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李光耀之女去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李光耀之女去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埔名人?
李光耀,GCMG,CH(Lee Kuan Yew)(1923年9月16日(癸亥年)—2015年3月23日),新加坡华人,新加坡前总理(开国元首)、新加坡最高领导人,曾任国务资政以及内阁资政。祖籍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党溪乡。新加坡莱佛士学院毕业。1954年11月参与创建新加坡人民行动党。 曾任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秘书长、立法议会(1965年12月改称国会)议员、新加坡自治政府首任总理、总理公署高级部长、国际儒学联合会名誉理事长、内阁资政(总理公署)。2011年5月14日,李光耀宣布退出新加坡内阁,标志一个时代的终结。
2015年3月23日凌晨3时18分,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享年91岁。2015年3月29日下午14时,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文化中心举行国葬。
相约不嫁,联袂而死的自梳女,只能和死人结婚,是女性的悲歌吗?
自梳女是在珠江三角洲这个地方盛行一时,几个很要好的闺蜜朋友相约盘起长发立志不嫁人,自梳女的境况都不是很好,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被人看不起,年轻时还好,老了身边无依无靠的,相当可怜!新加坡总理李光耀家里以前有两姐妹就是自梳女,给他家做庸人几十年,现在还活着,八九十岁了!那是时代的产物,她们的人生是不圆满的,这种现象现在不被世人所接受。赶上了这个好时代,我们只是希望她们余生能够幸福!
《自梳女》是香港翡翠台在1990年播出的一部十集电视剧,剧集不长,但演员阵容还是比较强大的,主演有陈秀雯、罗嘉良、邵美琪、黄爱珊、许志安、潘芳芳等人。这部剧在剧情方面除了关注自梳女这个群体之外,本身并没有太出彩的地方,大致介绍一下就是:
故事大致发生在清末民初这段时间,因为剧集中并没有很清晰的交代,这是笔者通过服饰等要素推断的。在广东顺德的一个小镇子里,故事的女主角在顺德龙江镇长大的丝场女工叶素娟由于目睹姊妹婚姻不幸,决定梳起不嫁。她的好友玉芳及柳英只好尊重其选择。故事也就围绕着这三个女人各自的爱恨纠葛展开了。故事最终的结局比较戏剧性:女主角素娟被男主的真情打动决定放弃自梳,玉芳有一段普通的婚姻但并不幸福,而柳英与相爱的男人私奔遇上暴雨,男人遇难后选择了自梳不嫁。
陈秀雯饰演的叶素娟
故事本身并没有太多离奇,符合港剧一贯的将各种题材统一写成“爱情”的套路。但其中关于自梳女这个群体,以及相关的一些习俗和细节的再现意外的做得不错,多少改变了笔者对港剧“历史感”粗糙的刻板印象。这也可能是故事的舞台广州顺德离香港比较近的原因吧。那么到底什么是“自梳”,这个习俗是怎么来的呢?正好笔者最近对这个问题有所关注,所以结合影片多说几句。
一、自梳习俗概说
自梳习俗的来源,大概可以追溯到清朝前期。如乾隆年间的《番禺县志》记载:“其俗尚矜,往往厉奇节至于过中。国朝百年来,番禺一邑其所称贞女者志不绝书,而其甚者相约不嫁,联袂而死。”“相约不嫁,联袂而死”实际上已经具备了后世“自梳女”不婚的实质,只是还没有形成后世的仪式形式。
电视剧中所展现的那种在几个姐妹的见证下,完成自梳的比较规范的仪式,大概形成于清末民国时期。建国后有学者研究过当时“自梳”的仪式形态:
为了避过家庭的耳目,梳起仪式的筹备,多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妇女聚居的姑婆屋内进行。梳起时所需的物品如:新衣、新鞋、新袜、梳子、红头绳、镜妆及祭品:烧肉、鸡、红包、大发、生果、线香、宝烛、茶酒等,亦由姑婆屋内的姐妹协助暗地里陆续备办。梳起的前夕,例必在姑婆屋内住宿,以香汤沐浴后,即召齐志同道合的姐妹聚谈,互相鼓励。至晨光曦微即趁路上未有行人,联同前往附近的神庙举行梳起仪式。梳起的女子到神庙后,即在观音菩萨座前摆开携去的衣物和祭品,点起香烛,向神像三跪九叩。矢誓决心梳起,永不婚嫁。然后由事先约定的已梳起的妇女为她拆开原梳的辫子,改梳为云髻。接着即将身上穿的衣服脱下,换上新衣。这个梳起的女子再向观音菩萨叩拜后,即与同往的姊妹互拜、道贺。仪式至此便算结束。[1]
在《自梳女》这部电视剧中,七巧节之夜,素娟、柳英与及银、仙、索、群四姑婆齐集於王玉芳家拜七姐,素娟亦同时决定宣布梳起不嫁。这一段情节比较完整的再现了这一自梳仪式的过程,在香港电视剧中属于比较少见的对历史细节高度还原的剧目,值得赞赏。
在《自梳女》这部电视剧中,还涉及到了一个情节:姑婆屋。同样是在电视剧第一集素娟自梳那一段:席间四姑婆说出欲找一间屋做姑婆屋,玉芳慷慨答应让出一屋予众女,四姑婆大感兴奋。这里提到了“姑婆屋”,是我觉得本剧对历史还原较好的另一个点。那么什么是姑婆屋呢?很多人可能会想到,这自梳女都梳起不嫁了,那么进一步地肯定会逐渐割裂和夫家、父家的关系,那么她们在哪生活呢?实际上姑婆屋就是起到这么一个作用的。我们看到在电视剧中,素娟自梳的时候,还有银、仙、索、群四姑婆在场。可见自梳除了是一种不嫁的誓约之外,实际上还是加入某个圈子的“投名状”。进入自梳女的圈子,大家都没有男人了,那么就姊妹们相互扶持着共同生活,她们合租的屋子就被称作“姑婆屋”。《粤游小志》中记载:“广州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名金兰会。近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藳砧(丈夫)者。”这实际上已经非常接近当代的同性婚姻的生活形态了。
相似的穿着、发型是自梳女群体的符号
最后一个问题,可能有朋友会问,这些女人不结婚,那么她们生活的经济来源是什么呢?这里不得不说到电视剧《自梳女》对史实还原比较好的第三个点。自梳习俗在清末民国时期最盛行的地方就是剧中的盛德地区,这一地区是我国近代最早开放的地区之一,有大量的纺织、缫丝工厂,同时家政服务业比较发达。所以在当时自梳习俗比较集中的两个行业也就是纺织女工和家佣。这点在电视剧中再现的很充分:女主角素娟就是一名工厂的纺织女工,女主的朋友柳英后来成了工厂的买手,此外在第六集中还涉及到了工厂女工跳槽和设备购进等情节,这些都体现了当时真实的时代特点。
女主角素娟即是一名纺织女工
二、自梳女可以结婚吗?
电视剧最后的结局是素娟被男主的真情打动放弃了自梳,而好友柳英在爱人去世后反倒选择了梳起不嫁,体现了某种轮回的宿命感。可能有人会问,既然自梳是一种不嫁的誓言,那么这誓言可以违背吗?这个问题确实也值得说道说道。
剧集结尾,柳英选择梳起
从前面的剧情可以看出,到了清末民国时期,自梳已经发展出了比较完备的一套仪程。这种仪式感一方面使得自梳行为更加隆重严肃,另一方面也增强了誓言的约束力,毕竟是在观音面前起誓的么。所以大多数情况下,自梳的誓言是要持续终身的,甚至在文献中还看到过对违背誓言的惩罚规定:“一经梳起以后,即成铁案,终生不得翻悔。如有勾三搭四,即为乡党所不容,其甚者往往被捆塞人猪笼内,投于河涌将之浸死。故女子对梳起仪式,向极重视”[2]。这基本上是将放弃自梳视作与婚内出轨不守妇道等同的性质了。但我对这一规定的实际执行力度表示怀疑。
一方面,在梳理文献的时候能够看到,这种约束也不是绝对的,也确实有自梳之后又嫁人的例子,只是这种现象并不多见,“更多的是反映了当时男性记述者的一种愿望”[3]。
另一方面,考虑到自梳习俗的具体情况也不难理解:一般来说自梳都是非常要好的姊妹之间的一种超越友情的关系,见证者也都是很好的姊妹。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要改变自己的婚姻状态的选择,其他人出于情分恐怕也很难做出特别激烈的反对。当然,如果两人真的超越了友情,进入了爱情的范畴,那么将放弃自梳视作对爱情的背叛,从而因爱生恨也不是不可能。
注释:
[1]陈遹曾、黎思复、邬庆时:《自梳女与不落家》,《文史春秋》1994年第3期。
[2] 《自梳女与不落家》
[3] 张杰:《金兰契研究》
(作者:浩然文史·李一鸣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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