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两家长出轨私奔生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两家长出轨私奔生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家里不同意两个人交往,年轻小情侣私奔到杭州, 你怎么看?
- 为什么春花出轨吴有仁被原谅,而翠卿出轨宝翔却被千夫指?
- 男人离婚后不要孩子也不看孩子是什么心理?
- 为什么裹小脚这种残忍的行为,在当初的民间非常盛行?
家里不同意两个人交往,年轻小情侣私奔到杭州, 你怎么看?
笔者浅见,家里人过多的干预了孩子的婚姻,真的没必要。干涉他人婚姻是违法的行为,父母疼爱子女,想让孩子有个更好的归宿,无可厚非,但是干预太多就有失妥当了,往往就会事与愿违,背道而驰。
随着民主化和法制化个推进,这个社会,包办婚姻的现象已经很少见了,绝大部分家庭都是比较民主的,自由的,婚姻的选择权和决定权都归子女自己。家里人的意见也就是提醒和建议而已,仅供参考。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孩子们的感情也只有孩子们自己明白,孩子们的婚姻幸福也只有他们自己懂得怎样把握。
假如棒打鸳鸯,强行拆散两个相爱的人,把两个没有感情基础的人强行拧在一起,最后结局大概率的就是个悲剧,谁都不会幸福。这也不是父母们初衷想要的结果。既然是疼爱自己的子女,肯定是希望孩子们开心快乐,那就让孩子去自己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去吧,这才是子女的快乐,也就是全家人的快乐。
本来想为什么阻止呢?看了一下报道原文,明白了。
原来女孩才17岁,男孩十九岁(有白化病)。
第一,先不谈男孩身体,从年龄来看。
女孩才十七岁,属于未成年人,不能够成熟地独立思考。大家都是过来人,都明白恋爱的美好感觉的杀伤力,恋爱中的成年女人的智商都能变成负数,更何况一个小女孩。
到杭州两人打算打工度日,那么你们住在哪里?为了省钱你们肯定租住在一起。两个年少轻狂的干柴烈火难免会偷吃禁果,生下孩子你们有能力养吗?还不是得交给你们的父母养!这还是好的,我们经常可以见到早孕母亲丢弃婴儿的事情,那是犯罪,女孩父母是真怕啊,是人都会去阻止的。
第二,女孩父母对男孩品行没有完整的认识,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论如何,没有父母会把女儿交给一个不成熟的19岁男孩,况且他们可不是简单的谈恋爱,极有可能对女孩造成一生难以平复的伤口。
第三,男孩的白化病。
这个病应该是会遗传的。我有个远房外公,也会是我外公的远房亲戚,他就是白化病,他儿子,孙子都是白化病,而且一个比一个严重。
如果这两个小孩在一起了,生了有白化病的孩子,那这个女孩能承受的气吗?女孩家里能接受吗?女孩貌似为了爱情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摸爬滚打的父母可知道这后果的严重性。
女孩是她们的宝贝女儿,他们只愿意女孩朝着幸福的方向走,而不是往火坑里跳。
第四,并不是说男孩不好,也没有歧视的意思,毕竟没人愿意得这病。居然自己得了白化病,现实就是跟常人条件落下一大截,那你还不赶紧补上?马云都说男人的才华跟长相成反比。为什么?因为长得好的男人靠颜值就能取得一定资源,就能吸引女性。而长相不好的男性就只能通过努力提升才华,赚更多的钱弥补长相不足的短板,从而达到或者远远超越常人。
而你却没有努力读书?19岁就要去打工了?我知道在学校你肯定被人笑话,被人孤立,但这并不是你气馁的理由,你应该奋起直追。
所以既然现在已经辍学,那就好好努力工作,积攒社会经验,当你成功的时候,即便有白化病你也可以跟常人一样结婚生子,因为你养得起他们,你也养得起孩子,即便他有白化病你也可以拍着胸脯告诉他,我们跟常人没什么两样,看看你老子我,照样很成功!
为什么春花出轨吴有仁被原谅,而翠卿出轨宝翔却被千夫指?
在《芝麻胡同》中,春花与吴有仁的床笫关系,同翠卿与宝翔的床笫之欢,是有区别的。牧春花是为了救被吴有仁以莫须有的汉奸罪名给打入死牢的严振生,而牺牲了自己贞操,被严家大院的人视是为一种"义举",都同情她与吴有仁的亲密接触完全是被迫无奈的。况且,自从与吴有仁有了这种龌龊的关系后,牧春花就主动脱离了严家,孤身一人靠倒卖黑市军需用品渡日,不想再与严振生有任何瓜葛了。只是后来严振生才又把她找回去的。翠卿与宝翔的关系,是一种偷情通奸的行为,这是中国传统道德最嫉恨、最不能容忍的事了。当然,翠卿这样做,也是事出有因的。这就是,根据新婚姻法一夫一妻的规定,严振生必须在牧春花和她之间解除一个人的婚姻关系。让翠卿气愤的是,与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老公居然把自己给"休"了,留下了年轻漂亮的牧春花。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翠卿才开始破罐破摔,同一直对她有想法的宝翔勾搭上,并落下身孕。当然,在严振生与翠卿离婚后,作为光棍的宝翔是可以去追求翠卿的,二人的床笫之事最多就是个非法同居了,翠卿也算不上是搞婚外情的淫荡之妇了。但是,在翠卿与宝翔有床笫之欢前,严振生到区政府与牧春花办了离婚手续,同时把与翠卿的复婚手续也办了。从这点看,翠卿是有夫之妇,她与宝翔的关系就是不正常的了。由于翠卿当时并不知道复婚的情况,一直以为她自己是寡女,这也发生了后来与宝翔私奔生子的情节了。总之,剧情是够曲折、够乱的了,把昔日的严家大院的当家太太搞得灰头灰脸,狼狈不堪,成为了不守妇道的坏女人。
问题问的就有点问题,一看就没好好看电视剧。
1.牧春花并没有出轨吴友仁,是吴友仁设计陷害严振声,牧春花才献身对她窥视已久的吴友仁。
2.就算领了结婚证之后跟别人同房算是出轨,但是牧春花为了救人也是算义举,不能算是出轨。
3.林翠卿为什么能被所有人指责,因为他跟严振声并没有离婚,但实属不知情,但确实是跟自己家的下人干出见不得人的事,因为还没有离婚,所以必须算出轨,并且是她自愿的先勾引的宝翔。
4.不但出轨,还有了身孕,借机私奔了一年之久为了生孩子,回来之后谎称是在外捡的。准备和宝翔共度余生。
5.再得知严振声没和自己离婚真相后,又不想跟宝翔结婚了,还要霸占他和宝翔的孩子,并且想抛弃宝翔,。
试问这样一个不要脸,不知羞耻的角色,怎么会不被千夫所指。
这个两种不同家庭,世人不知怎么看?老娘认为,人生是命,这毫无凝问,人的荣华富贵不是百分之百的人都是一样的法码,各有各人的命中注定,老娘这样说,想友友们就都明白了。谢友友美题!祝友友家活万事兴!!!
这个电视剧我在头条上看的七七八八。
牧春花是为了救傻柱才答应许大茂那个无理的要求的。而且事后并没有告诉给任何人,自己默默的扛着。
而翠呢是自己以自己空虚的理由借口出轨,然后又表现出此时非我本意,找着借口为自己脱罪,让多方受伤。
男人离婚后不要孩子也不看孩子是什么心理?
这还不容易,带着孩子去他单位,让孩子大声说找他要身份证等一切需要办理事物的证明,抚养费如果也想要,也一并说了,你就在一旁看着,一个字也不说,事先教,完事,让孩子说,爸你要总是这样不想给,我就去找后妈要,后妈比你好,记住,对待无赖最好的方式你得比他更无赖,只要他有所怠慢。你就搞得他鸡犬不宁,焦头烂额!
这样的男人就是不负责任,没有担当,不能称之为男人的男人!
出轨本身就是错误。
话又说来,你的眼光怎么就那么差呢?世界上这么多男人,为什么就选择了一个渣男?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不奇怪。我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父亲出轨且私奔离婚,他有否再婚我不知道,只知道有和一位女性共同生活,应该后来没有生小孩,那位阿姨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儿。第一次见到我亲生父亲是我高考之后。我和他完全不亲。现在也不联系了。
奶奶过世,我没有去。因为父母离异我对奶奶没有印象。
他没有给过妈妈我的抚养费。我妈说“我不要拿他的抚养费,拿了以后你还要还他欠他情赡养他。”希望你可以放下过去,一刀两断,孩子并不一定需要亲生父亲的。不过孩子是需要父亲的,祝二婚选对人并且幸福,我觉得我对我现在爸爸的感情就是“是否是亲生父亲不重要,即使没有血缘关系,这些年的点点滴滴累计起来的才更有情,虽然没有血缘牵挂着,却是一个屋檐下的恩重如山。” 愿你的孩子也可以拥有。
1.可能有了新的家庭,现任妻子管的严。也是一种不付责任的表现
2.不在一起生活,注定没什么感情,自私的人选择快刀斩乱麻。
3怕影响现在的生活,怕前妻利用孩子要钱要物。
4.与孩子感情不深,孩子太小就不在身边
我觉得,如果单纯按照你字面描述的那样,那么这个男人真的是个渣男。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我一直坚定地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
没有伤害就没有无赖。
如果两个人能走在一起结婚并生孩子,应该还是有感情基础的。男人出轨有很多原因,最普遍的一种应该是偷腥。自古以来雄性的恶习就是征服。很多男人觉得胯下骑过女人越多就越能证明自己的能耐。如果你的男人是因为这个和你离婚并不看望孩子,那就真的事渣到极品了。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
如果还有其他的原因,他选择出轨并不看望孩子,我觉得是你们两人的感情在内心深处出了问题,一个把一个伤的太重,导致出现眼不见心不烦的想法,不去看孩子也是为了逃避这段婚姻,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为什么裹小脚这种残忍的行为,在当初的民间非常盛行?
裹脚的历史离现在并不遥远,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生的女子大多都会裹脚。裹脚主要是用布帛把关节扭屈,把脚上的横弓和纵弓扭到最大限度,达到脚掌消失的目的。最标准的小脚是三寸,这就是所谓的三寸金莲。
古代女子裹脚兴起于北宋,直到民国时期,历时900多年。为什么能够长盛不衰呢?主要有两个原因。
1.以小脚唯美
自古以来,文人以女子羸弱为美,尤其北宋最为盛行,男人喜欢女人的小脚,主要是为了欣赏把玩。李渔的《闲情偶寄》有这样一句: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摸,此用之在夜者也。就是说,女人的脚要瘦要柔,白天看着喜欢,晚上摸着舒服。
就连辛弃疾、苏轼这样的大家也欣赏女人裹脚,认为小脚为美。四大名著《金瓶梅》中的潘金莲,之所以非常出名,也因为缠了一双好脚,让西门庆念念不忘。当时,整个社会都以小脚为美,女人们只好拼命地折磨自己的脚,只为取悦男人,不论是是青楼娼妓还是良家妇女,在这方面的想法都是一样的。
2.小脚爱国论
到了清朝,女子裹脚达到了最巅峰,只是让人奇怪的是,满人又不裹脚,怎么会更流行呢?原因说来很可笑,竟然是因为爱国。满人入关之后,推行了“剃发令”,男人的头发被整了,可是女人的裹脚却没能禁止。文人们屈服了,却给女人带了顶高帽子,叫做“男降女不降”,把裹脚上升到爱国层次。
古代女子社会地位低,大多没有生存能力,只能依靠男子而活,男人喜欢小脚,女子也只能照做,不能违背;到了清朝,文人们将裹脚提高到爱国的层次,男子都背不起这个锅,更何况女子呢?因此,裹脚才盛行900多年。
清朝余怀写了一本《妇人鞋袜考》,其中写到了南唐李后主纵情声色,其“宫殡育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纲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育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从此之后,这个风气就流传开来,民间人都纷纷效仿。
大家贵妇、闺秀仿效也就罢了,她们不用劳动。而民间妇女也效仿,这就走上了歧途。据记载,宋代名人中只有程颐一家的女人不裹脚,可见这种丑恶风尚早已流毒全国。
清康熙三年,朝廷曾诏令全国禁止妇女裹脚,旋即又于康熙七年罢除此禁。到了十九世纪中叶,太平天国在他们的政权范围内,下令妇女放脚。
为什么女子要缠足?
缠足风俗产生以来,各王朝经久不衰,其原因是什么呢?
缠足的起源发展与我国封建礼教的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又受政治环境、社会风气、文人的鼓吹等因素的影响。
首先,最根本的原因是封建礼教观念的不断强化, 缠足成为限制女性自由、维护女性贞操的有力工具。
其次,限制妇女接触外界,防止她们被伊斯兰教侵蚀,维护儒家文明。伊斯兰教大约与唐朝同时崛起,从唐朝中后期,经过五代、两宋,阿拉伯世界通过海上贸易,与中国接触日益密切。在沿海的泉州、宁波等港口,当时清真寺遍布。妇女自由行动,很容易被伊斯兰教所俘虏。而一个妇女身后影响的就是一个家庭,这些家庭则是儒家文明的根基。因此,当缠足的风俗遇上扩张的伊斯兰教,儒家士人就开始顺势鼓吹缠足。限制了妇女的行动,她们就不会被伊斯兰教给吸引入教了,也就不会动摇儒家文明的根基。
第三,审美观念的改变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社会普遍以足之纤小屈曲为美,至清时更发展为“三寸金莲”,妇女为迎合社会的统一审美, 不得不有意无意地进入缠足的社会洪流中。
第四,为满足男性逐渐扭曲的性心理。随着封建社会后期社会风气的演变,女子小脚便逐渐成为满足男性变态性需求的工具。
第五,便是文人的宣扬鼓吹。宋元明清时诸多文人鼓吹小脚之美。
综合上述这些原因,裹小脚这种行为就在古代民间盛行起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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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小脚是我国古代的一大陋习,之所以称之为陋习,是因为它是以摧残女性身体为代价来满足男人的私欲!
在古代,人们把裹小脚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做“三寸金莲”,也就是要把脚限定在三寸之内,他们认为这样才是最“美”的,而要达到这样的条件,就必须在女孩小的时候便开始裹脚!
残忍!
一般女孩到五,六岁时,母亲便开始为她裹脚了,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女孩脚小,骨头也很软,这时候用裹脚布将她们的脚紧紧包裹起来容易成型,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非常残忍的一个过程,随着女孩的慢慢长大,脚也随之增长,但由于裹脚布的限制,女孩的脚开始弓弯变型,这种痛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流行!
裹小脚最早出现于宋代,起初只流行于当时的大户人家,因为大户人家的女子不用干活,脚又是当时人认为的第三性器官,而且脚越小越好,所以裹小脚便在当时的上流社会流行开了,渐渐的裹小脚就传到普通百姓之间并盛行了起来,甚至在当时还举行过“比脚大会”,也就是人们根据裹出来脚的大小,把她们分为三个不同等级,三寸为极品金莲,四寸为银莲,大于四寸的被称为铁莲!
那么,裹小脚残忍,为什么在当时民间却非常盛行呢?我总结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上流社会的东西,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非常好奇,男人想尝试那种感觉,而女人只得配合,于是裹小脚便盛行起来了!
二,既然别人家女儿都裹小脚了,自己家的女儿不裏会被视为异类,以后嫁不出去怎么办,所以老百姓都为女孩子裹脚!
三,女孩子出嫁后,由于裹小脚行动会很不方便,以至于她们会很少出门,避免了很多红杏出墙事件。
新中国成立后,女性裹小脚这个陋习被最终制止,这个禁锢女性千百年的行为最终也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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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缠足究竟起源于哪朝哪代,何年何月,估计没有一个人能说清楚。就缠足的目的而言在现代人看来这本身就是一个谜,小脚究竟美在哪里?古代男性为何对“三寸金莲”有那么迷恋?女人们为什么能甘心情愿的忍受着那么大的痛苦,以缠足来悦己媚人。
缠足起因
以“月”之形表现阴柔之美
缠足的风俗之所以产生并且经久不衰的原因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古人的审美观念。导致三寸金莲的审美观念,追根究底还是要从阴阳学说讲起。在古人的传统思想里,阴阳说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阴阳学说讲究男是阳、女是阴;刚是阳、柔是阴;直是阳、曲是阴;强是阳、弱是阴。反应在审美观念上,女性的美就要体现出她们“阴柔”的一面,女性要柔弱、娇小、娴静,要有柔和的曲线。美女一般都要有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这些特征,至于脚也不能例外。
宋代以前虽然没有缠足风俗,但是那时还是有女足以纤小为美的观念存在。东汉末建安民歌《孔雀东南飞》就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之句,这句话明确的赞美了女足的纤小。
缠足时代一双小脚要达到到“瘦”、“小”、“尖”、“弯”、“香”、“软”、“正”七个标准,其中“瘦”、“小”、“尖”所求的都是足型要小,“弯”指的是小脚要有“折腰”和“凹心”,同时穿的小鞋也要有弯曲之美,鞋底要做成弓形看上去就像一弯新月。
“弯”、“软”也是为了追求女性柔美的审美观念,金莲缠就的女子只能凌波碎步,摇摇摆摆,行动如弱柳扶风。
小脚被视为女性美必不可少的条件
缠足风俗产生后,以小脚为美的畸形社会时尚,导致了当时的人们把小脚视为女性美必不可少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只要三寸金莲缠的好,即使是相貌平庸、身材一般的女子也会受到人们的称赞,反之哪怕是女子长的再美如天仙,唇红齿白的也只能落个“半截美人”之名被人嗤之以鼻。
明代的大同和宣府就被视为美女产地,就因为这两地的女子脚小而出名。清末益阳小镇桃花江的美人之名远扬全国,甚至被写成歌词,也是因为当地的女子以小脚著称。
俗话说“要想人前显贵,必得背后受罪”,缠足时期的女子们为了能获得“美”的称誉,纵然是破皮伤肤、断骨折筋也在所不辞,结果使得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
男尊女卑的礼教制度
在古代社会为了巩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而制定出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都充满了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这些都与女性缠足风俗的产生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
古时礼教首重男女之别,注重男主外女主内,女子一生只是围着锅灶转,不许走出家门,更不容在社会上抛头露面,有人说“女子必须缠足,否则壮如男子,为丈夫者不能制服也”。
所以把女子之足断骨裂筋裹成三寸金莲,使她失去自食其力的生存能力,才能使其在男人面前自觉卑贱,才能确保女子们“夫为妻纲",才能让她们“
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两家长出轨私奔生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两家长出轨私奔生子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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