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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警察和军队有历史恩怨吗?
有,还很大。
现在不少人都听说过日本一个奇葩师团——第四师团。一些事情可能是传走样了,但有一件事是真的,那就是因为闯红灯,第四师团和大阪警察发生的军警冲突。这事闹得鸡飞狗跳,连媒体也跑出来凑热闹。最后,在天皇调解下陆军和警察勉强“握手言和”。
如果说这次算是个小事的话,那么二二六兵变时,陆军少壮派杀害了警察保护的首相和多名政府、警察高官时,这个血海深仇算是彻底结下了。不过,兵变后军部上台,身在政府机构中的警察只能忍气吞声。
日本战败后,警察可谓是千年媳妇熬成婆。按照规定,日本战后不能保留军队,因此自卫队官兵实际上是穿制服的特殊职务公务员。既然不是军队,自然也不可能有专门的军法部门,自卫队中的宪兵队只负责初期的人员控制,没有执法权,自卫队官兵犯罪由警察负责,发生有关自卫队的案件,也是警察负责调查。《名侦探柯南》剧场版中,有一集涉及到海上自卫队,发生案件后,警视厅的警察搭乘直升机上舰,就是这个原因。
因为历史上的梁子,警察对自卫队始终怀有戒心,警察中有专门的自卫队监视部门,而警察在处理有关自卫队的案件时也毫不手软,一定是往重了办。自卫队高层的“西服组”,不少人都是警察出身。所以现在,自卫队虽然有飞机大炮,但却很怵只有左轮手枪的警察。
不过,现在安倍晋三在为军国主义招魂,自卫队的地位可能发生改变,警察还能压制自卫队多久还不得而知。
明治维新,废除了武士特权,新建的镇台兵,只有军官大多是武士出身,士兵则征发自平民,打破了丰臣秀吉以来兵农分离,武士垄断军事的传统。加上废刀令颁布后,只有警察可以合法带刀到处晃悠。所以失业的武士纷纷投入警察这个职业 ,比如新选组的著名杀手斋藤一。这样说来,明治政府的警察队伍实际上比军队保留了更多的武士成分。西南战争,以平民兵为主体的新政府军,面对善于白刃战的西乡隆盛叛军, 一度陷入苦战。明治政府紧急招募关东,东北地区旧武士出身的警察(多为德川幕府旧臣及佐幕派“贼藩”,与萨摩武士有仇),编为“拔刀队”,在田原坂与西乡军肉搏,才扭转战局。武士出身的警察看不起平民组成的陆军 ,在明治初期,经常发生军警冲突。后来经过甲午战争,日俄战争,日本军人的社会地位大大提高,以武士道继承人自居。但在日本国内以及朝鲜台湾殖民地的内政治理中,警察还是很牛的,不但担负一般治安职能,实际上还是政府延伸到基层的神经末梢,权力极大无所不管,故台湾人会崇拜“警察大明神”。二战后的自卫队以警察预备队的名义组建,比起战前“皇军”,地位大大下降,更不如警察了。
明治时代之前,地方治安由各藩藩兵管理。
明治之初,1871年,东京设置3000人的逻卒,归司法省警保寮管理。萨摩藩出身的川路利良建议模仿法国,建立近代警察制度。1874年,东京警视厅成立,归内务省管理。地方警察也都纳入内务省管理。
从源流上说,警察和军队的确不同,警察有很多是下级武士,因为把武士阶层取消了,总要安排个工作。而军队反而是排斥武士,以城镇居民和农民为主。
1933年在大阪北区天六十字路口,发生了陆军士兵与警察冲突的事件。陆军一等兵中村无视信号灯,被巡察户田逮着个正着,想要和中村说道说道。中村说,军人无须听从警察,所以俩人打起来了。街口KO的结果是,中村鼓膜受伤要治3周,户田下唇受伤要治1周。
天六十字路口
闻讯而来的陆军宪兵向警察署抗议,不许警察侮辱身穿军服的帝国军人。但大阪警方以“军人是天皇的军人,警察也是天皇的警察”为由拒绝道歉。 之后,第四师团与大阪府的谈判破裂,此事又上升到陆军省和内务省。以后,在天皇的干预下,双方和解(警方向军方道歉)。
1936年,二二六事件爆发,一群皇道派下级军官发动政变,刺杀政要,并占领了警视厅。所以警方和军方结下了很深的梁子。
战后,警方在处理战犯问题上非常积极地配合。 战后自卫队和警察出于同源。自卫队来自1952年成立的警察预备队,防卫省、陆上自卫早期领导层都来自于内务省。当然,现在的自卫队都比较消停,如果违反交规,警察还是会开罚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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