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拒饮酒遭辱骂扇耳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拒饮酒遭辱骂扇耳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山东威海一名男子打人耳光被对方朋友打伤,却狮子大开口索赔22万,对此你怎么看?
- 酒驾找人顶包,珠海男子被母亲连扇6耳光,你怎么看?
- 武汉一男子醉驾被查后下跪痛哭自扇耳光!下个月结婚面临刑事处罚, 你怎么看?
- 新员工不喝领导敬酒被打耳光,酒文化是陋习吗?
山东威海一名男子打人耳光被对方朋友打伤,却狮子大开口索赔22万,对此你怎么看?
首先感谢邀请。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表明自己的观点,威海男子被打伤,可向对方索赔,但由于先动手而有错在先,所以自己也需承担部分责任。至于22万元的索赔金额是否合适,司法部门会根据威海男子受到的伤害程度来裁定,所以我就不妄下结论了。
我为什么认为威海男子可以索赔,这是基于他已经被打伤这个事实做出来的判断。虽然是他先动的手,但对方可以采取更为合理的方式来处理,比如报警,让警方来处理。而不是采取过激手段,致伤对方。当然,如果在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可采取特殊手段来处理,如正当防卫,这不在我的讨论范围之内。
所以,在我看来,以暴制暴虽然解气,但并不是最佳解决方案。法制社会,我们还是应该遵循法理,并依此来保护自身权利。
一家之言,不喜勿喷,先谢!
仔细看这条新闻,其中包含了两个既有关联,又相对独立的两个事件。
事件1:威海男子张某与朋友李某等在饭店吃饭,李某被同在该酒店喝酒的孙某无故打一耳光,这起事件涉事双方分别是李某和孙某。
事件2:张某替朋友出头,与孙某发生厮打,张持酒瓶将孙某打成轻伤二级,随后有群众报警,张某现场等待民警到来,随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此时涉及人员为张某和孙某。
检察院以张某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孙某还要求张某进行民事赔偿,一开始,孙某提出不低于22万的和解条件,随后法院经过审理,确定了3.6万的赔偿方案,最终,张某赔偿孙某5万,获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这起案件中,法院秉承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原则,在判决过程中,既考虑到张某行为给孙某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又考虑到张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及实际赔付能力,同时也没有忽视孙某在该案中的特殊作用(故意挑起事端),最终认为判决缓刑对张某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他适合社区矫正,遂对张做出如上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判决也符合一般人所具有的朴素的“公平正义感”: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作为挑事者,孙某虽然受到伤害,但他狮子大张口般要的巨额赔偿却让人难以接受,法院也考虑到这一情节,进行的判决与一般民意也相符合,在此,值得给法院点赞!
酒驾找人顶包,珠海男子被母亲连扇6耳光,你怎么看?
我为这个母亲点赞!👍
酒驾、逆行已经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还要让人顶包,行为更加恶劣,况且在警察面前还拒不承认。一个人不但犯错,还推卸犯错后的责任。简直是错上加错。应该好好地教训。
这个母亲连打儿子六个耳光,可以看出母亲是个正直善良的人,她也非常爱自己的儿子。所谓"爱之深,责之切"嘛。她希望儿子能从此事中吸取教训,不要一错再错。
这位母亲还是一个很睿智的人。她知道如果纵容儿子,一味地袒护儿子,说不准以后这个儿子以后会闯出更大的祸来。
珠海男子找人顶包的行为,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逃逸,符合逃逸具有的隐瞒肇事者身份,逃避法律追究的本质特性,违反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5条第一项规定,这种酒驾行为并不是开得玩笑的,酒驾入刑就是这个严重性。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二款的规定,不论酒驾后造成的后果有多么严重,即使不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也要吊销其驾驶证,这名珠海男子终生不得再考取驾驶证,以后有车也没得开了。
而为珠海男子顶包的男子,可能不是为了钱,是为了哥们义气,但是这种顶包伴随着的是作为伪证的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驾驶人规定的义务,好在酒驾顶包者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至少要行政拘留。
一下,两下,三下,身着玫红色羽绒服的女人怒气冲冲地闯入派出所,扇了一名男子六巴掌。而该男子并没有反抗,只是举起手保护着头。
这名男子酒后驾车还拒不承认但是他的女儿说了一句"当时是我爸爸开的车"
当晚车上一共两男两女,小车从停车场倒出来时,的确是马先生开的车。但随后就换成马太太的弟弟李先生开车。
李先生没有掉头,而是逆行了20多米,从栏杆缺口穿过对面马路。一行人发现远处有交警设卡时,坐在后排的马太太又想和弟弟换位。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为什么这为男子就记不住呢!
总是抱有一丝的侥幸心理,喝这么一点酒,不会被抓,没有事情,但是有没有想过你上有母亲,下有女儿,真的就是那个万分之一的机会,让你给赶上了,出了事故你怎么办?你这个家庭怎么办?
酒驾发生的交通事故也不少,希望大家能够谨记!
酒后开车不仅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也是对路上行人的不负责!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永远抱一颗谦卑的心!
武汉一男子醉驾被查后下跪痛哭自扇耳光!下个月结婚面临刑事处罚, 你怎么看?
谢邀:
酒不醉人人自醉,还没有结婚,就昏了头自己把自己灌醉了,喝了酒开车,这是吃饱了撑的,被交警抓住了又丑态百出,跪倒在地自扇耳光,这打得好的?下个月就结婚,该怎么处罚又逃不脱,何苦来着,早知今日,何必喝酒哦!
现在是准新娘该想清楚的时候了,这种贪酒的男人该不该嫁,能不能嫁?他会给你幸福吗?请三思而后行!
新员工不喝领导敬酒被打耳光,酒文化是陋习吗?
答案是恳定的。部分酒文化却实是陋习。特别是东方酒文化,更是如此。俗话说,酒后失德,酒后乱性,酒后吐直言,酒喝多了却实没什么好的结果。对人,对己,对社会都会造成害。
劝酒,敬酒更是如此。有这种喝法不喝多了才怪。特别是有的领导,更是喝酒无德。只要和他一起喝酒他让谁喝,谁必须喝,否则他觉得很没面子。其实他就是为了让别人给他敬酒,享受那种被别人敬仰的感觉。我们和领导喝酒时随喝随往地上倒。有时说还有工作需要干提前就走了。
领导喝酒十回有九回喝高了。只要沒喝高回去他还不高兴。回去总说,今天喝酒沒劲,敬酒的不多。
其实在一个单位里主要领导不喝酒,那基层领导才幸福了。喝酒中的很多习惯确实是陋习,应该改近。喝酒时最好不要敬酒,更不要劝酒。谁能喝多少谁自己倒最好。以免伤害身体或造成喝酒过量造成死亡事件的发生。如果一起喝酒有人死亡,跟死者一起喝酒,劝酒,敬酒的人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酒文化的陋习喝酒的酒友们一定要改掉为好。
尽管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长期喝酒,无论白的、红的、啤的,都是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实际上喝酒与吸烟一样,都是人类的一大陋习。
但在现实中,许多人,在许多场合,都离不开酒。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
——类似的顺口溜,俯拾即是。
而酒这个东西,在咱们中国尤其是人际关系的润滑剂,许多事情,一顿酒,办成了;许多矛盾,一顿酒,解决了;许多关系,一顿酒,拉近了......
而且,酒既能使人疯狂,又能使人沉醉,既能让人壮胆,又能让人昏睡......
总之,酒的作用,真的是太神奇了!
于是,一位新员工,由于不胜酒力,在单位聚餐中,领导敬酒而不喝,真正地不给领导的面子,其结果是挨了耳光,到头来挨了打却还要跟领导赔礼道歉。
酒是有文化的,而文化,当然是好东东。但显然这位领导的所作所为却并不是酒文化的真正表现,恰恰是暴露出酒桌上某些人性的丑陋!
显示作为领导的权威,并不是在酒桌上强迫人家去做不愿意或不能做的事情,假如这位员工顺从了领导,喝下了那酒,一旦出了事情,那位强迫人家喝酒的领导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这件事,并不能说酒文化如何,酒文化是无辜的,酒文化不是陋习,陋习是酒桌上一些不文明之人的不文明行为,正是这些人,这些行为,让酒文化蒙受了冤屈。
说到底,酒这东东,能不喝就不喝,实在不行,也要小酌怡情,千万不要大喝伤身!
新员工已经表明过不能喝酒,但领导只是把员工当成古代的家奴,可以粗口叱责甚至是大打出手,这一切都得由领导的性子来。甚至喝多后领导对女同事动手动脚,还只能当成是一种“恩赐”的时候,这样的酒桌文化就是陋习。
另外一种酒桌文化叫做劝酒,比如被劝者说了无数遍:“不能喝酒,有病史。”但有的劝酒者不这么想,只觉得对方:“不给面子。”或者是:“不懂人情世故,要好好教一下。”
等被劝者倒在桌子上,打了救护车的时候,这样的酒桌文化也是糟粕。不能喝酒者,被道德捆绑:“大家都喝,就你不喝,领导都在这里呢。”
还有种,在喝酒以后开始玩些刺激的游戏,男女同事一起玩,像是些拉拉手,坐在腿上,甚至亲在一起等陋习也是存在,最讽刺的是,做游戏的人还是有家室。
既然都这么奔放,何不趁着合适的时间和地方,用现金开个酒店更深入了解一下?
陋习是一直存在的,但文明也是有的,这得看桌子上是什么人品的领导。
这样的领导也没多大本事嘛!我看除了吃喝玩乐,其它的一窍不通,首先就不通人情世故,不懂得体谅别人和尊重别人。
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看来这个人也没多大能耐,充其量就是狐假虎威的那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拒饮酒遭辱骂扇耳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拒饮酒遭辱骂扇耳光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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