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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绍翁是什么时候死的?
叶绍翁 南宋中期诗人。字嗣宗。祖籍建安(今福建建瓯),本姓李,后嗣于龙泉(今属浙江)叶氏。生于1194年,卒,不明。他长期隐居钱塘西湖之滨,与葛天民互相酬唱。叶绍翁,南宋中期诗人,字嗣宗,号靖逸,处州龙泉人。祖籍建安(今福建建瓯),本姓李,后嗣于龙泉(今属浙江丽水)叶氏。卒年不详。曾任朝廷小官。其学出自叶适,他长期隐居钱塘西湖之滨,与真德秀交往甚密,与葛天民互相酬唱。
伍子胥是怎么死的啊?
说起端午节,大家一般想到的都是三天假期、纪念屈原和吃粽子划龙舟。
其实五月五日端午节最开始纪念的是伍子胥。
伍子胥有一个特别凶的绰号,名曰“复仇之神”,他的一生要么在复仇,要么在复仇的路上。甚至在死后,还希望用挖出来的双眼看着仇人被灭。
伍子胥是楚国贵族,又现在的话说就是官二代。父亲伍奢是楚平王儿子太子建的老师,相当于太子太傅了。然而,据说楚平王看上了儿子的媳妇,想要据为己有,就和奸臣费无忌合谋逼走了太子建,身为老师的伍奢在楚平王眼里属于不该知道此事的一类人,就打算除掉他。但是不知费无忌怎么想的,他向楚平王说伍奢的两个儿子都很有才干,留着会成为楚国的祸害,就打算以父为人质,除掉二人。大儿子伍尚为了孝陪父亲一起死了,二儿子伍子胥为了复仇就逃离楚国了。
伍子胥在时值混乱的宋国找到了太子建,然后二人逃到了郑国。在郑国,太子建和晋国大夫中行寅合作欲推翻郑定公,结果太子建反而被杀,于是伍子胥又带着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逃向吴国。在吴国,伍子胥因盘缠用尽,只好做了街头乞丐,后来机缘巧合下成为了吴国将军公子光的门客。在伍子胥的帮助下,公子光成为了吴王阖闾,同时也攻破了楚国,此时楚平王早已死,伍子胥不能忍啊,就掘了楚王墓,鞭尸三百复仇。
伍子胥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吴王阖闾死后,其子夫差继位,此时吴国国力强盛,并打败了越国,越王勾践投降,但是伍子胥认为应该直接灭了越国,夫差不听,后因佞臣伯嚭谗言,就赐了伍子胥自尽。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伍子胥没能逃过家族的命运,在临死之际伍子胥满腔愤恨让家人在他死后,挖出双眼放于城东门,他要亲眼看着吴国被灭。夫差听后大怒,令人把伍子胥的尸首用鸱夷革裹着投入江中,那日正好是五月初五。
后来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吴王夫差羞于黄泉见伍子胥,就蒙着眼睛自尽而亡。那城东门的一双眼睛,得以瞑目。吴国虽被灭,但伍子胥曾修姑苏城让百姓受益,百姓为了纪念伍子胥,便在每年的五月初五祭拜他。
马士英以身殉国,为何却被人说是奸臣?
一说起南明时期的忠贞之士,人们往往就会想到被誉为民族英雄的史可法。而一说起南明的奸臣,那大家的第一印象必然是马士英、阮大铖,或是阮大铖、马士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印象答案也很简单,因为史书上都这么说,所以大家也就都这么信了。可是,很多人却并不知道,马士英的结局其实和史可法一样,都是以身殉国而死的。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史可法殉国成了英雄,马士英却成了奸臣呢?
有人认为史可法坚守扬州,宁死不屈,最终以身殉国,自然是英雄。而马士英拥立昏君,误国误民,理当是奸臣。不过,夜读史书却认为这样的观点是以偏概全。
首先,在南明开局的拥立新君问题上,史可法的表现并不比马士英好多少。当时南明最有权势的人物就是史可法和马士英,所以他们两人在“定策”问题上可以发挥决定性作用。马士英因拥立福王朱由崧这个大草包当皇帝而饱受世人唾骂,这也是他在史书上被定义为奸臣的最主要原因。可是按照“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皇位继承制度,福王本来就是当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由他承袭皇位是最理所当然的事情。
可是,南明的东林党和复社成员却因曾得罪过老福王朱常洵,因而害怕小福王朱由崧登基会对自身不利。于是他们利用自身影响力,极力反对拥立福王,改而支持拥立血缘关系更远的潞王朱常淓。史可法在政治上倾向于东林党,所以自然成了反对福藩,拥立潞藩的主力。史可法和东林党人提出福王有“七不可立”(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而潞王贤良聪明,所以在非常时期应该采用非常办法,立潞王为君。然而从后来潞王畏敌如虎、主动降清的表现来看,他和福王朱由崧其实是半斤八两,两人都是废物点心,谁也不比谁强。因此,史可法他们所提出的潞王“贤良”之说纯粹是瞎扯。将个人恩怨和党派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史可法又能比马士英高明到哪里去?
后来马士英和“江北四镇”几位总兵以武力强行拥护福王朱由崧登基称帝,年号“弘光”,史称弘光皇帝。南明开局的“定策”问题终于得到解决。马士英由于“定策”有功,所以位极人臣,被封为弘光朝的内阁首辅。史可法则明升暗降,被派往江北督师“四镇”官兵。因此,弘光朝的政策制定以马士英为主,而弘光朝偏偏又是个“短命鬼”,仅存续了一年时间就被清军攻灭,所以这又成了马士英被口诛笔伐为奸臣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大家却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马士英和史可法在政治上虽然成为了对手,但两人在大政方针上的意见却是一致的。“联虏(满清)平寇(李自成)”是南明弘光朝的基本国策,这也是马士英和史可法的共同意见。而后来的事实证明,这项国策非常愚蠢,可以说是一手断送了南明开局的大好形势。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马士英和史可法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光让马士英一人背黑锅,显然有失公允。
弘光朝还有个致命问题就是东林党、复社成员不断质疑弘光皇帝的合法地位,并搞出了所谓的“南渡三案”,严重削弱了朝廷内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后来清军南下,弘光朝廷被迅速推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人心涣散所造成的恶果。事后,东林党、复社成员疯狂指责马士英、阮大铖等人的种种“劣行”,却选择性忽视了自己这一派人给国家造成的掣肘影响有多深。
弘光朝廷灭亡后,南明又相继成立了鲁王政权和唐王政权。此时的马士英几乎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他并没有因此投降清廷。根据清朝官方档案证明,马士英曾参加过鲁王政权组织的渡钱塘江攻余杭、富阳以及攻打杭州等战役。1646年六月浙东兵败,马士英逃入四明山削发为僧,不久被清军俘虏,英勇就义。这样的一位人物,就算不能像史可法那样被世人称颂为英雄,但怎么也不至于将其称之为奸臣。
那么,马士英为什么会成为明朝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奸臣呢?这就要提到被称为“清初三大思想家”之一的黄宗羲了。黄宗羲的父亲是“东林七君子”之一黄尊素,黄宗羲本人则是复社中的核心成员。他所身处的阵营决定了他对马士英的判断。
清朝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清廷正式开始纂修《明史》。黄宗羲身为当世大儒受到邀请,黄宗羲曾发誓不侍奉清朝,因此托病不肯出山。但修撰《明史》是他毕生的梦想,所以也不愿意因此放弃机会。于是黄宗羲派自己的弟子万斯同、万言,以及儿子黄百家前往京城,以布衣身份参与修撰。
虽然万斯同在名义上是布衣,但却是《明史》的实际总纂。而万斯同的绝大部分观点又出自于黄宗羲,因此《明史》中将谁定义为忠臣,将谁定义为奸臣,自然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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