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偷行窃先拿水果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小偷行窃先拿水果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四川一个男子坐出租车不给钱,还自拍抢劫过程?
谢邀,对于这个男子坐车不给钱,还持刀抢劫,没什么看法,估计这男子是脑袋入水了,要就是欺负对方是外地人,以为恐吓下就能抢到钱,谁知对方不怕恐吓,最后落荒而逃,这种人抓到判他坐十年八年监好了,让他在监狱里学学怎么做人
谢谢邀请。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重要的话重复三遍。
在小编看来,这是一个“酒壮怂人胆”的滑稽故事,可恨又可笑。
(
该男子一手拿水果刀威逼,一手持手机拍摄。如此,抢劫举动异乎寻常,给了小编一种假戏真做的感觉。该男子异想天开了,抢了也是钱,上传视频火了也是钱,一举两得不浪费资源)
(车载摄像头开着呢。出租车师傅,劫后余生,你也可以开辟第二职业,上网赚流量了)
(“满满的都是戏
”。司机师傅和某位名导演很相像哦,吃瓜群众看出来了没有,提示一下:名导老婆也是一位名演员)
(抢劫男摇头晃脑,一看就是喝多了,见血就收,证明自己玩真的,可以回去上传视频啦)
(出租车师傅报了警,好戏岂能不了了之)
(该男子好逸恶劳,也许,刚打算开直播干点正经事儿,家人不支持,喝了闷酒,忽然开了奇异脑洞…)
(这一下,该男子似乎没戏了,总不能戴着手铐玩自拍吧)
谢邀,我是司畅。
如何看待四川一个男子坐出租车不给钱,还自拍抢劫过程?
首先,看到这个题,我会怀疑是不是一起自导自演的戏码?
毕竟这两年,类似的剧情有不少。之前就有女主播自导自演车震的事儿,实际上那男的不过是她男朋友而已。
如果真是自导自演,我只能说,这些人的下线已经完全没有了。
我甚至觉得,对于这种负能量的自导自演要给与审判,在法律方面给与惩罚。
正能量的维持本就不易,若是再有那些老鼠屎,那就更加让人对社会风气有不好的感觉。
当然, 如果这个事件是真的,那我只能对那个抢劫的男子表示无语了。
蠢也蠢到了一定的境界。
虽然反对抢劫,但特么这么强,真是茅坑里点灯,自己找死。
我有些怀疑,这货是不是躲避什么东西,故意弄出这样一个戏码,好躲到拘留所去。
比如说欠了高利贷,貌似这就是一种不错的躲避方式,笑哭。
谢谢邀请。观点:男子的行为看似好像没有什么但是在出租车上持刀抢劫的性质算是很恶劣了,虽然最后盗窃的数额只有100元,但是这100元所要付出的犯罪成本是该男子可能远远无法想到的。
一、该案中男子的行为性质
首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一)入户抢劫的;
-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 (七)持枪抢劫的;
-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显然男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无疑,但是是否属于加重情节?显然不是的,因为可以看得出来,男子抢劫的空间实在出租车上,出租车是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上?
我认为出租车考虑到其载客数量的有限性不应当纳入公共交通工具上,所以并不能构成加重情节,而且本案中并无人员重伤、死亡。
所以男子的行为只能构成抢劫罪,但是只能使用基本刑。
二、男子自拍的行为暂时无法理解
一般犯罪分子在现场都不会愿意留下任何证据,但是该男子不仅不去消除证据反而录视频保留证据,就这一点行为来说,我没办法理解,唯一合理的解释:
- 1、该男子年纪轻,可能存在想要保留视频炫耀的心态;
- 2、该男子酒后失智所为。
此事发生在四川泸州,四月五号下午六点左右,出租车驾驶员报警说,有一个本地人打车,在途中知道驾驶员王师傅不是本地人,就轻狂起来,还说你开出租车一天才挣两三百,在泸州怎么混下去。
谁知到了目的地又说自己没钱,还拿出水果刀对王师傅说,我身上就有一块钱,不给你车钱,你给我一百块。
驾驶员王师傅很机警,同其周旋中死死攥住打车人的手,最终在对峙中打车男子坚持不住下车逃走了。奇怪的是,在此过程中这个打车男子始终拿着手机在自拍。
由此我想这个打车人一定是脑子多少有些问题,如果纯粹抢劫,首先不会说这么多话,而且不会只抢一百块钱。我估计不是弱智,就是精神方面有问题。
再有一点,他为何在过程中自拍,是不是受直播或者小视频的影响要做这件事,拍成视频拿来炫耀,从这点上看,这人也缺心眼,一定不是一个太正常的人。
如果这人真有神经病,这随身带刀出来不知道将来那个人要受其害,这可不是小事,希望公安机关一定要通过技术手段找到这个人,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给大家一个交代,也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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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五旬男子行窃掐死老太拿走6元,判死缓获赔4万,是否值得?
6块钱一条人命没了,肯定是不值得
- 安徽这个五旬男子,入室行窃,被房主一个老太太撞见,害怕老太太报警的情况下,竟然下毒手,把这个老太太活活掐死了 ,事后在老太太家,偷走了6元钱,这窃贼也真是太没人性了 ,都年纪五旬了,还不走正路,竟然干盗窃的事,还杀了人,自己的后半生,也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了
这窃贼的思维逻辑,也是够奇葩的,入室盗窃,被主人撞见了,就走呗,一个老人对他又没啥太大威胁,就算事后老人报了警,他入室盗窃,在没有杀人的情况下,他还是有以后的人生,这把老太太掐死了,他自己也判了死缓,剩下的日子在监狱里过,多不值得
一个无旬的男子,其实年龄也不算大,完全有机会去选择另一种生活,干啥就得选择盗窃这条路呢
- 这个男子可能平时,也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人,可能就是依靠盗窃为生的人,这回因为盗窃,把老太太掐死了,他的人生也毁了,人生的路只有自己能选择,别人谁也代替不了,犯法了,就得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罪有应得
人得走正路,走歪门邪道,早晚会悔了自己
吴某的初衷肯定不是为了6元钱,而是为了6千,6万,甚至更多,所以没有什么值不值得,只能说自找死路!
事情很简单,一个月高风黑的晚上,吴某钻进了江家的房子,因为正屋被锁,他就从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翻了出去,准备绕过大门继续行窃。这时,江家的老夫人王某听到动静了,就问了句是谁,王某回答到,是我,小德哦。然后王某开门,吴某推门,王被撞倒在地,头也破了,起身后掏出电话,吴以为她要喊人或者报警,于是就夺过电话,将其拖进卧室,用被子蒙头,扼脖致其死亡,最后拿了钱包跑了,钱包只有6个硬币!
无论哪个小偷,他的初心肯定是偷的越多越好,一朝致富,一劳永逸,吴某的想法也是如此,还把目标定位在本村,兔子就吃窝边草,仅从这一点来说,他就是个不合格的盗贼。何况他还在厨房拿了一把刀,肯定不是用来削水果的?
“盗亦有道”,谋财不害命只是小说里的演绎,生活中,只要是犯罪份子,都怕被发现、被扭送至官,所以一旦暴露,往往就不择手段,杀人灭口。刚刚被逮捕的江西杀人案嫌疑人曾春亮就是如此。
难道他们不知道偷窃和杀人之间的区别?孰轻孰重分不清?非也。有的是出于害怕,然后脑袋充血,有的则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报复,有的是下手没轻重失手而为之。
无论哪种情况,这样的人都不值得同情,都应接受法律制裁,他们犯下的罪恶都是自找的,给他人和社会都造成了极大危害,只有审判一个,教育一批,才能以正国法,让社会安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偷行窃先拿水果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偷行窃先拿水果刀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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