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卖员编造谣言被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外卖员编造谣言被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外卖内40多只蟑螂,点餐男子目前已报警,无良商家究竟如何处理?
外面你要说40只了,我肯定不相信,你要说有个四五只,甚至10只我都有可能相信。不管这事情是一个怎么样的事情,但是有蟑螂这是肯定样的事情。其实这件事情他们报警都是没有用的,因为警察不管这些事情了,就应该去举报的食品卫生,
外卖内40多只蟑螂,男子已经报警,无良商家究竟如何处理?
很显然外卖吃出40只蟑螂,这是在炒作或者造谣。点餐男子吃到蟑螂为什么不联系商家给退款,或者是重新在别的商家下单填饱肚子。吃出蟑螂就报警,这显然是在浪费警力。一个正饿着肚子要点外卖的人,还有心情去报警,真是搞笑。
我感觉这是饿出了阴影,我也经常点外卖,吃到头发这不奇怪,但我从来没吃到过40只蟑螂,是不是我眼神不好使了。
别说你吃到40只蟑螂,就算你吃到了一只小强,联系商家分分钟给你退钱,还会重新做一份赔偿给你。商家最怕的就是投诉了,如果在平台上投诉餐品有问题,平台会马上把钱退给你,还会处罚商家。
吃到蟑螂就报警,警力就被你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耽误了。报警有什么价值呢,是你吃完中毒了,还是压根儿就没吃。假设真的有蟑螂,你还会吃吗?你不会吃,对你没造成什么重大损失还报警。万一是故意栽赃陷害,报警可能反被抓。
商家应该如何处理?
现在外卖商家基本上都装有监控,防止骑手拿错餐或者多拿餐。当然监控还有其他目的,我就不详细说明了,有监控就有图有真相了。商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或者平台调查即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你认为吃到40只蟑螂是真事儿吗?
我觉得有可能会反转,如果有40多只蟑螂,那么商家要有多眼瞎才没有看到?自己做的东西,再瞎也至于这么多,除非商家根本没看,直接拿的成品,那么就是保存问题,或者是生产厂家的问题。不过无论怎么说,商家都有责任,所以还是等警方调查清楚再做决断
我觉得这不可能是真的,除非商家眼瞎,眼瞎也不可能,哪里就找齐40个蟑螂呢?
商家也不容易,谁知道会遇到什么买家呢?被讹上了吧?
我觉得做人还是实诚点好,或者讹人也要有点智商才行。
面对王某文和张某妻子的质疑和反击,阿里周某为何还不出面回应?
周某不出面回应,可能觉得没必要回应,因为各种疑问网友都有相应的答案,就是她回应了,不相信的仍然是不相信。
我也有个疑问,就是阿里王某和华联张某的手机好像只能接听电话。
阿里王某接到同事的电话后,本来可给周女先打个电话问问情况,硬是不嫌麻烦,要亲眼看个究竟。
华联张某也是连话费都一毛不拔,两次接到周女的邀请电话,跑错了酒店,都不回个电话就自个回家睡觉,让人家周女空等。
唉!连电话费都节约的人,周女还想在人家身上揩油,岂不悲哀!
因为周女士自己心里很清楚,从头到尾都是她精心策划的高级仙人跳!她前面的言论已经漏洞百出,她根本无从回应!她再出来说话只会更加漏洞百出。一个谎言需要十个谎言来掩盖!她掩盖的过来吗?所以,对她来讲,闭嘴是最佳选择!
阿里周女才是此案件的祸首元凶!她有何脸面出面回应?!强烈支持受害者上诉状告谎渣周女!狠毒莫过妇人心啊!可以想象今后职场拒绝女性,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行业新规!否则男性将人人自危!一定要记住古人的警世良言:“行船走马,不载孤女。”,“家有闲屋,不住独女。”,“席间有女,必定有局。”……古往今来,善于撒谎编造故事,是社会上许多无良女性的天性!当今社会,但凡涉及男女两性关系的事件基本上都是以女性恶人先告状出炉,最后事实反转而收尾,“清华腚姐事件”,“公交车摸臀女事件”,“货拉拉跳车女事件”,“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这所有的一切说明了什么问题?!令人深思,发人深省啊!“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现在许多无良的女权份子利用民众的善良,利用民众对女性柔弱的同情心,以及法律法规对于女性的袒护,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卑鄙目的,诬陷男性,制造出来各种恶性诬告事件!努力的透支着国家,民族,社会,男性,法律法规对女性的爱护,容忍和信任!究其原因,是双标的法律法规给了她们恶人先告状的信心!更是“恶意女权”泛滥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别有用心,另有目的的诬陷之时,无良女权,字字见血,句句致命,心狠手辣,毫不留情,何来弱势可言?!所谓“弱势女性”,此时此刻强大凶恶无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弱势群体不能只看性别!醉驾犯法,难道醉酒诬告就不犯法吗?!所以法律法规也应该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健全完善,废除双标,不能社会发展,时代变迁,男女平等了,法律法规却还依然墨守陈规,没有变通,把女性当做“弱势群体”对待!依据社会现实,调整现行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否则,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
为什么要出面回应?
王某文和张某妻子通过平台发文,是希望以这种方式带动舆论给自家男人遮丑。塑造自家男人有错,但“事出有因,情有可原”的现象。避免他们因社死而今后难找到好的工作,影响今后家庭的生活。
警方和检察院给出了明确的结论:张某涉嫌犯罪已被批准逮捕;王某文严重违法但未触犯刑法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的顶格处罚。周某有必要和两位妻子在网络上打口水仗?意义在哪里?
两位妻子真认为自家男人被冤枉,想给自家男人洗白白就应该:王妻和王某文申请行政复议,撤消对王某文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并要求给予国家赔偿。她们夫妻敢这样做吗?周妻收集证据,等周某宣判后提请上诉,同时对警方和检察院提起诉讼。她又敢这样做吗?
她们只是在网络上发文,所谓质疑和反击周某,这种做法除了获取缺少法律常识和喜欢脑补、YY的网民同情外于事无补!当然,还可以让吃瓜群众多吃几片瓜。
该事件自周某报警,警方立案并及时介入侦办,就是刑事案件。我奉劝某些人,可以吃瓜可以脑补故事情节。但不要无凭无据质疑警方和检察院的司法公正性。因为这种无端“质疑”已经超出吃瓜范畴,涉嫌诽谤警方和检察院的工作,涉嫌妨碍司法公正。
网民可以在道德层面对这类公众事件给予监督和评论。但不要对涉法事件妄加评论甚至质疑警方和检察院的司法公正性!你我的法律知识和对事实的了解,都不足以支撑对警方和检察院的质疑!
最后补充说一点:对照周某8000字长文和警情通报可知,周某文中有一些谎言和失实。但警方及时立案并展开侦办,说明警方掌握了足够证据。而周某的那些谎言和失实表述,不会影响警方依法办案!对张某和王某文及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也是依据掌握的相关证据。而不是依据当事人口供和网络长文。至于王某文最后未被逮捕而采取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只说明警方和检察院对该案件的重视,以及执法的公正和严谨。认为警方掌握的证据,不足以将其送上法庭,才改处治安拘留而不是说王某文是个好人!治安拘留15日说明王某文严重违法,但未触犯刑法未达到犯罪的标准!仅此而已!
当然,对于那些认为只要没有犯罪就是好人,甚至就可以籍此起诉周某的脑c人士来讲当我没说。
不过还是要告诉你们一点常识:在治安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未被撤销前,起诉周某诽谤甚至诬陷就是笑话!因为警方和检察院的处罚决定就是最好的证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卖员编造谣言被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卖员编造谣言被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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