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打赏女主播欠300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打赏女主播欠300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网红直播卖货需要缴税吗?
当然需要,并且税率还不低。主播收益需要交税,最低20%的税率;卖方也需要交税,税率也是相当高的。那么在高收入面前所面临的高税率,作为主播以及主办方或者卖方该如何来合理的筹划呢?首先我们需要来了解一下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以及各个地方的税收政策,从市场调研来看,目前适合主播的税收政策有以下几种:
第一:主播在税收园区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正常直播带货经营,收益就以业务的形式转入个人独资企业,而注册到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就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综合税率3%左右。例如某主播现有300万的收益,正常纳税需要缴纳20%的劳务报酬所得,税金在60万左右。若是通过业务的方式转入个人独资企业,那么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300万/1.01*1%=2.97万(小规模增值税减按1%征收)
附加税:2.97万*6%=0.18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300万*10%*30%-40500=4.95万(个税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纳税)
综合纳税额为8.1万,综合税率为2.7%,直接减少了50多万的税费,一辆车就有了。
第二:卖家、主办方可以在园区成立一家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以业务分流的方式在园区纳税,可享受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奖励政策。例如入驻的园区的某公司,当月缴纳增值税为50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200万元,那么在次月可享受到的奖励金额为:
增值税奖励金额=增值税500万*50%(地方留存)*80%(奖励比例)=200万元;
所得税奖励金额=所得税200万*40%(地方留存)*80%(奖励比例)=64万元。
可享受高达260万元左右的税收补贴,并且是不需要改变企业的任何经营模式的情况下。
网红的收入需要缴税的。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是个人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网红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也可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在取得收入时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有电商问题到:学买卖 卖家分享社区
主播300万个快手币提现多少?
主播300万个快手币提现12万
刷1快币,主播得0.4快币,如果换算成自人民币的话,主播可得0.04元人民币。
主播得的钱一般是:礼物的面d额直接扣掉20%税费,剩下的80%跟平台平分,所以主播可以获得40%。如果是1块币的话主播分0.4快币,因为1快币等于0.1元人民币,所以主播可以获得0.04元人民币。
没多少钱却要打赏主播的人是什么心态?你们给主播打赏过吗?
不差钱、享受那种打赏的快感
最常见的就是这种粉丝,他们纯粹是那些不差钱的土豪,人家平时手头不缺钱,看直播高兴了就愿意送人主播点礼物。
交朋友、混眼熟
这种粉丝也很常见,他们看直播单单是因为对某个主播的喜爱,给他们刷礼物也是想混个眼熟,在私下交到朋友是他们的最终目的。
借机炒作
这种比较少见但是说实话吧又比较常见,这种人一般都不是个人粉丝,而是平台方,当平台方想要捧红某个主播的时候,就会派出官方人员充当粉丝来给主播刷礼物,为的就是帮助新人主播借机炒作。
为了自身利益
网络直播平台通常代表着巨大的流量,当今社会不说有流量就有钱,不过一旦有了流量的话,肯定会有一天把流量变现成为钱,有一些商业眼光比较超前的人,就会借助主播的力量,他们看似给主播刷礼物,其实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水友面前混眼熟,方便以后做产品推广。
虚荣心作祟
其实前四种人的心理还算正常也很普遍,但是最后这种是最恐怖的心理,同时也是最常见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一个段子:每个月赚着2-3千的工资,啃着馒头、吃着泡面,却给主播刷着最贵的礼物……别以为这种人好笑,而且很少,可悲的是,这种人大有人在!很多人给主播刷礼物可能为的就是得到主播的一句答谢,或者美女主播的一个“么么哒”或者是在别人面前装大款,说来说去,就是虚荣心作祟罢了!这种心理最可怕,同时也是最可悲的!
看直播很正常,打赏主播也是自己的权利,不过我奉劝各位还是量力而行,切勿因为一时的虚荣心而破费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打赏女主播欠300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打赏女主播欠300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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