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男生踹伤猥亵男子被拘留?
这又是一起让好人不德好报的事件!好人难做啊!对于男生踹伤威胁男子被拘留的时间,在最近两天曝光了网络,也深受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似乎出现了把见义勇为成为了犯罪的事实。
事情是发呆两个多月以前一个威胁难用胳膊碰撞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学生,威胁男在当天用胳膊碰上了两个女生,这已经被当地的录像所录了下来。当时有出警的记录,并且商议赔偿女学生300元的检测费,威胁男直接的回家了。威胁男士在报警的同时要逃跑,结果被女学生的同学用脚踹倒。
然而近期却把这个女学生踹我一下男的的男同学依法刑事拘留。这个事实的确让人难以接受,因为当时有视频为证,还有照片为证,还有警察出警的记录,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在这里先说一个事实。我们这里曾经也出现过一种情况,与这个情况有类似,那就是一个男的见了一个女的钱,借钱的时候叫祖宗都可以,然而还钱的时候却不还了这个女的,找了人去上他家要这个男的,就像死猪不怕开水烫,打来要钱的人,结果被人家反打了。
后来才知道这是一个陷阱,当时只是打了以后,然后这个借钱不还的人就住了院,在一个月后医院以后把这个女的以及陪他们要钱的人一起拘留。那个该钱的人是故意的,让这个人去打他一下,然后这个人在以前就被人打过,受过了伤。
该钱的人找了当地的派出所的人,这个派出所人员是他的亲戚受了贿,但是这个女士和陪同要钱的人只能吃了哑巴亏,而且借的钱也被抵作赔偿款一部分,还被判了刑。钱没要到,而且还赔了更多的钱,还被判了刑。
所以这个事情的确很难,但如果网友不能够加以支持的话,很有可能这种见义勇为的事情就成为了好事办错事,最终还被赔偿款并判刑的结果。希望媒体强烈的追踪报道,对于这种事情真的发生,不能够让那些所谓的社会渣滓败坏社会道德,让好人的心拔凉拔凉的。
事情经过:
6月1日,湖南永州一17岁女生李爱(化名)在商场被一52岁男子用肘部袭击胸部,同行男同学胡林(化名)在控制袭胸男子时致其受伤,于8月21日被永州冷水滩区公安分局予以刑事拘留,目前在看守所,而当事人了解到袭胸男子可能被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
事情补充(时间线):
6月1日,雷某故意用肘部触碰胸部猥亵,通过调取监控,雷某承认猥亵行为。
6月1日,当天,在女生报警后,与胡同学在监控室盯着雷某,等民警到来。
6月1日,等待中,雷某挣脱逃 跑,胡同学马上追赶,但由于手部受伤(当时打着石膏固定),只得用脚踢踹阻拦,前两脚未能踢中,最后一脚导致雷某摔倒。
6月1日,当天,民警到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按手印,雷某赔偿女生 300元(作为检查费与路费)。
注意一个细节:6月1日,雷某摔倒,摔倒后好像并没什么事,在民警到来后走完了调解流程,承认了猥亵事实并签字画押。而且当时也并没有提出因为摔倒导致手臂和腿部疼痛。 但是神奇的事情来了......
6月6日,民警告知胡同学,雷某摔倒后受伤住院,正在永州中医院治疗。
中间隔了好几天,摔倒后还没有大碍的雷某,竟然在受伤后隔了几天手臂和腿粉碎 性骨折了?!
别扯别的,先回答我:
6月1日,雷某猥亵是事实,被挨了一脚摔倒,也是事实。雷某当天接受猥亵并赔偿300元也是事实。雷某交了赔偿回家,也是事实。
6月5日,问题是:时隔四天后,雷某住院了,说是【粉碎性】骨折,报警拘留了见义勇为的男同学。雷某,6月1日是爬回家的吗?
别说从道理上讲不通,从法理上也讲不通,从【病理】上更讲不通。
想想当年的彭y案,影响多少人?谁还敢扶老太太?后来,又出现老太太摔倒,小学生搀扶,被讹诈是小学生绊倒的。幸亏有路过的大学生懂事,调取监控录像,明明是老太太自己摔倒的。
前年,花臂男拿刀砍自行车男,反被自行车男夺刀反杀。最后判自行车男正当防卫。
去年,又有女孩反杀闯入她家的菜刀男。
大快人心!今天,这个事件,又给我们泼一盆冷水?
如果不澄清事实,还在拘留男生。
以后,见到有人受害,谁还敢出手相助?
天天鼓励见义勇为,千万不要简单处理。听听群众的呼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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