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营企业怎样才能走得更远?
现在做实体企业的主流基本上是60后70后,可以说咱们这一个群体是最能吃苦的,创业的时候起早贪黑,没日没夜的操劳然后稍有成就,如今形势变化,不确定因素太多,如今已失去信心,重拾信心将很难,不是简单的喊喊口号就行的,哪怕给小微企业放宽融资都难重拾信心,其实只要公平、稳定的营商环境就行,不要朝令夕改,不要搞运动式的把戏,让小微企业当炮灰。
说说我自己吧。我是做医疗器械的贸易公司,08年创业。3年前发现市场变了,国家不鼓励中间环节,医院拖欠款严重,外部监管部门日趋严格,同行之间鱼死网破。我仿佛一夜回到了解放前,非常迷茫和困惑,明明是朝阳行业,咋就无立足之地呢?我裁掉了几乎所有的销售人员,关闭了绝大部分的传统业务,开始了艰苦的二次创业。我还是围绕着医疗,通过与科研机构合作研发新医疗技术,也与原创企业合资做市场开发,结果不停的摸索和修正坐标,今年业务开始盈利,已经明确看到未来5-10年方向。我的头发都已经掉光了,人也苍老了很多,心里长期压抑,忍受着常人难以想象q孤独。我算是幸运的人,人到中年才危机爆发,我身边这样幸运的朋友不多,年近五十能够做啥?好些都改行或者卖掉企业了!
已经存在的,就说明了其合理性。尤其在改革开放这四十年风雨中挺过来的民企。随着经济的发展更多业态的变革,使得生存之道越来越坎坷,物竞天择吧!还是有自己独特性的产品为好,并且做精品。
民营企业要多承担社会责任,在用工,薪酬,社会保障方面努力做到企业公民的义务。据我所知,民营企业的养老都按照最低或者较低标准执行,显示出企业主极不情愿地执行国家政策。这说明私人企业只在乎让自己先富起来,而忘记了带领大家共同富裕。不能不说,这是私人企业的原罪。
私人企业主有很多似乎没有继续做下去的意愿,可以看到他们的老婆孩子情人都移民,资产也利用各种途径转移出国,一有个风吹草动,他们随时可能跑路。私企在我国已经是负面的符号。
当然,私企的声名狼藉,很大部分原因与腐败有关。很多私企不是市场竞争的产物,而是权力寻租的通道和载体,他们长期与黑恶为伍。
国家要正确认识民营经济,既要提供公平的营商环境,给他们健康发展的空间,也要防止他们时刻流露出的嗜血的资本本性。
不怪谁,要怪只能怪自己,什么不懂就出来做企业,改革开放前三十年,市场不健全,野蛮生长时期可以,当市场正规化了,绝大部分企业家都会完蛋的。当下一个企业家不懂法律,不懂管理,不懂技术,不懂市场,不懂财务,不懂税务,不懂金融简直就是瞎子摸象,这次是摸对了,可是下次呢,没底。这些东西是企业家的矛和盾,你的对手,你的下属,你的合作伙伴如果都有这些知识,那你随时被人宰的可能,不一定全部精通,但是必须懂里面的各种规则。所以未来能真正做好企业的人会很累
民营企业属于人民团体或全民所有制企业吗?先谢谢大家?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民营企业这个称谓其实不规范,但它在中国有着区别作用,因此还是用的比较多的。
首先,它不是人民团体。人民团体是民众基於兴趣,职业,信仰,地缘或血缘之所同,依「人民团体法」组织成立之团体。和企业最主要区别在于它是非盈利组织,登记机关在民政局而不是工商局。
另外,民营企业是由民间资本投资的,资产属于投资者所有,由投资者个人或投资人组成的董事会管理,收入按章程规定由投资人取得的企业。而全民所有制企业就是所谓的国企,它的资产由国家出资或国家控股,收入归国家所有或国家按股份获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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