。
“末日将军”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把俄罗斯对乌克兰的特别军事行动升级为反恐战争了。这样一来,战场上杀死俄军的再也不是乌军和北约雇佣兵了,而全部是恐怖分子。对待恐怖分子,俄罗斯再也不会心慈手软了,而是会动用比恐怖分子更恐怖的手段打击。直到恐怖分子要么在恐怖打击中死亡,要么在恐怖打击中心惊肉跳地逃亡!
俄军与恐怖分子的死亡比例为1比3,这是“末日将军”的新战略目标!如果这个战略目标能达到,当然能改变战局。
从慈不掌兵的角度上考虑,这位将军的话有气魄,但是战争不是说说而已,战争需要智慧的分析.聪明的用兵。是否周到细致的谋划攻守搏杀,是否避实就虚,用小代价,换取大成果,以前的成绩都是历史,现在的手段强于对手.才是优秀将帅的旗帜,我们只能拭目以待,只有看一看今年秋冬季与明春战场效果如何,才能知道这位将军到底行不行。
这位大将是有理想信仰意志坚定的人,是条汉子,是国家的忠臣良将,当年所部师长政委叛变投靠叶利钦,他是当年唯一武装反对叶利钦政变的营长,带领部下和叶利钦的支持者对抗,尽自己的力量保卫苏联,他率领20辆步兵战车和1辆装甲侦察车阻止叶利钦派暴徒冲击,击毙打伤一些暴徒。人员以及弹药不足以支撑突进广场紧急状态委员会失败后,苏罗维金为此被捕,坐牢七个月。
他反对叶利钦,但是有本事,叶利钦也只能用他,亲自签署命令释放他,并且给他升官,他之后在俄罗斯历次战争中战功卓著,一级一级干到大将。
现场击毙杀人暴徒违反法律程序吗?
现场击毙杀人暴徒是否违法要依实际情况而定,如果鸣枪示警三次,暴徒依然无视警告和警察威慑继续行凶或暴力袭警情况下被开枪击毙,属于正当防卫且依法制止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不违法,如果鸣枪示警后暴徒抵止抵抗束手就擒,依然被击毙就构成了违法。
这个问题看什么情况下,如果暴徒继续伤人,不听警告可以开枪击毙,如果暴徒放下徒刀不在伤人,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击毙属违法的,虽然暴徒该死,但是他放下徒刀不伤人,这种情况需要不是击毙,是抓捕,了解案例真相,不能击毙,如果继续伤人,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警察可以开枪击伤,或击毙,是合法的。
能活捉谁都不可能去选择刻意击毙的,但在形势危急的状况下,罪犯做困兽犹斗的疯狂抵抗,严重威胁到缉捕警员和周围无辜群众的生命安全时,该击毙就必须毫不犹豫的予以击毙,不能再让搭上好人的生命来实现对所谓杀人暴徒的活捕!
嫌疑人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警察可以开枪击毙或击伤吗?
可以。但要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能不开枪的,坚决不开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下称《条例》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该条第十四款,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所以,当嫌疑人将刀架在自己脖子上时,警察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形下,是可以对嫌疑人实施击伤或击毙的。
因为其一,嫌疑人的刀属于等危险物品中的一种。其二,嫌疑人将刀架自己脖子上的目的只有两种可能一一畏罪自杀和抗拒抓捕。而一般情况下畏罪自杀的可能性很小,真正一心想自杀的是不会与警察对抗而自杀的。那么就只能是抗拒抓捕了,而抗拒抓捕又会是两个原因一一自己逃避惩罚和掩盖共同犯罪,或者两者兼顾。如果抗拒抓捕的人是抢劫、杀人、爆炸、纵火、投毒等法律规定的重刑案嫌疑人,当然有必要使用武器。但要是一般性的小偷小摸、赌博、打架等应该不在可使用武器的范围之内。
还有,使用武器还必须遵守以下《条例》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或立即停止使用武器。一、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孕妇或儿童的。但不包括法律规定的重刑犯嫌疑人。二、犯罪分子停止继续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和犯罪分子失去继续犯罪能力的。
因此,当重大嫌疑人想利用自杀自残等方式威胁抓捕警察而借机或继续实施犯罪,或逃脱法律制裁的时候,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击伤或击毙。当然,能有效控制在击伤范围内更好!
应该是先和嫌疑人谈判吧,如果成功了,放了人质最好了,那就不应该开枪。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力。如果是谈判不成功,应该是警告吧,再不行应该是尽量击伤吧,也能释放人质,再不行,如果可能造成更大的影响,应该就是击毙了,我是猜的,你看看就行😁
准确的说,只要暴力威胁到生命安全。警察就可以开枪。但是现在警察的时间都大部分用在繁杂的工作中。基本没有训练时间。那就真不好说了,开枪没把握的话。还是最好别用枪。等待狙击手到场为好。
公安机关在处理暴力犯罪时在危急时刻可以使用枪支。公安部《枪支管理条例》对于警务人员使用枪支有明确的规定,在杀人,绑架,投毒,放火等暴力犯罪时可以开枪击毙,但是一般情况下使用枪支必须事先警告,对于口头警告停止犯罪的不能使用枪支!
如何评价山东一村庄内突现疯狗咬人,民警趴屋顶4枪将其击毙?
前一阵,在河南信阳固始县,发生流浪狗伤人事件,15人被疯狗咬伤,疯狗被民警击毙,这一次,是在9月4日的山东德州平原县王杲铺镇马庄村,一疯狗咬人,后王杲铺镇派出所联合平原县公安特警,果断将疯狗击毙,成功解救被疯狗围困的一名老人和一名儿童。
不管怎么说,对面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民警果断出击,射杀疯狗,一点没错,不要说是狗了,疯人攻击人,咬伤人,危害人类的时候,也必须立即将他击毙,何况是狗呢,人权大于狗权,狗作为畜牲,出现伤及人类的时候,那就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他射杀。
这些年来,流浪狗疯了,频繁伤人事件发生,也经常有媒体报道警察击毙伤人的疯狗,说明什么问题呢,流浪狗确实对我们生活带来一定的威胁,特别是那种疯狗,对大人小孩老人,都有有威胁,因此,城市需要加大对流浪狗的治理,特别是要对那些遗弃狗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罪恶源头还是养狗人,凭心情养狗,不想养了,就把它扔掉,如此,自然不妥当,是导致流浪狗增多的主要原因,说白了,还是这些养狗人太坏了,随意遗弃狗的行为,要大力打击。
昨天晚上做了一夜梦,梦见被好多狗咬,今天打开手机就看到了这条消息,真的好巧啊!
好吧,我们来正式看一下这件事。
这条疯狗不是在闹市中,而是出现在村庄之内,有一条疯狗把一名老太太和一名儿童堵在了屋里面,当地派出所联合公安特警将狗击毙。
成功地解救了里面的老人和儿童,我们害怕的并不是被狗咬,而是它们身上的狂犬病,这样的病根本无药可治,因此遇到这种情况,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报警,不要盲目地去采取行动,以免被狗咬伤造成不好的后果。
因为发生的事是在农村,可以这么说在农村的狗基本上没有打过狂犬疫苗,基本上都是散养的,而看样子这条狗还不小,在城里肯定不允许饲养,再加上村里的年轻壮士都出去了,留下的多半是老人和孩子,出现了疯狗咬人的事件,如果没有警察的帮助,真的会出现危险。
通过警察枪击疯狗这件事,我们也可以看出,对待狗咬人必须采取铁腕措施,绝对不能心怀仁慈,这和爱不爱狗没有关系,再一次感谢民警的帮助!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一定要文明饲养,按照规定饲养,我们看到了太多人被狗咬后而死亡的现象,即使狂犬疫苗也不是100%可以预防住的,不能让我们最忠实的朋友成为了我们最大的威胁。
9月4日,山东德州平原县王杲铺镇某村,一名老人及儿童被疯狗困在院中无法出门,警察爬上屋顶连续开枪4次将疯狗击毙。
像这样的疯狂咬人事件在农村时有发生,农村养狗相较于城市比较粗放,很多家庭养狗都是散养,狗一般只在吃饭和睡觉时候才回家。很多发情期的狗在街面游荡,一不小心可能就多出一窝小狗,而这些狗由于无人照顾,成了名副其实的流浪狗。
狗虽通人性,但毕竟是动物,发疯咬人在所难免,而且这些狗既没有狗证,也不打疫苗,所以对人危害性极大。幸好警方处置及时果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其实比疯狂咬人让人担心的是留守老人和儿童问题。
进城务工确实给很多农村家庭带来了物质条件改善,但同样带来了很多现实问题,老人无人照顾,孩子缺乏关心和教育。在农村经常看到六七十岁老人还在田里辛苦劳作,孩子们早早辍学,在社会上混甚至犯罪。
像这位被困爷孙俩,假如被狗咬伤咬伤很久都不会有人发现,子女打工回挣再多钱可能也无济于事。
一起警方击毙疯狗事件让人欣慰和大快人心,但背后隐藏的问题不能忽视。
我也承认,有家的地方没有工作,有工作的地方容不下一个家,但还是希望大家能到平衡点,多尽一些孝,多给孩子一份成长的陪伴。
有一只狗发疯,你××敢说所有狗都是疯狗?有一个人是杀人犯,你××敢说所有人都是杀人犯?吃狗肉××休要借题发挥!
这是一位爱狗人士的真情表白,对提问者提出了强烈的批评。由此,我想向普天下的爱狗人士问一句,疯狗咬人、警察同志射杀狗救人一事有什么不妥吗,违反了哪一条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是人命大还是狗命大?是人权大还是狗权大?
你们还要上演一出围堵执行任务警察同志的闹剧吗,要记住,我们是法治国家,容不得你们胡来。
每天都能看到遛狗不拴绳之人,都能看到遍地狗屎,而且将小区前的空地上摆上骨头、扔上食物,任意大狗随意走动,而边上就是在健身器材上锻炼的老人和小孩。你家的狗不咬人,不代表它永不伤人,狗是动物,不完全听得懂你的话。
而流浪狗更是爱狗人士的产物,他们始乱终弃,不承认自身原因,反而对国家强力机关、政府部门、小区物业和义士捕捉流浪的行为大加指责。发生过攻击警察履行职责、上路围堵运狗车辆、围困贩狗商贩、上门声讨打狗人士等种种恶行。
我认为他们的行为与国家法律法规对抗,与国家民俗民情对抗,与历史发展的方向逆向而行。在强调保护人权的今天,他们却将狗权抬到了桌面上。
再说一句,他们的至理名言就是:爹亲妈亲不如狗亲。亲爹亲妈死了,你能哭几声,狗死了,你得跟着恂情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军人被戳嘴击毙暴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军人被戳嘴击毙暴徒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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