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出卖国家秘密判死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出卖国家秘密判死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拐卖儿童会判死刑吗?
拐卖,老赖,毒品,当今社会三大公害之首,拐,绑架,恐吓妇女儿童,卖淫,强奸,贩卖人体器官,拐卖妇女做人妻,让被害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精神崩溃,对社会危害性非常大,这在中国汉代其罪当磔,唐,宋时期为极刑。
好多人不止一次的问过这个问题?我想这个问题是应该给大家说说了。人贩子固然可恨,但是凡事也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拐卖儿童跟拐卖儿童的也不一样啊,有的拐卖儿童多名甚至造成了有些儿童死亡,实属罪大恶极,是应该判处死刑。有的人呢,只拐卖了一两名,就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便主动向公安部门投案自首了,切把孩子主动归还了原失主,这样的人是有些过错,切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犯罪,难道说这你也要判他死刑吗。还有,有些人本不愿当人贩子,但是经不起人贩子的金钱诱惑,于是便成了人贩子的帮凶。人贩子拐卖儿童犯下滔天罪行,是应该杀掉。而做为帮凶,他只是一个从犯,从犯和主犯的犯罪程度一般是有区别的 ,只要他没有像主犯那样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严重的犯罪后果,尽管他很可恨,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还是不能判他死刑。所以说啊,逮住人贩子“统统枪毙,千刀万刮”。这也是人们心恨之极,痛快的骂上两句而已。真正的对他们动真格的,还得有法律说了算。
拐卖儿童,根据事实和情节,有的会判死刑,有的会判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不是都不判死刑,也不是不问青红皂白,罪轻罪重,都判死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买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中: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以上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被判死刑,並处没收财产。
拐卖儿童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将会分别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我以为,人贩子拐卖儿童,破坏儿童健康成长,破坏家庭,破坏社会稳定。他们盗卖儿童,偷走家庭的未来希望,泯灭良心,泯灭人性,受害家庭恨不能把他们千刀万剮。
但感情毕竟不能代替法律,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我们只能听从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刑。
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没有经济利益,没有几千年来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封建认识,就不会发生拐卖儿童现象。织密法制网,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使更多的妇女、儿童,与家人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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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有刑法,不会判处死刑。但是如果造成当事人死亡或者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的。两个“特别”也可以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拐卖儿童是不好的,有伤天和的行为。如果不能生育又特别喜欢想要小孩可以考虑领养。
通过梅姨案件,人贩子该判死刑吗?
一百个支持判人贩子死刑,立即执行,拍手称快!事实摆在眼前,人贩子与贩毒分子有一个共同点,害得人家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你说,这样的人还有必要留在人间吗?针不刺到自己的身上,根本不知道有多痛。曾经有一个真实新闻,一个八岁的儿子在街上走失,这对夫妻为了寻找自己的孩子,几乎走遍全中国,花费了十五的时间,可能由于他们的真心吧,感动了老天爷,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寻找儿子的第十五年,由于当地政府的重视,他们夫妻俩终于找到了失散了十五年的儿子,正巧赶上了儿子结婚的当天,养父母是一对不育的老人,唉,初次相见,自然的父母和儿子抱头痛哭,到了后来,父母问儿子可以回去吗?儿子:我不想回去了,这里就是我的家,我要瞻养养父养母,是他们把我抚养成人,当时作为父母的他们,泪流满面,悔恨交加,这,又能怪谁呢?心酸!感慨万千!
建议判死刑,包括制售假药假酒假种子楼房道路施工造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等,学习泰国法律,自律处以死刑!才可有效遏制违法,否则就是普通人受侵害,国家受损失,人民不满意!
拐卖儿童,毁的不只是孩子,还毁了孩子一家人,也就是说这个行为同时严重伤害多人,直致有人家破人亡。所以,我认为应该把这个罪纳入重罪,就象抢劫罪。抢起罪,起刑就是有期徒刑三年。所以,拐卖儿童罪,也应该起刑三年。然后,打击面,不应该只是拐卖的人,还要包括买的人。这个罪之所以存在,因为有利益,拐的人有钱攥,买的人有孩子得。只有双重打击,才能遏制拐卖儿童的行为。
这样的梅姨,天地共愤,如果能体谅到丢失或拿自家病秧子偷换别人家健康孩子家庭的痛苦,判它死刑一百次也不为过。
但目前为止,梅姨只限于一个画像,为什么不严查追下去,让真正的梅姨现身,看看到底是长什么样的恶魔~
贩卖婦女,贩卖小孩,本身就是害人伤尽天良,对社会对民家造成无法比喻的伤害犯罪,必须严惩。
梅姨案的判决是对人贩子敲警钟,对社会那些不法分子的震吓,一旦具有贩人囗者,必给以极刑,人心安,社会安。
如何看待伊朗逮捕19名美国间谍,将其判处死刑?
自1979年伊朗发生霍梅尼革命以来,西方国家与伊朗之间的对抗就已经展开。
虽然此次伊朗是在波斯湾危机持续发酵,美英以兵临城下的时候逮捕并处死这些美国间谍,但如果了解一下伊朗持续40多年的内外政策便不难发现,即便没有爆发此次波斯湾危机,伊朗照样会对美国间谍严惩不贷。
(伊朗核设施)
7月22日,伊朗情报部门告诉媒体,伊朗反间谍机关宣称抓获了17名潜伏在内部的美国间谍,他们试图前往伊朗核设施地区进行侦察,偷窃机密信息。伊朗情报部门在伊朗文化部的平台上宣称,这些被逮捕的间谍,已有一些被判处死刑。
伊朗法尔斯通讯社宣称,这些被捕的间谍都是伊朗国籍,他们早在今年三月就已经被逮捕。美国中情局为了策反他们,提出了“移民美国”,“提供资金”,“在美国给工作”的优惠条件。
伊朗政府对于这些间谍的处置,实际上在从严处理的原则上也考虑了人道主义因素。他们宣称:“(部分被捕人士)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叛国行为,且拒绝为所造成损失承担赔偿,已被移交给伊朗司法系统。而其他在调查过程中态度较好、主动认错的人士,已移交伊朗情报机构处理。”
(伊朗情报部门发言)
在伊朗当间谍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任何国家都会对间谍施加严厉的惩罚,伊朗也不例外。尤其是在强敌环伺,局势紧张的现在,伊朗更不能放松警惕,对这些潜藏在内部的犯罪分子过于纵容。
一些美国媒体认为伊朗的做法违背人性,认为伊朗不应该将被捕间谍处以死刑。然而这无法改变伊朗的立场,犯罪者违反了伊朗法律,伊朗有权将其判处死刑。既然犯罪者事先已经知道当间谍有判死刑的危险,那他们明知故犯,又凭什么不能接受惩罚呢?
(伊朗总统鲁哈尼)
伊朗是一个中东大国,但伊朗的经济水平并不好,加上边境线漫长,西部地区的库尔德人和东部地区的俾路支人时常发动叛乱,伊朗需要长期绷紧神经去对付这些敌人,更何况现在是多事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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