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智能门锁咬人频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智能门锁咬人频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抚州:电动三轮车街头疯狂冲撞,仔细一看傻眼了, 你怎么看?
视频中所言电三轮在无人驾驶的情况突然"暴走",在外人看来似乎此车有鬼神附体很邪乎,其实对于一名电动车修理工来说,这种情况比较常见,特别是以前年代比较久远的电动车(两轮、三轮)都可能出现这一现象,这种"暴走"是突发的、不可预知的而且速度很快,外人是无法控制的,只能任其"胡作非为",一旦出现"暴走",轻则造成财物损失,重则伤人伤己,这的确是比较危险的安全隐患。许多电动车驾乘人员经此一劫,三魂七魄都会吓掉,此后很长时间都不敢再驾乘电动车。近年来随着电动车技术的不断革新,这一"暴走"现象基本不再出现了,大家大可放心驾乘。下面我们就来分析出现电动车突然"暴走"的原因。
在外行认为电动车"暴走"在我们业内有个专业术语叫"飞车"。原因有三:
其一,电动车转把故障 当转把有故障致使转把电源正极线与信号线直接接通
其二,控制器故障 致控内转把正极电源线与转把信号线直接连通
其三,负极线断路 当转把与控制器之间负极线出现断路,也会出现这种"飞车"现象
出现"飞车"现象大都是在电门锁打开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所以大家要养成离车关锁的习惯。还有现在的控制器大都带有防"飞车"功能,出现上述三种情况后,电动车直接罢工不走,不会再出现"暴走"现象。大家在购买电动车时,最好选择这种装配防"飞车"功能控制器的车辆,于人于己都安全得多。
人都不在家,别人把我家门打开了,狗咬人了,怎么办?
不论谁打开你家的门,都是在你同意的前题之下,否则是不会打开你家门的。狗咬人,如果是熟人就应该商量着给受害者去赔偿,看病。当然开门者没有看管好你家的狗,他应是主要责任,你也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你是狗的主人。
发生如此情况,我的建议是,你抓紧陪他去医院,赶快打狂犬疫苗。而且态度要好,不能说“谁叫你随便开我家的门,否则,怎么会发生如此事情。”
您想想,出现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愿意。发生了问题,我想咱还是少些埋怨,多些理解;少些指责,多些体谅;少些冷落,多些关怀。毕竟是咱的狗狗咬了人家,责任在咱这里啊!
前段时间,邻居家的孩子逗我家狗狗,结果被其咬了。对此,我们没有说人家的不是,而是赶忙道歉,赶快开车,把他送到医院,给他注射了狂犬疫苗。随后,我们又拉着他接连打了三次疫苗。中间,我和爱人买上鸡蛋、水果,去他家看望了两次。
通过此事,我们两家不仅没有矛盾,而且成为了好朋友、好邻居。
在这个社会,不管遇到什么事情,我们都不能得理不饶人,要坚持与人为善,和平友好的处理一切事情。如此,自己才能心情舒畅,他人亦会感激在心,和谐社会才能早日实现。
主人不在家,客人进屋被狗咬了?题主强调是别人把门打开,而不是狗跑出来,这就说明一件事,狗是被动咬人。
遇到这种事,首先不管谁对谁错,应该主动注射狂犬疫苗,不要对生命造成伤害,
然后再把事情弄清楚。
生活中,狗是哑巴动物,非常忠诚于人或依赖于人,如果不是发情期或受到威胁,它是不会采取主动进攻。
狗是守卫者,来人是闯入者,按照题主的描述,我认为狗是正当防卫,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大家都是熟人,心平气和谈这件事,
可以适当给点钱按抚,毕竟人受到伤害,于情于理都要照顾一下,但对方狮子大开口,你接受不了,就不防走法律渠道。
不要因为狗是动物,就褊袒于人,这样对狗不公平。
这件事情,一般来说,就是你陪着受伤害的人马上到就近的医院打狂犬疫苗针剂,治疗费用也不会太贵,普通的针剂三四百块钱也够了,保险起见同时配用打免疫球蛋白的话一千多块钱。接种疫苗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费用不高的话你承担也说得过去。
如果对方提出的赔偿诉求超过了你的预期,我认为要报警,交由警察依法处理,一则可以由警察断定事实合理处理,二则能使你掌握一手资料,以备之需。
如果这事摆到法律层面讲,我谈一下对这件事情的观点: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中讲到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另外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项作出明确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这件事情里,你必须证明受害人自己有过错。
在这个事件中,我认为受害人自己有重大过错。
(1)根据你的描述,你虽未用绳索或者铁链栓住,但你是把狗关在屋里的,并不是把狗散放在院子里,你已经履行了对狗管理责任。
(2)狗的工作就是看家护院,遇到陌生人肯定要狂吠,凶一点的甚至咬人(当然咬人狗还是处理掉为好)。这个受害人不是你叫他进屋的而是私自进入,按照逻辑推理一下如果有生人靠近,狗肯定会很快发现并狂吠发出警告,受害人是成人应该懂得常理,会预判到进入你屋里的风险。如果还要进去明显自己有重大过错!
以上是我个人的理解和观点,希望能给你提供一些参考,具体的处理还是应当由司法机关作出判断。
人不在家,别人把门打开,被狗咬了,也太不小心了,自已去防疫站打针吧还说什么?如果问怎么办?投案自首还是扭送法办二选一,主人不在家不请自来破门而入分明是贼的行径,贼进宅被狗咬还问怎么办,唉没天理,撬门不填撬成骨折是否也要问怎么办?荒唐,这个贼到底是那个贼头训化出来的行事这么有底气,这么豪横?
上海一小偷佯装医院陪夜家属,接二连三“串门”盗窃,你怎么看?
关于"上海一小偷佯装医院陪夜家属,接二连三'串门'盗窃,你怎么看″的问题?
谢谢《霍小姐的八卦炉》先生邀请。
这是医院"安保"上出了问题,亡羊补牢未为晚矣。依法如下:
一是按照国家社会治安"一票否则"制规定,当事医院取消"评优"资格。
并由医院党政组织向当地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写出书面检查报告,查找问题根源和发生问题的环节,并由当地公安机关介入破案和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是医院党政组织必须追查当班总值班负责人、院门卫保安、住院科室当班医护人员责任。
按照规定,医院病房在22时禁止探视,23时所有住院病区除医护人员之外,禁止陪护人员无故"串门″。
可见发生问题医院"小偷佯装陪护人员串门盗窃",正是利用了医院"安保"上的漏洞,才能实施其犯罪。因此,强化责任,落实制度仍然是第一位的。
对于所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国家实行的是"一岗双责制"和"人人有责制。一岗双责制是任何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除了专业部门职责外,都承担着本院、本科室、本岗位的安全保卫责任,医院也不例外。
三是强化监督,加强巡查清理闲杂人员进入住院区。医院总值班要及时监督安保部门强化内部巡查,及时驱离闲杂人员。
对于犯罪嫌疑人员要及时抓捕扭送公安机关,确保住院病人和陪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管见了。
小偷顾名思义,就是窃贼,把信手拈来的他人的东西非法占有。在医院陪夜家属的衣服里都装很多钱,以备不时之需。在医院,分分钟都有可能生死离别、阴阳两相隔。这个钱,是救命稻草,是治病良药,是衣食住行的保命钱,可这个小偷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手伸向陪护家属的兜里,他难道没意识到也许别人丢了钱,就交不上手术费、交不上ICU抢救费、交不上剖妇产费用……就可能在无形中要了别人的命,杀人于无形之中吗?他知道,却故意这样做,因为得手容易、偷钱机会多,偷得的钱多,这种不劳而获已经让他迷失自我。
出现这种现象,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医院应该加强管理,在病房设置电子门锁,在病房进出的护理人员录入指纹信息;有专门人员管理,登记信息,经常去医院行窃就能被识别了。这样从源头上防止小偷以及其他犯罪行为的发生。
引入信用评价体系,一旦在医院行窃,直接进入道德黑名单,以后子女考大学、当兵入伍、公务员一切受限、在哪个医院行窃本院终生拒绝为其治病(这条有悖医生的职业道德,可行与否有待考证);主要街区都设立黑名单播放视频,让小偷无处藏身。
建议法律应该把在医院行窃加重判刑,如果因为偷窃间接造成人员伤亡、疾病加重等情况,与同等类型刑事案件同罪(图片来自搜狗,欢迎提供)。
大家有没有不同见解?
松江方塔医院的病人最近接二连三的报案,称自己丢失了财物,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通过医院的视频监控,警方发现了窃贼的身影。
小偷挨个病房张望,发现有机会的病房就马上进入行窃,只需1分钟就结束了偷窃过程,并迅速出来;在楼道里,如果遇到有人,他就扮做病人家属,又是伸懒腰又是打哈欠,把其他人迷惑,一旦没人又开始下一次偷盗。
警察一路追踪,迅速抓捕到了犯罪嫌疑人,嫌疑人杨某今年30岁,上海当地人,无业,有偷窃犯罪前科,据嫌疑人交代,他专门选择一些将衣服挂在椅子上,或是财物没有保管好的对象进行盗窃。
据杨某自己交代,这次偷窃是因为手头拮据,所以重操旧业,我觉得这就是借口,偷上瘾的人很难改掉,已接近于习惯。
这个贼既是惯偷,又是个损贼,医院的钱都是病人的救命钱,一旦丢了,极有可能耽误病人救治,损失的就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可能涉及到病人的安危,偷病人钱罪该万死。不过还好,我国的法律有规定对这类窃贼会加重处罚。
这个贼又是一个蠢贼,在所有的公共场所,医院的监控是最好用的,所有人的行动都会被收录,在这里偷一定会看到,警察顺腾摸瓜,就把你揪出来了,这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还是少打医院的主意吧。
这个案子也给在医院住院的病人和家属提了个醒,要看好自己财物,不要放在那么轻易就可以拿走的地方,让窃贼太顺手了非常容易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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