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回应学生遭学术霸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回应学生遭学术霸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丑书是否属创新的范畴?
丑书不能算创新!
我们用武术做个类比!如果你压腿之类的基本功还未练到家,打拳也没有多少力道,踢腿也只是做比成样!那么,你向世人隆重地宣布,你自创了一套古今从未有过的拳法,你说,你这套怪异的拳法能被世人接受吗?
其实,书法不应该排斥怪与异,因为怪与异是个性,也是书法需要提倡的,可是怪与异也应该有所尺度,有所约束!何况丑书是缺少基本功的怪与异,这绝对是书法所不能接受的怪与异!
丑书绝不可以!除非,你具有深厚的书法基本功之后!
丑书非属创新的范畴。我认为他是一种任意体,或者说是一种手写体。故弄玄虚,说得难听,就是出怪招。人人可以写。比喻写每个字没有少笔画,多笔画就可以。正也好,歪也好,斜也也,长也好,短也好,别人认识就可以。没规律成不了方圆。那还什么书法教学呢?临摹呢?练字呢?怎么又能叫书法呢?法在那里呢?那不是一个一年级的学生就是一个书法家吗。什么草书,狂书,宋体,黑体,颜体,柳体,一一被丑书推翻废掉。让书法的历史退出舞台,由丑书代替。丑书说成是创新,我认为是一种误导,是一种谬论,是一种没有价值,不值得发扬和借鉴的东面。
丑书是否属于创新,这个问题很难界定,但既然是创新,其基本要求就要有传统的功底。 而且,自古的书法家,即使像郑板桥,何绍基,杨维桢这些现在人妄下结论为"丑书"的书法家,我们欣赏他们初期阶段的书法。 不但传统的正书写得非常高超,而且一笔一划很工整。如郑板桥小楷册《戒子铭》,用笔工整清俊,可见真书功底深厚。
还有清代创新书法代表人物何绍基,39岁小楷《册封琉球赋》
这让人想起《书谱》里的几个层次。"至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有人认为这只是一般意义的学书法步骤,其实,它的意义不止于此,它同样是阐述了书法艺术传统和创新的关系。就是说书法首先是站在传统笔法结构的基础上,有了"不丑"的传统真书根基。才有能力和资格追求"险绝的丑,另辟蹊径的创新"。才是更高难度,深层次的书法艺术追求之正路。
所以,再回题主说到"丑书创新"来说,只有"曾经沧海",才有资格"大巧若拙"一回,如果只是靠炒作,靠头衔出名的书法,没有系统性训练,传统的楷行隶篆正书的规矩,其从心所欲所写的东西,就不是创新。只是滥竽充数的自由书写而已。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首先应该明确“丑书”的定义是什么。
现在就网络上一些文章,评出的当今“十大丑书”,一些名家也榜上有名。我个人认为,这这种评判有些偏激,甚至不能算懂书法。一些名家,不但有扎实的书法功底,也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这个大家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
而且,到底,什么是丑书?至今好像也没有一个能统一或者服众的标准。
艺术创作中创新,是在文化积淀中的突破,从书法和文字发展的历程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新,都是对原来的一种突破,无论隶书对篆书的突破,楷书对隶书的突破,还是行、草对楷书的突破。这种突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创新。
而现在,一些肆无忌惮地对经典的破坏,则不能说是一种创新,更不能说对书法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究其目的,不过是一种标新立异的蝇营狗苟的行为。
当然,一幅书法作品的“美”与“丑”,也是见仁见智各不相同。米芾、王铎都曾被说成丑书,但他们的作品,却毋庸置疑地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所以,具有积极意义的突破,是创新,不是丑书,而丑书,也不可能是创新。
最近流行的丑书不属于创新,反而是一种意识形态中的倒退,也看了很多的丑书的文字,忽如一夜朔风来,枯枝烂叶落纸上。让人看不出美感,识不得文字,惊骇之余空叹此牛人颠狂脱俗。
从古到今中国的书法是有隶、行、草、篆、楷而闻名,大小名家都精于此道,守法创新,万变不离其中,有古拙苍劲,字形笨陋,而劲道自然浑厚,入此道而自成一家。
而丑书却不能归入书法之中,它只不过是一些人想出名,而使用的一种技俩,可以说所谓的丑书,换个地方作者自已都认不识了。很多人在网络上表演丑书,最终都是被批的体无完肤,甚至有的名家也参与其中献丑,我们的官方也有报导文章批评写丑书的人。
那些写丑书搞精灵古怪的人,本想以网络出名的,他们没想到这种做法是对中国文化的不尊重,是将书法文化推向了深渊。还好,这种无知的邪风得到了抹杀,如果任其发展书法艺术将会萬劫不复。丑书的风气己经过去了,但有个别的人还在献丑,我相信这些人他们坚持不了多久,必竟所谓的丑书我们不认字的农民都会,谁还去崇拜他们的丑字!
如何看待这次浙大的迷之操作?
前段时间是北大、清华被减教育经费,让大家开始认识到原来我们最顶尖的大学只是名声亮一点,在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上并没有做出突出的贡献,大家开始质疑北大和清华;现在浙江大学有因为包庇“强奸犯”,让大家开始认识到原来我们最顶尖的大学如此不堪。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说的也许就是北大、清华、浙大。
有一说一,按照浙江大学的管理规定,判刑的学生是开除学籍,但是判处缓刑的学校可以作出不开除学籍的处理,而努尔特巴特尔“恰好”的就是缓刑,所以符合这打的要求。从这个方面来说浙大做出的处罚没有问题。
那为什么浙大这个决定还是引起网友广泛的讨论和关注呢?是因为浙大只按照学校的规定、民族政策以及处于对学生的爱护做出的处罚,却没有调查这个学生实际的在校表现。
通过网友爆料,努尔特巴特尔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他并不是初犯,他在学校还骚扰过很多的女同学;他学习成绩很差,却能享受学校奖金;他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却享受能够拿到贫困生补助。
这些事情应该是浙大做出处罚决定前需要调查清楚地,可是浙大并没有。这可能也是习惯了高高在上的浙大没有想到情况,就是如此不堪的一个学生能够在浙大这样顶尖的高校混的风生水起真是教育的悲哀。
浙大已经开始重新调查,据说很快会有新的处罚决定,我们拭目以待。可是这种事件频发,却极大地伤害了象牙塔刻苦学习的学生。
近几年来学术圈、教育圈不断爆出丑闻,从幼儿园体罚到小初高既要防霸凌还有防性骚扰再到本科研究生好要防道貌岸的教授,说明了现在我们国家的学术圈、教育圈已经变得藏污纳垢的地方,也变成了有钱有权阶层的后花园,随意被践踏。
现在到了需要国家出手整治的时候了,不能让这些人破坏了教育系统,这样发展下去只会耽误更多的学生。
国家应该调整办学理念,不应该靠学校规模来排名,应该按照为国家、社会进步做出贡献来排名,应该加强学校爱国、法制等教育。
后续还爆料出努尔特巴特尔高考移民的问题,前有仝卓高考舞弊一夜变凉,期待努尔特巴特尔最后的处理决定。
你好,很高兴问答您的问题,我是一名在武汉创业的90后,对于这次浙大的新闻,我也一直在关注,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有人发现浙大官网上,出现了这么一则声明,叫《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文件里面说,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努XX犯强奸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为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6个月。
然后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该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这个事一出来,网友炸了锅。
一方面节奏,在说怎么一个强奸犯也能判缓刑?不能理解法院的判决。
另一方面节奏,则在说怎么一个强奸犯还能被浙大留校查看,不立马开除?
整件事里,最让人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强奸犯可以缓刑。
所以最早,在事情没有任何信息的时候,引起了轩然大波。
网友什么猜测都有,有说犯罪嫌疑人有个好爸爸的,有说他后台硬的,有说是因为民族问题的。
反正说什么的都有,也不知道该信谁。
浙大果然是“包容万象”,什么问题学生都可以有容身之处。
无论罪责多大,最终的处罚结果都是——
留校察看。
难怪浙大可以如此厚脸皮,处罚下得如此直截了当。
这样的处罚方式,说白了就是在告诉那些心存歹念的学生:
“没事的,做错什么事情浙大都会保你学业前途都不会有事的。”
看出去,原来中国最好的大学其实是浙大。
浙大的处罚,简单说就是在做表面功夫,做个形式用来应付一下媒体记者和舆论。
但如果浙大不重新考虑加重惩罚。
那无疑是给社会传达了一个信息:浙大的强奸犯是用来保护的。
你给了强奸犯肆无忌惮的权利。
可受害女生的公平,你给了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回应学生遭学术霸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回应学生遭学术霸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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