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误撞奔驰车主免赔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误撞奔驰车主免赔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试驾E系奔驰爆胎,杭州女子被索赔5000元,你觉得应该赔偿吗?
E系奔驰车爆胎,如果我是4S店,即便都是消费者的过错我也不会选择让消费者承担责任,更何况还不完全是消费者过错。
事情经过:
杭州女子李女士夫妻两想要买一辆奔驰车,1号去杭州奔驰4s点,看中一款C级车,因为店里没有现货,所以夫妇两试驾了奔驰E300车。
试驾期间,李女士丈夫驾驶,李女士坐在后座,销售员坐副驾驶。试驾途中经过一个不算大的坑,李女士丈夫驾驶车辆以不到60公里每小时的车速经过。结果车子还回4s店之后,经检测车子右侧两个轮胎爆裂。
4S店认为李女士夫妇在试驾前已经签署了承诺书,且李女士夫妇驾驶车子过坑时没有减速存在过错,因此要求李女士夫妇两赔偿5000元人民币才能离开。
但李女士夫妇认为他们在驾驶中已经减速且经过的路坑很小,车子却爆胎了,只能说是车子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不该让作为消费者的他们买单。
双方僵持不下,最后报警,警察事故鉴定:事故责任由鉴定后决定。4s店后降价至1000元赔偿款,并承诺只要李女士夫妇继续在本店买车,这一千元双倍返还。
简单观点:
首先,4s店没有尽到提醒义务
《侵权责任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4s店尽管让消费者签署了承诺书,但是依据法律4s店本身具有提醒义务。也就是说销售员坐在副驾驶,他见到路坑时候(销售员若经常试驾必然熟悉路况)应提醒李女士夫妇减速。
但是4s店显然并没有提醒。那么就不该把所有责任归结在消费者身上。更不该用“你运气不好”来作为李女士夫妇承担责任的理由。
其次,商誉比金钱来的重要
奔驰车在国内算高档车,少了区区五千元钱不值一提,但是4s店竟为了这点不完全属于消费者过错的行为惹来舆论哗然。
且不论其他影响,至少我作为一个旁观者看清楚两点:1.奔驰E系车子轮胎抗压力很小,容易爆胎,让人对其质量不得不产生怀疑。2.不要去这家4s店试驾车子,否则出了事会说不清道不明,惹一身事。
只要略微有点经商之道的人应该都明白不该,有时候商誉比车子本身价值高,何苦为了区区五千元,把自己的缺点放大在众人眼中?
实非明智之举,你们觉得呢?
发现4s店又出来一项收入了,试驾本来亏本的,在这家奔驰店反而赚钱了。想一想,如果4s买4个二手翻新胎换下来,应该很便宜的,试驾一下爆胎2个,试驾一次爆胎2个,一条赚1500,2条轻松3000块钱,一天来10个试驾的,就是3万了,一个月光试驾创收90万,比卖车利润都高了。😂😂😂😂
杭州的李女士打算买一台奔驰车,在4S店试驾的时候车轮爆胎了,店铺打算让她赔偿5000元,李女士表示很忧伤。
1号下午,李女士两口子到浙江的某4S店打算试驾奔驰c级轿车,结果没有试驾车,所以便试驾了奔驰e级的车。试驾的时候店里的试驾员做在副驾上,李女士老公开的车,结果在一个有坑的路段车子以不到60公里的速度开过去,听到一声砰的响声,当时不以为意,开回去的时候才发现轮胎都爆了。
这下4S店的不干了,非得让李女士赔钱,共需赔偿5000元,理由就是签订了试驾合同。咱们先别提前一段时间奔驰的爆胎门,就说这个试驾合同,其实就不是合理的,而且真的闹到法庭,是不生效的,因为合同规定了什么损失都由消费者赔偿,属于霸王条款,这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所以以这个没借口要赔偿是不现实的。
那么这起事故应该赔偿么?我认为应该赔偿的,不过应该是试驾人和店里共同赔偿,而责任的划分应该是4S店多一些,应该这起事故属于天灾,并不是人为的原因,那么大的店铺,也不差人家这一点半点的吧,再说如果每次出事故都由消费者买单,对于4S店的口碑也有很大的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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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3月1日下午,李女士和老公到浙江鹏龙之奔4S店试车。本来想试驾奔驰的C级车,但当时店里没车,就试驾了一辆E300 。车子开到石祥路学院路口附近时,出了状况。
李女士:“是我老公在开车,我坐在后排,销售员坐在副驾驶位置。前面有一条坑,但是很细的坑。他们没留意这条坑,直接跟着过去,当时看到前面有大卡车,减速了,踩了刹车的。当时车速应该不超过60,60(公里每小时)以内,然后就嘭一声响。” 李女士说,车子通过的路段不允许停车,当时车内仪表也都正常,于是一行人就将车子开回了4S店,下车一看才发现,右侧前后两个轮胎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爆裂。
4S店要求李女士赔偿5000元,协商未果,找来了交警和派出所 警察也说这种事情也没碰到过,让他们之间私下解决。 4S店认为是驾驶员操作不当,事故应由驾驶员负责。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写了,事故责任由检测后待定。浙江鹏龙之奔4S店负责处理此事的是展厅经理王经理说店方并不要求李女士全额赔偿,而是和店里共同承担。她认为驾驶员要负一定的责任,依据之一是事先签好的试驾承诺书。
双方观点:
浙江鹏龙之奔4S店 王经理:这件事情4S店已经做出了让步,包括最开始只发现了一条轮胎爆裂,她曾提出李女士只需赔1000块钱。“这1000元不是说拿了不给,如果将来有一天,我们销售顾问会跟进,如果您满意的,觉得这车子可以,不管您购任何车型,只要是奔驰品牌,我们会双倍还给您,还给您的同时,还会给您优惠。但是他太太觉得是捆绑销售,他是拒绝,一分钱都不赔偿。我觉得一个高端车的车主,素质不应该是这样的,他说就是不要赔,我说您签字了,他说我没看。”
李女士:“我觉得我素质挺好,第一发生问题了,没有在大厅大吵大闹,也是和平坐下来说。我觉得奔驰车有点,就是店大欺客,我的车挺好的,就你来试驾怎么样的,就你出现问题了,我们其他客户没有问题。”
时尚女人观点:
1、赔钱是假 卖车是真
从王经理的话里不难发现,如果你买了我们的车,你赔的1000元会双倍返还,也就是说只要你在我这里买了车,就可以不用赔偿。虽然有点强买强卖的意思,不过呢,还算说的过去,只是你这车的质量还真不好恭维,至少我是不敢买。
2、试驾时旁边有4S店的人,说明试驾人并无不当
从李女士描述的情况看,开车试驾的时候,4S店是有销售员陪同的,这个销售员作用显然不是仅仅是看护车辆的,销售员的主要作用应该是介绍本车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的,也就是说销售员有义务提醒顾客驾驶本车的时候要注意什么,本事件中,销售员没有提出异议,说明顾客的驾驶并无不当,那就不能说事故是因为顾客的驾驶原因造成的。
3、新车爆胎好像怎么都说不过去
关于奔驰E300的轮胎问题,不想评价,毕竟太专业了,在这里说两个案列 :
上海市民李先生。2016年年底在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高配的E300l轿车,50万多块,一个月爆胎8次,4S店给出的理由是:过坑太快了。
谢先生的奔驰E200L是2017八月底买的,花了44万。提车两个月左右,发现右前轮轮胎与轮毂接缝处鼓包。他花了2000块钱换了一只新的。10月20日晚,谢先生在高速80+速度驶入闸道,更换的右前轮发生爆胎。谢先生又花了2100元更换了轮胎。品牌是倍耐力的。谢先生找到4S店,工作人员称,产品质量没有问题。爆胎原因可能与驾驶习惯有关。谢先生表示很无奈,E级车的多次爆胎已经让他吃不消。
看来奔驰E系列轮胎确实怕坑。到底是怕不怕‘坑’
4、运气不好到底要归罪谁?
去4S店试驾新车,稍微不留神就要赔钱,这个还是有点吓人,钱虽然不多,但是心里不舒服,做为消费者怎么应对呢?要么不试,要么不去,看看谁吃亏?经营者理论上都比顾客聪明,算账算的清楚着呢,这个账我想这个4S店经理不会算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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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误撞奔驰车主免赔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误撞奔驰车主免赔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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