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官员故意泄秘被公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官员故意泄秘被公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性被强奸后,如果选择报警,会不会人尽皆知,为什么?
有一定的概率会人尽皆知的,虽然涉及隐私,会保护受害人,但真正实施起来就不一定了。想想举报信是怎么到被举报人手里的?只要是人,工作就难免有疏漏!我一个朋友,多年前他的老婆就被多人强了,他去报警了,但是办案民警有认识他的,也认识我,无意中说了出来。外面有没有人知道我不得而知,因为他没有说我装不知道。后来他离婚了,咱也不敢问是为什么离婚,就是一想起来挺难受的。
社会虽然进步了,但是受害者有罪论依然甚嚣尘上,受害者一旦报警就可能会收到二次伤害,所以有个说法就是报案的强奸案只是实际发生的十分之一。很多强奸案发生在熟人之间,女性的羞耻感让她们自我催眠,给恶行找理由给合理化,甚至有受害者嫁给加害人的。尤其是幼童强奸案,超过五层系熟人作案,因为孩子们太小了什么都不懂很多恶行就被掩埋了。
女性被强奸后应该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强奸者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让他犯下的罪行要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不报警,犯罪人员会有侥幸心理,他只要有机会还会强奸其她女性。
我认为只要女人被强奸了从思想上不能有任何顾虑,破除陈旧思想,树立新观念。
假如是熟人作案也不能心软,强奸妇女的行为是遭世人唾弃的事情,女性遭受强奸不论在思想上还是从肢体方面遭受了巨大的侮辱。
如果报警后,警方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一定会对受害者予以保护,案件被泄漏出去的可能性很小。
女性自已受到伤害之后,难道说忍气吞声,默默承受痛苦吗?按你的观点选择报警怕世人皆知,就任凭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继续祸害她人?这不就是放纵犯罪吗?如此,社会岂不乱套了。
凡是受害人都要积极勇敢地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让犯罪分子迅速伏法,遭到应有惩处。公安机关有义务有责任替当事人保密,保护受害人隐私。否则,办案人员若无原则私自外泄受害女生被抢奸信息的也要受法律惩处。
女性被强奸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报警后警方询问受害人、讯问被告人案情都会保密的,在法庭申理时由于涉及隐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也会不公开审理。所以受害人可以放心,案情不会人尽皆知。
律师答疑:很多人都有这个顾虑,其实,强奸案属于有隐私性的案件,因此,公检法都会特别注意对于被害人隐私的保护,一般不会造成人尽皆知的情况。
首先,侦查人员对被害人做笔录并不会在公开场合,也不可能对外公开被害人陈述的笔录,其他人也不可能查询到被害人的报案信息。
其次,整个强奸案的案卷都是保密的,除了办案人员和律师外,其他人都无法接触到案卷材料,也不可能知道被害人的信息。
最后,强奸案的审判都是以不公开审理方式进行的,除了涉案人员和审判人员、公诉人员、辩护人以外,其他的人均不得在场观看。
当然,在少数情况下,也存在被传开的可能性。
我在头条被咨询强奸报案的情况是他老婆被人强奸了,但是他们那个地方特别的小,整个镇上的人都很熟,而镇上的派出所民警也就几个人,也都是本地人。因此,只要报案,大概率就会被传开,而他老婆又是镇上小学的教师,对名声看得很重,所以对于报案的顾虑很大。
虽然我的意见还是报案,但是他们夫妻俩经过商量后,还是决定不报案了,主要犯罪人也是熟人,一旦传开以后不好在镇上生活了。他私底下警告过犯罪人,如果犯罪人下次还敢这么做,他就一定会报警。
对于这样守旧的思想,我表示很无奈,当然,我也能理解,只是这样确实会助长了犯罪人的气焰,也有可能导致他老婆再次受到性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官员故意泄秘被公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官员故意泄秘被公诉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