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东一高校发生火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山东一高校发生火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山东理工大学是否有权力开除虐猫学生?
首先,纠正一下题主的措词:山东理工大学对虐猫学生的处理是退学,而非开除。
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退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退学是一种学籍处理方式,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学校勒令退学,一是由本人申请主动退学。退学不计入学籍档案,只是退学之后,学生与学校没有关系了,也失去在原校学习资格,但退学学籍由教务处保管。
我们常听到有些大学生,读了一段时间后,由于对学校或专业不满意,主动申请退学复读,打算明年重新考一所大学。这就是主动退学,而山东理工大学处分学生,则是勒令退学。
开除:
开除学籍,是因为学生违反法律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以处分形式取消学籍的做法,其处分的记录要计入学籍档案。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道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 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 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版重后果的;
(七)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可见,开除与退学有着很大的区别。显然,山东理工大学对虐猫学生作出的处置方法是:不是开除而是退学,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
虐猫学生被退学,简单的处理背后,藏着令人沉思的梗。
虐猫该不该处分?学校有没有这个权力?答案都是肯定的。但是,在简单,快捷,方便的处分背后,却藏着网络环境监管和学校教育的缺失,以及学生成长过程中对生命漠视的现象。
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山东理工大学范某,多次将残忍的虐猫行为,上传网站并牟取利益,这不仅有失人伦道德,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也折射出了其扭曲、恶趣的心理状态,这样的学生受到处分是咎由自取,是合理也是必须的。
但是,反过来看,范某会产生这样的行为举动,客观地说,就没有其它的因素吗?
比如:
01.
由于监管的缺失,在一些网站上,总有那么一部分低级恶俗的人,以虐待动物为乐趣,并且还以协会的名义存在。这些协会的存在,就为那些心理阴暗的人提供了劣质的土壤。
02.
生命安全教育从幼儿园就在开展,但我们总是过多地强调了人的生命安全,而忽略了与人共存的其它生命的保护。有人说,我们一直在提倡保护动物啊,但“提倡”和“实践”还是有着一段距离的。
03.
为什么范某的行为多次发生后,才遭到检举与处分?作为教育的上游,我们往往只看到了学生的“成人属性”,而忽略了其“学生属性”。大学过于看重学业上的绩点、学分,但在思想教育方面一直是个薄弱点,以至于学生只要能完成学业任务,其它方面学校涉及得很少。
我不愿意说他们还是个孩子,但他们确实还只是已经“成年”的“学生”而已,既然是学生,教育就不应该留空白。
结束语:
山东理工大学范某虐猫事件披露后,遭到了社会的谴责,迫于压力,学校不得不对范某实施勒令退学。一个处分很简单,但我并不认为这是学校真正负责任的做法。大家理性想想,处分过后这名学生将何去何从?父母该怎么面对?范某固然是自食其果、咎由自取,但每次发生这样的事,一个简单的处分真的就是最好的办法吗?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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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权利开除,且目前已经公开发布退学通知。
对于这样心理扭曲,残忍至极的所谓大学生,山东理工大的处理应该支持。
山东理工大学,数学专业,大四学生范某庆虐杀动物,并拍视频通过微博扣扣等社交平台宣传并贩卖,手段极其残忍,在鞭打了动物尚且存活的情况下,剥皮、掏肠、挖眼、拔舌,开水烫身,电钻爆体、爆眼,火烧猫身,电击猫身,从弱小可怜的动物的表情中获得愉悦感,非人之所为。
并且范某公开在微博贩卖虐猫视频,视频血腥至极,不堪入目,他说很多施暴的猫都是山东理工大学里的流浪猫,整整两个月就有80只无辜惨死的猫,受尽惨无人道的虐待而死。
面对广大网友的劝阻,范某庆还辱骂还击,态度嚣张至极,有违山东理工大学校纪校风,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条例。
从范源庆虐猫事件中我们看到:
第一、从整个过程中我们能看到,范某对待这些可怜的小牲灵手段极其残暴、残忍,已经达到非人的地步,让所有看到视频的人都会觉得毛骨悚然,无法接受;
第二、猫咪是家畜,是可爱的小牲灵,是人们的伙伴,范某用这样残忍的手段致那么多的小猫咪惨死,其心理扭曲程度是可想而知的,他在惨杀这些可怜的小猫咪时是想获得一种快感,这种可怕的心理让人无法接受;
第四、惨杀猫咪,并拍成视频贩卖,本身就是违反行为,更何况这样的视频在网络长传播会引起多大的负面效应?
第五、网友们好心劝阻,却还遭到他的辱骂还击,态度极其嚣张。
第六、都能使用这样手段对待家畜和小生灵的大学生,将来走向社会他会怎么对待他人?对待工作?
对于这样心理扭曲,目的不纯,残暴残忍,不知悔改的大学生就应该开除!!!
所以,山东理工大开除范某的决定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是必须坚决支持的。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范×庆虐猫事件,最先是由一名网友爆料出来的,请看其爆料内容:
紧接着,山东理工大学于2020年4月9日发布了《关于范×庆同学虐猫视频事件的声明》:
也就在同一天,即2020年4月9日,范×庆同学在网上发布了《致歉书》:
本来,我以为此事可以划上句号了,可没成想又风云突起!
2020年4月15日,山东理工大学发布了《关于对范×庆虐猫事件的处理公告》:
纵观该《处理公告》通篇,其中最为关键的语句是——“依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范×庆予以退学。”
也就是说,范×庆被山东理工大学退学的根据是,范×庆违反了“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但范×庆同学究竟触犯了“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哪一条款,此《处理公告》并没有列举出来。这难免会给人“受舆论左右、处理过当”的感觉。
谁都没有否认,范×庆同学的虐猫行为,肯定是错误的、无法让人接受的,他必须受到一定的处罚。
而且,范×庆虽然于2020年4月9日,在网上发布过《致歉书》,但他却于2020年4月13日再次“犯傻”,发布了以下让人更加无法接受的言论:
说实在话,我本来还是比较同情他的,认为山东理工大学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看来,不是他傻,而是我同情心泛滥了!
因此,如果范×庆确实已经严重违反了“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而被退学(仅次于开除),我当然认为是合理合规的。
这种情况下,再去讨论“山东理工大学是否有权力开除虐猫学生”的问题,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意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东一高校发生火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东一高校发生火灾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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