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安部打击网暴犯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安部打击网暴犯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吴亦凡事件都美竹真的是无辜的吗,真的合适上升到被称为勇士吗?
姐姐她是一位勇敢很了不起的女孩子,她说过但愿我是最后一个这句话真的让我很感动也很心疼,她一个柔弱的女孩子没有背景没有像吴某人那样有着强大的背景和资本的支撑,但是她没有在权势和邪恶的资本面前退缩为了不让悲剧重演为了让更多的女孩子不受伤害选择勇敢的站出来孤身一人和整个邪恶的资本集团抗争她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女孩👧就冲这点凡是有正义感有良知的都应该多多的支持她给她力量和鼓励而不是在背后肆意的抹黑,诽谤和伤害!!!
这个话题很肤浅,就且肤浅地回复。
我认为都美竹是无辜的。原因:一当初的都美竹还不到18岁,将心比心,你17岁的时候是不是还在读高二?你是不是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和期许?17岁的时候是不是做梦就希望命运眷顾自己?你哪里会知道世上还有皮条客和老鸨;二、她是在灌酒之后毫无知觉和抵抗力的情况下被吴签辣手摧花。这个问题如果不好理解,我可以对脑残们这样以同理心讲:如果你17岁的女儿被灌酒失去知觉后扔到男人床上破处,请问,她是俯首就擒呢还是勇炸碉堡同归于尽?这就是一傻逼话。三、不管她当初处于什么目的,她就揭发了,她就不管什么资本、什么公关、什么律师。你能搞人家小姑娘然后再抛弃,还不让人说了?四、梁启超说少年强则国强,鲁迅说,蘸血馒头的社会就是吃人的世界。娘炮文化、诱奸与性贿赂、毒品、游戏世界中的少年会强吗?国会强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会有吗?价值观有多少汉字你知道吗?五、如果都美竹以一女性及姐妹之力把娱乐圈、饭圈里的黑幕都抽丝剥茧了不算勇士,那么,等你的女儿17岁被性侵揭穿娱乐圈团伙作案的黑幕后再封为勇士吧。
你当所有人都是傻子嘛?吴亦凡体量那么大,财富那么多,拿钱砸也都可以让普通人销声匿迹了。自古穷不与富斗,就是财富到了一定程度,会办到普通人无法想象的事情,让一个人当狗,也许都有人乐意。所以都美竹无辜不无辜不说,自少不是普通人,普通人,就凭吴亦凡的财力,找些地痞恐吓一下,都蒙圈了,何况还是一个女孩。
外人无从知晓都MZ的初衷是什么,所以无资格去揣測她的目的,而吴签现在犯罪几率极大,更被公安部門刑拘,从现實效果来看,正因為她的勇敢,一人顶着五千万脑残粉的人身攻,背后强大资本的洗白及其强大的助纣為虐律師和公关团隊,将引来对娱樂圈的犯罪进去肃清和纠正某些人三观不正起到积极作用,单从这一点来看,都MZ就是英雄,如果没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勇气是做不到的。所以必須为都MZ点贊
吴亦凡与都美竹的事件里,没有人无辜。吴签不说了人品卑劣,被粉丝捧得高高的,就以为自己是人间帝王了。都美竹等女孩子想走捷径,没有达到目的继而揭露吴,目的并不是她所谓的伸张正义,而是走另一条迅速走红的捷径,否则各位瓜友又怎会知道她都美竹是哪个?如果真的是想她说的那样无辜,那么英勇,早干嘛去了?勇士,这个称谓用在都美竹身上绝对是个玷污。
鲍毓明涉性侵事件几经反转,孰是孰非,大家对处理结果怎样看待?
我觉得本案鲍、韩二人两人都不简单,他们原本的实质是在做一庄你情我愿的交易。一方缺女人,一方缺钱。结果,双方都未能满足,女方更是把情况爆了出去……
两个都是原本已失去诚信的人,被曝光后,只能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
对于女方,原本1997年出生,改了年龄为2010年,从成年人变成了未成年人,确实骗取了不少人的同情。
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2001年8月,实际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2015年10月10日和韩某某的母亲达成协议,最终形成以“收养”为名义的包养关系。这时候鲍毓明43岁,韩某某实际已是18岁(谎报14岁)。一个18岁的女生就开始性行为,确实是早了点,感受也或许没那么好。但毕竟是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同意与不同意的正确的意思表示。别小看这【同意与不同意】,这可是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的关键啊。
事实上,他们维持这关系到2019年6月才破裂。4年的交往。什么新鲜感都没的了。说实在的,4年前或许还是第一次,其后,也是快感多于不快的了。因此,此时再说强奸,毫无意义。
当然,鲍某同样也是伪造材料骗取证书。也绝对不是好人。驱逐出境,是无奈之举。吃里扒外的人,不管怎样,都是应该驱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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