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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从哪个朝代开始裹足的?
缠足俗称“裹小脚”,是封建社会残害妇女的一种病态型恶俗,强烈摧残了古代妇女的精神和身体,是封建社会一个典型的糟粕。
接下来,我们一起简单了解一下这个至今谈起都令人望而生畏的恶俗。
在我国的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非常低下,她们作为一个配角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取悦男性,而裹小脚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追溯历史,中国妇女开始裹小脚最早出现于五代十国时期的南唐。
我们都很清楚,南唐的后主李煜根本不善于治国,也不喜欢治国,他最感兴趣的事就是风花雪月和酒池肉林。久而久之,一般的消遣方式和娱乐项目已经不能满足他的欲望,开始去关注女人的走路姿势。
受此影响,社会上开始推崇“女子以柔为美”之风,尤其是“我见犹怜”的姿态美。于是,女人裹小脚的风气开始传播并且蔓延开来,一步步成为了社会的主流。
为了打造出“三寸金莲”的效果,女子在少年时期就得含泪裹足。因为,年龄越小裹足相对越容易,所受的疼痛也越小。如果年龄变大后再裹,不仅足骨成型疼痛加倍,而且再也不能达到“三寸金莲”的效果。
在赵匡胤通过陈桥兵变建立北宋后,裹足的风气日盛。北宋是一个“重文抑武”和“守内虚外”的朝代,作为统治阶级的士大夫阶层特别喜欢附庸风雅,喜欢舞文弄墨,他们承继了五代时期的陋习,那就是喜欢妇女的小脚。
最开始裹足的妇女不是民间女子,而是皇室和皇宫内的女子。据《宋史·五行志》记载:
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
对此,不仅上层统治者极力推荐,就连很多的文人墨客也是趋之若鹜,比如苏轼、辛弃疾等人都曾写下过赞美之言。据《菩萨蛮·咏足》记载: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
以上,就是苏轼这位大文豪的作品,所谓的“莲上承步”和“罗袜凌波”,都是对于小脚女子形象生动的描写。
而伴随着汉族妇女裹小脚的逐渐兴起,周边的其他少数民族也竞相模仿,比如蒙古族、鲜卑族、朝鲜族的女子也被迫开始裹足。只是,少数民族裹足的程度没有汉族那么夸张和普遍。
到了明朝时期,妇女裹足现象达到了最鼎盛时期,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就颁布了《衮冕制度》,其中明确规定:
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
随着崇祯自缢和满人入关,汉族的最后一个封建政权宣告终结。满人入主中原后,开始推行自己民族的一系列统治,比如“剃发令”、“禁裹足”等。
在顺治时期,禁止妇女裹足的政令推行了一段时间。不过,由于这种流毒已经流传了数百年,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定,满人认为裹足现象并不危及自己的统治,所以也就逐渐对此放松了管控。
就这样,裹足现象在默许纵容下一直持续到了清朝的灭亡。
在辛亥革命后,随着三民主义的兴起和中华民国的建立,孙中山正式下令废除了中国妇女的裹足制度。至此,这一封建陋习才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起源于何时,这个大概已经无从考证了。有的说是五代时期,也就是那个南唐后主李煜,亡国奴。虽然很有才华,但是做皇上就是很不称职了。基本兴盛起来应该算是从宋朝时期吧,文人比较多喜欢出怪,搞了个存天理灭人欲。严重压制人们思想,同时妇女的地位也是急剧下降。在之前像唐朝或者其他朝代女士还是比较开放的,死了丈夫也可以再嫁的。后来就要搞什么守寡立什么贞洁牌坊。可以肯定的是隋朝应该没搞这一套,不然人家花木兰怎么代夫从军呢?
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清朝其实顺治和康熙都希望废除裹足的这种不良的嗜好,但是这个风气太盛,废不了。真正意义上的废止应该算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吧,在之前虽然有不同程度上的成果,但是依然还是有这种习俗存在的。一般一些老人可能80岁以上的可能知道这些事情的。
这个东西是一种变态的不好的这种嗜好,这个风气也是给社会广大妇女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妇女缠足作为一种陋习,在我国大约存在了近千年的历史。纤纤金莲,伴随着亿万妇女的血泪,虽已成为历史,但这一颓风败俗,使一代代妇女人为致残,其时间之久,地域之广,遗害之大,乃至移风易俗之难,实为一种令人不可思议的特殊社会现象。
妇女缠足这一陋习,究竟始于何时?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主要有几种说法。
1、妇女缠足始于南朝者
这种说法主要根据《南史》载齐东昏侯为潘贵妃“凿金为莲花,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也。’” 认为此乃缠足之滥觞。但是据《宋书·五行志一》载:“昔初作履者,妇人圆头,男子方头。圆者顺从之义,所以别男女也。晋太康初,妇人皆履方头。此去其圆从,与男无别也。”这一记载,成为反唐以前缠足说者的重要证据。还有人对鞋之演变作了考证:“履也,展也,易也,屐也,四者小异而大同,古男子妇人共之,盖其形制不甚悬绝,自唐宋五代缠足,遂专以弓鞋属之妇人,而履、展、屐皆归之男子 …… 秦汉六朝语利履、玉屐、鸾靴、金华、远游、花文、重台诸制、并男子同, 无一及于弓纤者, 当时妇人足可概见,虽凤头、牡丹等号,类今女子所为,然率是履上加以文绣、花鸟, 作此名耳。”以此可证六朝妇女是无缠足之习的。
2、唐代说的争论
认为唐代已有缠足之习者,主要根据是杜牧诗:“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 又大历中夏侯审《咏被中睡鞋》诗:“云里蟾钩落凤窝,玉郎沉醉也摩挲。”认为此可为唐人缠足之证。对此,很多人又举出大量唐代诗文言足履者,以说明唐代妇女无缠足之习。也有人从唐代画像上作考察,如明代沈德符虽主张妇女缠足始于唐中叶,但他根据所见唐代画像证以唐代前期是绝无缠足之习的:“余向年观唐文皇长孙后绣履图,则与男子无异,友人陈眉公、姚叔祥,俱有说为证明。又见则天后画像,可见唐初大抵俱然。”
3、五代说
持缠足始于五代说者主要依据《道山新闻》和《墨庄漫录》二书所记。《道山新闻》载南唐李后主宫缤,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令官娘以帛绕脚。纤小屈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四旋有凌云之体态。唐编诗:“莲中花更好,云里月长新。”很多人认为, 此乃缠足之滥觞,“由是后人皆效之,以纤小为妙,以此知札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同意这种观点的人较多,虽然也有人持不同看法,但大多数人认为,缠足之始,最迟是不晚于五代的。
有此可以得知,不知缠足起于何时,但不迟于五代,且成俗于南宋。
本回答参考李凤飞、幕鸿昌的《中国妇女缠足与反缠足的历史考察》,图片来源于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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