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大刑案嫌疑人潜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大刑案嫌疑人潜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越秀警方抓获潜逃21年命案逃犯,多地躲藏落网前是公司副总, 你怎么看?
命案在身,在法律面前不管你是副总,还是正总,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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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1998年11月7日晚,越秀区某花园保安员袁某、杜某和牛某在值班时发现有人翻爬围墙,3人上前盘问时分别被对方持刀捅伤,其中袁某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越秀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发现邹某、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金某抓捕归案,但邹某一直在逃。
当然了,21年来,越秀警方多次组织警力前往邹某的家乡江西等地开展调查,从未停止过,可见越秀警方是多么的敬职敬业,经过大量的侦查工作后,发现江苏扬州一名男子“李某”与邹某高度相似,另外还发现“李某”与邹某家属常有联系。民警推断“李某”极有可能就是在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邹某。
掌握到这一重要线索后,越秀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赶赴江苏扬州,在当地警方协助下,进一步调查证实“李某”就是邹某。8月2日凌晨,越秀警方在扬州市江都区一棋牌室内将犯罪嫌疑人邹某抓获。
在被警方抓获时,邹某已结婚生子,还担任一家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然而,邹某终因其20年前犯下的罪行接受法律的惩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1年虽然够久的了,但是也给越秀警方一个赞!现在的科学技术真是太先进了,强大的人脸比对系统能在全国范围内自动识别可疑人员,等待邹某的定会是法律的严惩!
21年命案逃犯,这是间接说办案效率低下吗?21年了,办案人员都换了几茬了,配偶等可能都不在了,吐槽一番。其次,命案在身,不管你是副总,还是正总,该受到刑罚处置的就要处置,而且,潜逃罪加一等。
躲避最终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这就如同舵鸟或者掩耳盗铃,自己做的事情自己买单负责吧。这个人应该是还有工作能力的,早点主动解决问题后争取过上正常生活。从此案中可以看出,每个人都要为自的行为承担责任。建议大家在办事之前好好思考一下,不做违法的事。
这位罪犯潜逃得也够深的,竟然隐藏21年,并且还当上了公司副总。若不是犯罪,估计他也是一个人才啊!
第一,犯罪嫌疑人因为翻墙作案的时候被保安发现,顿起杀机,将保安杀害致死。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显然构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其就有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为了逃避抓捕,东躲西藏,整天惶惶不可终日,日子都是不好过的。
而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竟然能够逍遥法外,并且堂而皇之地当上了公司副总。这也说明该犯罪嫌疑人智商够高的。
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别说潜逃21年,就是潜逃41年,照样也都会被抓捕归案的。
第三,该犯罪嫌疑人潜逃了21年,这也是让他多逍遥快活了21年。但是,其如果投案自首,尚能够从轻处罚。逃避抓捕,拒不认罪,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河北12岁女童遭绑架被杀害,疑犯携百万元赎金潜逃,怎么回事?
现在绑匪在拿到赎金后,撕票的一般很少。但是,现在绑架案成功的也很少,基本上都能够破获,将绑匪绳之以法。就像河北任邱拿到赎金又撕票的案子令人心碎,更令人生疑:现在破案条件这么好,(监控这么多)破案率这么高,怎么就能让绑匪既拿到赎金又撕票了呢?有理由质疑任邱市警方的破案能力,难道他们都是吃白食的?
河北任丘市麻家务镇近日发生一宗绑架杀人案,12岁女童赵某婷在周二(4日)遭人绑架,警方其后在周四(6日)下午,在一处玉米地发现赵某婷的尸体,疑犯则带同100万元续金逃去无踪。
据警方在周六(8日)的最新通报,疑犯已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警方此前在周三(5日)发布的通告,麻家务镇发生一宗“重大刑事案件”,为此要广泛征集线索,“请广大群众及时对自家田间地头和机井、废弃房屋、坑塘、沟渠展开一次全面的搜索,查看是否有手机、粉色电动自行车及女孩(赵某婷)踪迹”。
警方曾针对案件发布悬赏通告。
警方同时要求对自8月3日以来,若有捡获粉色黑马牌电动单车,也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会就此提供1万元的奖励,提供直接线索破获案件或抓获疑犯更会有5万元奖励。警方亦表明,故意隐匿不报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新闻报道,警方所指的“重大刑事案件”,实际上是一宗绑架案。赵某婷遭人绑架,对方索要100万元赎金,并且不准报警。经多次交涉后,赵某婷父亲在周三凌晨按要求送去赎金。随后在周四上午,警方在一片玉米地中发现赵某婷的尸体。
警方在最新的通报中则称,该宗绑架杀人案发生在周二凌晨,公安机关在案发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工作。
很简单,疑犯要钱。不过这个嫌疑犯太蠢了,为什么要撕票呢?
12岁女孩遭绑架,提出要赎金,赎金到手,歹徒却把小女孩残忍的杀害了。
案件的具体原因在网上都可以看到,@英雄拒绝黄昏 就不复述了。
4日绑架,6日发现小女孩的尸体,8日歹徒落网。
如果当日绑架当日就找到小女孩的话,小女孩就应该没事。破案,@英雄拒绝黄昏 深知时间的宝贵。是什么原因出了问题才及时找到小女孩?这里@英雄拒绝黄昏 不探讨是谁的责任。
绑架案最大的失败就是撕票。
这个歹徒丧心病狂,既然你要的是赎金为什么杀害人质?这样的人连亲人都瞧不起他。任何一个行业都要讲德,绑架也要有“绑德”,这个歹徒太令憎了。
百万,他花得了吗?有命拿,没命花,这就是作恶的下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大刑案嫌疑人潜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大刑案嫌疑人潜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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