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孩被男子放狗扑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男孩被男子放狗扑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桂林一小区遛狗惹纷争,住户扬言弄死狗狗,对此你怎么看?
从心理学上讲,对动物有过激反映的人多多少少都有心理阴影。从小被狗咬过的能理解,没有被咬过,而那么厌恶猫猫狗狗的,都是把自己对外部世界的失败投射到了弱小的狗狗身上,因为厌恶弱小的自己,所以厌恶弱小的狗狗。这些人该做心理咨询。
一、养宠物是个人权利。没有法律法规讲这给养猫养狗,而且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如果你把养宠物认为是一种乐趣,你就养吧,你养狗你快乐,你的快乐会给你带来好心情,你的好心情可能感染更多正能量。
二、养宠物有担当责任。你可以养狗,但你养狗的快乐,不能建立在影响他人的基础上——哪怕这种影响只是一种“可能”,你都有义务将其彻底杜绝。当你换位思考,你在某个地方,每天都有一只狗充满敌意的向你吠叫,你舒服吗?你乐意吗?你快乐吗?养狗者要真正学会如何养狗,养狗者必须得尊重不养狗者,不被影响、不被“威胁”的权利。
三、邻里和谐更有意义。生活在一个小区,抬头不见低头见,人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谐是重要的人际关系。你应该把你的狗驯养成不乱叫、不乱敌视邻居,那样才能取得你的邻居的信任。
我个人很喜欢狗 但是对于此事 我认为 第一你的狗在公共场合去对别人狂吠 证明狗狗还不够乖到不影响他人啊 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狗 喜好是自由的 不应该因为她不喜欢狗就对她抱以不平等的眼光 不过 该女子说要弄死狗狗确实太过激了 可以不爱 但请不要伤害 说到底就是自己养的狗引起了他人的恐惧 可是 养狗狗又必须得遛 那么这就涉及到邻里矛盾的处理 虽然该女子言语非常不可取 但是 是否可以试图与之采取更好的方式协商呢 我们家有一个邻居 特别没素质 每天凌晨三四点电视很大声音 地界不太好楼隔音不好 有许多人去吵闹评理 对方不改反而变本加厉 最后我妈妈有一天买了一些水果糕点去送 然后发现是个老人 我生病在家养病 妈妈说了 老人一看也不好意思大喊大叫 后来就解决了 有的人也许没素质 但是俗话说 不打笑脸人 这位居民可以试着和那个女人好言好语沟通 先道歉 说影响了她 然后再解释 道歉并不代表我们有错 代表我们更珍惜和谐的生活 希望大家都能过得开心
同住在一个小区,有人喜欢狗,爱狗,养狗,大部分人不养狗,这样予盾就来了,你遛狗占用了公共场合,你高兴了,开心快乐了,人家苦恼了,因为人家看见狗害怕,吓的不敢出来散步了,人家不高兴了,北京某小区有人撒鼠药了,一早上死了20多条狗。不养狗的人高兴了,养狗的人又苦恼,因为狗产生了予盾,弄得人们的心情也下好,何必啊。
首先,只要狗主人所饲养的犬只符合桂林有关管理规定并且在遛狗的过程中对于自己的犬只进行了约束的话,该住户的行为就完全是她个人的主观行为,不会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支持。
一般情况下在饲养犬只的时候都必须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五)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
(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八)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九)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但站在住户的角度来说,小区内如果大量饲养了犬只,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怎么办?在上海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中规定,饲养犬只影响他人生活、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依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自行采用毒杀等其他方式杀死小区内其他住户的犬只这很有可能因损害他人财物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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