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拒为领导买饭被辞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拒为领导买饭被辞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和公司上级吵架被老板口头开除扣钱,该怎么维权?
这种情况很明显是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无故开除员工,并且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向劳动监管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说到这个,我需要提一下的是,你在办公室大骂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无故辱骂他人是否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例如:不可辱骂客户和同事。触犯公司红黄线制度呢?如果有这项制度,公司可以依照自己的规章制度对你进行相应的惩罚,如果没有那么公司对你的罚款和辞退开除就是无理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我在这里就大胆假设:
你违反了公司的相关制度条例规定。
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依据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你的行为作出处罚。此罚款行为是有理有据,你只能接受,因为你违反规章制度在先,公司依照章程办事!但是公司在你入职两个月内还未与你签署劳动合同,这一点切切实实是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而且老板口头开除你,并未下发书面通知,公司系违法解除,建议索要书面解除通知,若单位不给,可通过录音取证。
你没有违反公司相关规定
你没有违反公司规定,知识发发牢骚之类的,上级听到以为你在辱骂,并要扣你工资,这时候你和老板面谈无果,要罚钱并开除你。这种情况下,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入职两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都属于违法行为!
一、你没有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老板随意扣罚工资
你可以和老板据理力争,拿出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给老板看里面的规章制度并没有自己发牢骚要被罚钱的条例等,摆事实,讲道理!
二、老板口头解除劳动合同
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公司不得无故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老板口头开除你,你应该坚持要书面辞退通知,如果不给你,你可以拒绝离职。建议你在与公司谈判过程中进行录音,以此来收集证据!并且要求公司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相关规定
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三、入职2个多月,公司未与你签署劳动合同
入职2个月,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用人单位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所以在题主这个问题上,我建议题主应该收集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证据,如:
1、无故扣款
2、因公司原因(非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名誉损失、经济损失等行为)解除劳动关系
3、入职2个月未签署劳动合同(需要您收集在职证明、工资条、上班证明等一切可以证明您与公司存在的劳动关系,以及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证据)
最后,依法维权!通过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当单位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盖有公章),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即使形势逼人,被迫办理离职手续,也要留下办理离职手续的书面材料。在最短时间内到仲裁委员会仲裁。
职场三哥的观点和看法:你因为和上级吵架被罚款,这种情况很常见。但是因此被老板口头开除,而且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单位用人劳动合同,就是违法,你要有理有据的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切身权益。
三哥在私人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多年,遇到过也处理过各种员工辞职辞退和开除的事件,对于你的情况要把握二个方面:
注意:公司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已经违法。你要抓住这个重点依据
一,公司在录用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有培训和一定试用期,如果对试用期员工表现不合格,可以接除试用关系。否则,不办理和员工的劳动合同协议的签订,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没有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的情况符合这个条款,就是说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方面,你有权利要求公司赔偿。
二,公司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必须组织员工学习熟悉员工手册,并需要有员工接受认可的签字。防止滥用制度措施的行为。
公司对你和上级吵架的事给予罚款,你可以落实罚款的单据和额度。这方面劳动法也有相关的规定。同时你要落实公司对开除情况的具体管理制度。
因为劳动法有关条理是和公司的劳动管理制度相对应的,也是对企业公司的一种维护。关键看你的情节的严重程度。
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请你注意第二条,严重到什么程度会被开除 这里有一个界定责任的问题。我的经验里,只是仅仅和领导吵架争辩是没有严重到要开除的处理界定。
二,你的情况基本上没有协商的余地,直接搜集好材料证据,咨询律师,获得律师的指导和帮助。
【1】材料包括工号牌,考勤卡,工作服,工资卡,个人生产记录,请假条,罚款单,饭卡等所有可以证明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
【2】可以先到地方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有政府部门出面监督协调解决。再就是走劳动仲裁。可以把公司老板告上法院,维护你的权益。
【3】一定不能采用极端暴力手段,犯有殴打,砸厂 破坏财物,威胁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员工,目的就是要讨回工资和赔偿,不能造成自己再度成为犯法之人。
最后的话:
请注意自我保护,一切在律师或家人朋友陪同下,保持克制情绪,理智冷静处理好维权事宜。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拒为领导买饭被辞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拒为领导买饭被辞退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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