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生快递站被猥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女生快递站被猥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们发现“不明飞行物”了吗?
见过,大约是小学1,2年级吧好像是个夏天的星期天的上午,具体的时间都记不清了。我和几个住在附近的比我大一些的小孩玩时,从西面天空飞下一个和导弹一样圆筒状的前面是圆头,后面什么都没有,粗约25厘米到35厘米左右,长约2米左右。无窗无门。好像是银色的或土色,记不清了。飞到我们头上6,7米的地方停下来,中间的部分爆炸了,范围有60到70厘米。但是两头都保持不动。最奇怪的是立刻又合好如初。又划着弧线向东飞上去了。整个过程也就3,4秒。整个轨道迹就是一个弧线。一声爆炸声响过之后,大晴天下起雨来。具体地点在牡丹江市平安街西四条路和西五条路之间的马路边的公共厕所向南走50到60米处有几排平房。应该是一,二排平房之间的过道中间。那里我也是第一次过去,那些小孩也是第一次见,以后在没有见到。有5,6个小孩都看到了。希望他们能看到我写的这些吧!
前天早上,天刚亮的时候,天际有过不明物体在天空闪烁,打开新闻的时候,发现大家也都在讨论这个问题,说天空有尾巴状的亮光,我想这应该是国家的新式武器在实验。
近几十年来,一直都有听说,说见到了UFO,外星人之类的,在我看来纯属吸引眼球的说法,有很多人说美国51区有存在过外星人,不然美国的武器怎么这么先进,我想说,我们国家抗战中,武器是什么汉阳造,后来不照样飞机、大炮、原子弹和氢弹,这不就是人制造出来的。
现在国家的卫星、雷达系统都是那么先进,假如要真是UFO到来了,国家连发现都发现不了,那不是对国家的讽刺,我捉不住你,还发现不不了你。
现在国际环境日益复杂,贸易战争、科技封锁、军事挑衅等复杂的国家环境,让我们国家越来越迫切的发展具有威慑性的武器来保卫我们的国家,所以有的时候,我们看到的不明的飞行器可能就是国家在实验的新式武器。
夏夜。
卧室。
两个人,一男一女。
沉闷了一会。男的开口说话了:
“睡着了吗?”
“没有!”
“你该睡了!”
“我已经睡了!”
“热吗?”
“热!”
“为什么不开空调?”
“空调已经开了!”
“听见什么声音了吗?”
……
沉默,良久的沉默。
仿佛泥塑木雕的两人,彼此沉默着,似乎在集中精力听什么声音。
嘤嘤嗡嗡,由远而近。
“啪——”
他出手了,没有人看到他的手法。
卧室墙上留下一道血印痕。
一只被打得粉身脆骨的不明飞行物掉了下去。
仿佛这东西从来没在这间屋子出现过。
外面的夜,已经变得很黑。
卧室里,只留下此起彼伏的鼾声。
——这,就是我和老婆在卧室发现不明飞行物的处置过程。😂😂😂😂😂
我没有看到过,不过在我小时候我的母亲看到过,记得母亲说“当时是炎热的夏天,她躺在院子里乘凉,突然天空就有一道的亮光划过,像一个大火球带着长长的尾巴,”快速的划过天际,母亲跟我说起这事得时候我是相当的新奇,因为那时候小也比较胡思乱想,以为那是天外来客,知道新闻播出才知道,那是火箭升空掉下来的零件,因为掉下来的速度太快,与大气的摩擦产生的高温才像火球,世界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事物,也有很多不明飞行物的传说,但是我们还是得要相信科学,终有一天会探寻明白的。欢迎评论
其实很多人把不清楚的现象都归类为不明飞行物,那么也有很多人觉得不明飞行物就是ufo,其实在天空上飞的会有很多部门飞行物,比如说大家都有很多一些导弹发射向前一段时间的导弹发射,那么还有一些卫星啊,或者是一些气象侦察的一些东西啊,相对来说的话,都可能会让让大家觉得哎,这是什么东西?其实只是人类的各种飞行器
济南公安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王某文、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无证据证明强奸,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根据警方通报,阿里受害女周某被同事王某(曲一)和客户张某"强制猥亵"已经定性,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为什么无证据证明是QJ,因为通报里有两段信息值得关注、值得去细细解读!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强制猥亵"与"QJ"的区别。
何谓"强制猥亵"? 即强制用性交以外的方法,满足实施者性欲的淫秽行为。通俗一点讲,实施者对受害女什么都做了,就差最后一步采取"实质行为"了!
所以"QJ行为"="强制猥亵"+"实质行为"。阿里女员工到底有没有被QJ? 只要看王某和张某有无对她采取"实质行为"。
现实生活中,是有极少数这种人只喜欢在"外围骚扰",不喜欢"进城干活"!
但是王某和张某绝对不是属于这种人,为什么?
通报里有两段信息,值得关注:
(1)关于王某(曲一)的,见附图。
(2)关于客户张某的,见附图。
可知"王某网购了避孕T"和"张某从家里拿来了避孕T"。通过他们的这种行为可以推定他们不是拿TT来吹泡泡的,而是打算用来"干活"的!
那么,王某和张某究竟有无"实质干活"?
(1) 先分析王某,王某第2次进入房间长达20分钟,对周某强制猥亵后又去网购避孕T。从他这个行为分析,他应该无"实质行为"。因为他网购TT的目的是什么? 就是"想干活"。所以在TT买回来之前,他肯定"没干活"。
(2) 再分析张某,张某第二天早上在周某房间长达一个半小时,离开前还带走了周某内裤。他带走内裤的目的是什么? 不是什么怪癖爱好,而是想掩藏什么? 掩藏可能藏在内裤上的证据!
为了更清楚理解,我们用逻辑推理再总结一下:
(1) 如果王某(曲一)已实施了"实质行为",那他干嘛还要去网购TT。
(2) 如果张某未实施"实质行为",那他干嘛要带走内裤。
所以从逻辑推理角度看,可以推出张某QJ了受害女。
但为什么警方在通报的最后仍写了这么一句话: 没有证据证明强奸事实发生,案件仍在进一步查证中。
因为推理是推理,要推理+证据才算得上法律上的实锤!
写在最后,个人觉得这次警方通报里面涵盖了大量信息,做到了"兼顾和平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生快递站被猥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生快递站被猥亵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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