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救护车送错医院致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救护车送错医院致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长春一救护车遇堵车患者死亡?医院:用时11分钟, 你怎么看?
- 120在家抢救四十分钟抢救无效收了两千多合理吗?
- 120救护车在送病人过程中因氧气不足导致病人窒息死亡,责任谁来负?
- 甘肃天水一公交车与急救车相撞致1死14伤,事故责任如何界定?
长春一救护车遇堵车患者死亡?医院:用时11分钟, 你怎么看?
这个视频之前看了,是因为学校门口孩子们在过马路,前面的车都在等孩子过斑马线,如果不礼让行人还会被罚款,所以没有车辆让行,个人认为如果120车的工作人员下车疏导交通我觉得可能不会造成很严重的损失
120在家抢救四十分钟抢救无效收了两千多合理吗?
合理阿,120他出车了,护士,医生也来了,也尽自己能力抢救了,但抢救不了,他们.也没办法,虽然抢救不了,但工作他们做了吖,为什么给钱就不合理了呢?
就好像你去厂里上班,做了某些产品,但这产品卖不出去,老板给你工资是一样道里。
医护人员当然想把伤者抢救过来,但是他们救不了,也没办法对吧,所以这个钱是要给的。
合理,120不是免费的,既然抢救,也用药物了!这些卫生局是有备案的!救护车是医院不可或缺的“标配”,每当有患者发生疾病,或遭遇意外时,所有人的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赶紧拨打120,联系救护车前来急救并将患者转运至医院。可以说,救护车也是老百姓心中的“救命车”。
病人的疾病不同有的可以抡救回来,有的再努力抡救也不能挽救生命,在抡救过程中医生用尽了精力也用了各种救用工具和药物,但是还是抢救不回生命,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不\应該应人死亡`,而拒绝付一切抡救时候用的合理的治疗和手术费医药费等。
120救护车在送病人过程中因氧气不足导致病人窒息死亡,责任谁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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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如果确因氧气不足导致病人窒息死亡的,120救护车所在单位是有责任的(有些救护车是私人机构运行的)。具体承担多少责任,则根据司法鉴定来判断。
一般而言,正规医院急救车在接送病人时会根据家属所提供的距离来判断需要的氧气量,开车前检查急救箱药品是否充足,心电监护仪器是否正常,这些都是基本的,所以上述问题的情况是极少发生的。
但极少发生并不是不发生,遇到这种情况,急救车人员需根据所走路线,求助附近医疗机构,以得到帮助。
本人曾经遇到过县级城市里私人救护车,驾驶和副驾驶没有一点急救常识,甚至连一个呼吸气囊都没有,急救车里也没有医生跟随,明显就是一个四轮车外面套着120的皮子,不知道这样的120救护车是怎么存活到现在的。
最后。还是建议,如果需要救护车,一定要联系正规医院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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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负责任,急救车本来就受到外界影响,是否有车,或是否能及时赶到并送医院,都是无法预知和无法控制的事。对于急救车延误根本无法认定。
还有如果急救车的故意明显迟延造成病人死亡,要承担责任。如果不是故意迟延,是因有其他急救任务或者因交通等原因导致迟延的,不承担责任。
应该由医院负担责任!因为120专职就是急救工作,平时有关仪器、药物等应急物品都应该是充足的,人命关天,这是容不的有任何马虎的!这种事故完全是失职行为,有关医务人员除了担责外还必须接受教训,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谢邀!
谢谢邀请,这种情况完全应当医院负全部责任,本身120救护车就是做急救工作的,车上急救所需用品,和各种药品都得配备齐全,氧气的多少应当随时检查,添补,不得缺少,关于急救医务人员,医院应该不断加强培训,演练,从而让他们熟练急救的各种方式方法,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第一要看氧气不足是不是因为中心配备不足引起,第二,要看死亡是都与缺氧有关。如果真的发生了,病人的死亡主要是疾病直接导致,不能因为时代发展了,越来越多的医疗服务给大家带来了健康,一旦出事,放在以前,无能为力,而在现在,就该找人来承担责任。如果真的觉得有责任,走司法途径
甘肃天水一公交车与急救车相撞致1死14伤,事故责任如何界定?
一、救护车在经过红绿灯交叉路口时,没有放慢速度横冲直撞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救护车司机胡某为病人抢救拉警报快速行驶没有错,但是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的横冲直撞,不顾别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于不顾,这也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政策和精神。特别是在城市交叉路口遇到红绿灯时,就是要撞红灯,也要眼观六路,看是否有危险因素的存在,只有安全通过,才是真正保证病人及同行车辆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这起事故中,笔者从监控视频中看到:一是公交车是正常行驶通过交叉路口的路灯指示,而且在城市道路中行驶的公交车,速度本来就不快,甚至比一般正常行驶的私家车的速度还要慢,属于正常行驶;二是救护车是属于拉着警报撞红灯,但是司机没有注意十字路口周边的安全,高速冲过红绿灯,致使与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发生碰撞,从其碰撞公交车的结果看,公交车在被撞后碰上桥上的护栏掉到了桥下。就知道当时救护车的速度和撞击的力度有多大。这个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测量的出来,所以笔者认为救护车司机超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救护车司机和其单位要承担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这起重大交通事故中,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据媒体报道:事故中,造成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伤势较重(其中1人系救护车救送的危重病人);11人轻微受伤,正在留院观察;2人经医院检查身体无异常,自行离开。
造成这么多的人员伤亡,将有一大笔的赔偿费用。如果交警部门判定救护车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救护车司机实施的是职务行为,那么司机及司机所在的单位就要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救护车送错医院致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救护车送错医院致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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