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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女子不堪辛苦杀八旬瘫痪老母后自杀未遂,获刑12年, 你怎么看?
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女子为何自杀未遂,是不可预见的原因还是怕死。
如果因为不可预见的原因迫使女子终止自杀行为而得已活下来,她的杀母行为还是可以理解的。
我们都知道生命之重要,生命是一切事物的前提,有人可以为了利益,为了权力,还有其他种种原因而伤害别人的生命,但没有人在可以活下去的前提下伤害自己的生命,这女子因为生活所迫,感觉活不下去了,但她有个八十多岁而且瘫痪的母亲,她不忍心死后母亲无依无靠,对于放弃生存的人来说,死亡是最好的解脱。所以,这女子的行为是可悲的,同样让人泪奔。
但是,如果她的自杀未遂没有无法抗拒的因素,那么她的行为是可耻的,用心是恶毒的,虽然世界上已经有国家立法承认安乐死合法,但仍然是以死者意愿为前提的,立法本意仍然是以人为本,从减少人意识形态方面的痛苦着眼的,虽然这女子八十多岁瘫痪的母亲活着未必比死了好,但没有人能决定她的生死,只有她自己能决定。
如果这女子的自杀未遂纯粹只是未遂,那有可能她就是嫌母亲是累赘,谋杀了母亲,十恶不赦。
不可以这样,他是你妈妈你怎么能做出这么样的事情,在辛苦在累也要坚强,我们的妈妈想他活他都走了,你有妈妈还要杀死他,这个天理不容,要你坐十二年算是好的,就是枪毙了你也没办法,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嫌孩子吃饭慢,母亲用铁棍打死孩子,父亲不敢阻拦,你怎么看?
有人说有巨婴爸爸,那么同样也存在巨婴妈妈。
每一个健康成长,笑着的孩子身后,一定有陪伴孩子成长,默默守护的一对父母。
抚养孩子是一个漫长,需要父母付出智力和体力的事情。
不是所有穿上水晶鞋走入婚姻的女生,就一定拥有幸福。爱情让二个人相遇走进婚姻,而共同努力相互珍惜才能让婚姻绽放美好。
看排除这位妈妈是不是有什么心理或精神方面的问题,如果都没有,是不是家庭有什么问题。
女人有的时候是很脆弱的,孩子很不幸成了她发泄的对象。这位妈妈如果人生有所艰难,当然值得同情,可这不是对孩子施暴的理由和借口。
妈妈们要学会在生活中成长,学会理智处理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因为生活是属于自己的,需要自己面对和处理。
父亲不好阻拦?是不想阻拦还是不敢阻拦,如果想我想为了孩子也会阻拦一下,为了孩子也会魄力一次,母亲打孩子看来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所以,父亲默认不去强加干涉,母亲有恃无恐,发泄私愤,孩子遭殃危及生命,有这样的父母孩子被打死是早晚的事,可怜了孩子,可恨的父母。
这种父母不配做人,更不配做父母
嫌孩子吃饭慢,用铁棍打死孩子,孩爸却不敢阻拦,我个人看法如下:
首先说孩子吃饭慢,排除孩子不饿的情况,应该是孩子的习惯问题,既然是孩子的习惯问题,那责任在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孩子习惯养成方面负主要责任,这位母亲没有去纠正,而是嫌弃,导致如下:
用铁棍子打孩子,而且是打死了孩子,可见这位母亲,在孩子教育上是简单粗暴的,甚至是性格暴戾,全身戾气的,不然,怎么会动手就打?明明是做父母的失职,却打死孩子?对孩子的习惯养成,需要父母的宽容、引导及示范,帮助孩子养成好习惯,改掉坏习惯,这才是父母应该做的。
再说孩子妈打死孩子,孩爸却不敢阻拦,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家庭有很大问题,而且是父母之间出了很大问题,在夫妻之间,地位是不平等的。育儿路上,夫妻本应是并肩抚育孩子一同前行,互相监督包容,养育孩子健康成长。而孩妈用铁棍打孩子,作为爸爸,即刻要站出来,马上阻止,但却没有,眼睁睁直至孩子被打死。
孩子的问题,一定是父母的问题。没有熊孩子,只有熊家长。这个家庭里的母亲,有严重的性格缺陷,而父亲,更是无任何担当,躲避。明明惨剧在眼前,却熟视无睹,直至惨剧发生。
非常痛心,但愿此孩一路走好,天堂无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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