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亲妈殴打孩子获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亲妈殴打孩子获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活埋79岁母亲的儿子11日被抓捕,假如他知道瞒不住还敢埋吗?
当一个人产生执念的时候,就会失去理智,什么道德,伦理,对与错,法律,理智统统都忘掉,就是一个执念,他认为:他母亲从小带弟弟妹妹改嫁,抛弃了他,现在弟弟有病,母亲靠不住弟弟了,要他照顾,老母亲瘫痪,拉尿在床的,嫌弃脏,心里有怨恨,觉得母亲死了,他的“苦难”就结束了,因此才做出了丧心病狂,有饽天理,法律不容之事!
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唱红了大江南北,也道尽了母爱的伟大与珍贵,一句“百善孝为先”流传了千百年,也说尽了人性的善良与邪恶。最初看到《被儿子活埋的79岁老母亲,还在担心他被判重刑》这则新闻时,我不敢相信这是事实,然而它确实是事实,而且发生在现代。
据报道今年的5月2日,陕西榆林靖边县男子马某,将腿脚不便的79岁老母亲,用手推车拉到废弃墓坑内活埋。老人被埋三天后,被警方救出,目前老人生命体征平稳。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在回答题主的问题之前我们先说一下,这位老母亲被救后第一时间的做法并不是希望凶手被严惩,而是告诉别人是自己情愿进去的,原因则是担心自己的儿子被判的太重。
接下来我们顺着题主的问题思考一下,这个马某做这件事肯定是害怕被被人知道的,也是觉得别人不会知道的,但是不巧的很公安机关很快就破案了,他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那么假如他知道活埋自己母亲这件事是瞒不住的,他还敢这样做吗?在我看来他应当不敢的,主要原因有2:
第一、从案件的叙述来看,这位老母亲有两个儿子,活埋他的是自己的大儿子,而他的小儿子因病家庭贫困,那么很可能的情况就是,大儿子承担了主要的抚养母亲的责任,他之所以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生活负担,说白了他是为了活的好一些,那么既然有这样的想法,他应当是不想进去的,当然也就不敢了。
第二、该案件是由马某的妻子张某报案的,也就说明马某隐瞒了自己的家人,其目的也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那么说明他的内心是心存侥幸和畏惧的,当然也就不希望别人知道了,更不希望被公安抓捕了。
综上所述我认为假如他知道,活埋自己老母亲这件事是瞒不住的,他肯定不敢埋的!!唉,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是真的,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件事和这个问题?
只要他稍微想想就应该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老人去世是要开证明的;失踪,警方是可以直接介入调查的!亲朋会问,还有他那善良的老婆!
媒体后来也说,此人无大恶,再加上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因大小便失禁而让家里臭气熏天!
全国有多少老人像他母亲一样,只是其他人的家人至少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可他没解决好!
我个人愿意相信,就算他老婆没有报警,该男子也不会真的活埋老人!只是因为幼年时的遭遇,和一时的脑子发热才做出蠢事!所以,不存在瞒得住!
沈阳一母亲将刚出生的婴儿扔进枯井,被判缓刑,你怎么看?
这哪是个人?连畜牲都不如,这种东西连人类都不配,还当什么母亲?生孩子是为了养孩子,把孩子养大成人,给予精心的照顾,全部的爱,而这个女人,把夫妻生活当作享乐,发泄自己的快感,满足自己的需求,要不是这样,凭什么生下孩子不爱,不养而扔在枯井里咧?
虎毒不食子,连畜牲老虎都爱自己的孩子,而生为人母的她,怎么舍得,怎么可以放弃自己的孩子,这样没有良心,怎么不知道避孕?任其自己乱怀乱生?要不结扎,再不生育?什么计划措施都不采取,你活着脑代被门夾了?要不然怎么脑代不清醒呢?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希望,也是祖国明天的栋梁之材,他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他不是一个私人物品,你没有权利宣判他的死刑,你这叫谋杀遗弃,虽然谋杀未遂,但是动机摆在那里,是不是这个道理?
一个连亲生孩子都要杀的女人,凭什么只判三年,还缓刑五年,你们说公平吗?!
有句话说“虎毒不食子”,做父母的其实应该都是很爱孩子的。看到这个新闻我被震惊了,作为一个母亲,能是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忍痛亲手把自己的孩子扔到枯井里,任其自生自灭。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只留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和妻子在家,这位母亲应该是又当爹又当妈,家里的一切都是靠这样一个母亲来操持。这第三个孩子来了估计实在是无法抚养了,但是这么大人了,既然不想要孩子为什么要生呢,难道连点避孕的常识都不知道吗?好吧就算是意外怀孕,实在抚养不了,这个当妈的发现自己怀孕了,如果不想要,早在一开始发现的时候就该做决定不要这个孩子,不应该在孩子出生了以后再抛弃她,孩子一生下来还没好好感受这个世界,就被妈妈抛弃,也太可怜了。妻子怀孕这么久,作为丈夫竟然不知道,可见这丈夫多久才回一次家,对自己的妻子又关心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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