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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男子顺走一袋碳锅鸡,失主发现后紧追不舍被捅伤, 你怎么看?
谢邀!这种手脚不干净偷盗,就是违法行为,在被发现后又狗急跳墙,捅伤了失主,这就是罪上加罪,纯粹作死的行为,当然,失主的做法也是太过激,这幸好只是受伤,这种人被逼急的情况下,就怕害了失主的性命,为了一袋碳锅鸡,丢了命确实也不值得,但是失主可是没错,这点要明确,人家可是为了追小偷。
这个小偷不知道出于何种目的,竟然偷盗了一袋碳锅鸡,难道说他饿了不成,如果真是饿了,也不要偷嘛,毕竟偷盗那是违法行为,完全可以要嘛,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还真能饿死不成,怎么看怎么划不来啊。
这件事情发生在萧县,8月12日,孙某经过一地,看到一电动车上挂了一袋碳锅鸡,他一时又手痒痒,左右看着无人,便顺走了这袋碳锅鸡,可是这个时候失主郑某正好看到了这一幕,于是郑某便追赶孙某,眼看无路可逃,孙某慌不择路,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在郑某的腹部捅了一刀,后又跳入一小区内,随后被闻讯赶来的警方抓获,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个孙某可谓是一个惯犯,曾因盗窃被多次处理过,随后警方对孙某进行审讯,他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也是供认不讳,而被捅伤的郑某也没有生命危险。
这已经和偷盗的情节不一样了,而是上升到了故意伤人,抢劫,他要面临的法律责任也是不一样,等待他的自然也就是牢狱之灾,这是他咎由自取。
一个小偷,最终还是没能管住自己的手,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将自己亲手送进了监狱,仅仅是因为一袋碳锅鸡,怎么看都有点滑稽,这个人纯粹就是故意触碰法律,真是脑子有病,当然,也希望碰到小偷,不要盲目追赶,要及时报警处理,要相信法律,一时的逃脱,终究是逃不掉的。
此人顺走一袋碳锅鸡。我的看法是这样的:表象上或名义上是"顺",而从法律上则应认定为"盗"。失主发现之后若盗者及时认错归还。由于数额不大且未造成失主损失,本可以按民事责任处置。但若如你所述偷盗者反将紧追不舍的失主捅伤,系构成人身伤害罪。偷盗者因此从普通的"非法占有"性质转化为"故意伤害"。其行为必入罪量刑,受到法律的制裁。
安徽五旬男子行窃掐死老太拿走6元,判死缓获赔4万,是否值得?
6块钱一条人命没了,肯定是不值得
- 安徽这个五旬男子,入室行窃,被房主一个老太太撞见,害怕老太太报警的情况下,竟然下毒手,把这个老太太活活掐死了 ,事后在老太太家,偷走了6元钱,这窃贼也真是太没人性了 ,都年纪五旬了,还不走正路,竟然干盗窃的事,还杀了人,自己的后半生,也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了
这窃贼的思维逻辑,也是够奇葩的,入室盗窃,被主人撞见了,就走呗,一个老人对他又没啥太大威胁,就算事后老人报了警,他入室盗窃,在没有杀人的情况下,他还是有以后的人生,这把老太太掐死了,他自己也判了死缓,剩下的日子在监狱里过,多不值得
一个无旬的男子,其实年龄也不算大,完全有机会去选择另一种生活,干啥就得选择盗窃这条路呢
- 这个男子可能平时,也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人,可能就是依靠盗窃为生的人,这回因为盗窃,把老太太掐死了,他的人生也毁了,人生的路只有自己能选择,别人谁也代替不了,犯法了,就得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罪有应得
人得走正路,走歪门邪道,早晚会悔了自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偷行窃先拿水果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偷行窃先拿水果刀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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