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7岁孩子捡2万元报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7岁孩子捡2万元报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拾到东西对方报案后归还犯法吗?
1、归还行为本身已经说明你没有侵占他人财产的意愿。因此,不会构成侵占罪。
2、《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民通意见》94.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因此,没有拒不返还就没有民事上的侵权责任。如果你为了保管或者归还拾得的物品支付了一定费用的,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捡到孩子报警后多久出结果?
捡到孩子后报警,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调查和寻找工作。具体出结果的时间因案件情况、地域差异和警方调查进度而有所不同,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
在孩子失踪或走失的情况下,警方会尽快展开调查,包括询问当事人及周围群众、调取监控录像、发布协查通报等。如果孩子是被拐卖或遭遇其他犯罪行为,警方还会开展专案侦查,采取更多手段寻找孩子下落。
在警方调查过程中,捡到孩子的人应积极配合警方,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同时,关注警方发布的协查通报和寻人启事,了解案件进展。
需要注意的是,报警后要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警方及时联系。此外,遇到类似情况,尽量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相信警方会全力开展调查工作。
最后,请大家关注并支持相关部门开展的反拐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共同为孩子们的安全保驾护航。
保洁员捡到2万元报警疑遭开除,饭店回应称她想把钱据为己有,实际情况如何?员工在老板店里捡到钱该怎么办?
大概了解了一下整个事件的经过:1月28日,大连紫航海鲜大饭店保洁员宋大姐在饭店卫生间里捡到了2万元,后交给了饭店前台。事后几日,宋大姐得知仍没有人来认领这笔钱,于是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报警,不料当天就被保洁公司“辞退”了。
保洁员第一时间将2万元现金交给饭店,足以证明她的行为是拾金不昧,值得褒扬奖励的。但奇怪的是本该赞许的行为,却变成了“不讲道理的辞退”,值得人们深思。
保洁员把钱主动交给饭店之后,饭店没有任何表示,还一直拖着不处理,不去找失主,这也足以证明饭店管理人员心存不轨,想把钱据为饭店所有,在保洁员报警之后,饭店不得不把钱交出去,这让饭店到手的利益又没了,唯利是图的饭店管理者认为自己的利益受损,而始作俑者就是保洁员,因此以保洁员想要回已交的钱据为己有为名而开除保洁员以泄私愤。
从整件事看,保洁员都没有错,要说错,就是没有第一时间把钱直接交给警察。
具体情况不了解,但从标题栏中看到了大概就是一方检钱还得报警,一方坚称占为己有。我的看法是,检到二万是一笔不菲的款,检到钱找失主归还,是十拾金不昧好品德,如今遭遇饭店老东家开除,我认为饭店老板做的不厚道,反观这一举动,我认为是老板想占便宜。拾金不昧是我国的历来好传统,是大力提倡国民素质的试金石,不要为拾遗二万而混沌国民道德素质。
保洁员拾金不昧,风格高尚,饭店老板以盈利为目的,在他店里面的钱都应该是他的,如果拾到钱不交给他,视为不忠诚,他心里不高兴,开除保洁员就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钱是好东西,也是坏东西,可谓一物两面,好坏都是一体,人人都喜欢钱,钱是生活不可缺少的,不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没有道,爱财没有错,胡乱取就会有错,不讲道德良心,胡拿一通,那不是集福,而是自己寻祸,自己找罪受。除了多造恶业,啥也没有得到。
保洁员贪心小,按劳取酬,不义之财不去占有,老板什么人,不说大家已经明白,老板说别人想私自占有,实则是自己想去占有别人钱财,自己没有得到,把气撒在别人身上,掩盖自己的虚伪,攻击别人的品德修为,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在当今社会不在少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7岁孩子捡2万元报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7岁孩子捡2万元报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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