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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跳河自杀,共有5人救助,全部溺水身亡,自杀的人该救吗?
自杀就随她去吧!
在非战争的和平年代不论做人看上去是否优秀而去搞自杀成功的行动-----全是因为当事人的本身灵魂己被灭绝了,导致肉身大脑松果体内的这个分身灵魂深感彻底绝望了,从而就会指挥大脑神经系统玩一绝招:自行了断.免得他人来把他/她给整死更爽些.仅此而已,别无他因.不论自杀者是叫三毛四毛还是五毛全都是此规律罢了.
虽然人类医学系统毫无能力明白此项小知识,也丝毫阻挡不了人间大众中己经深感绝望的灵魂者会一定坚持要自杀成功的信念必被执行到位..........
自杀,其实不可以救,他选择死亡,肯定是没有生存的希望!即使你救活他,将来他还会选择死亡,甚至还会抱怨你救他!与其救一个求死的人而害死五个无故的人!不如让他去死!他死了一个家庭难过,五个人死了,可能害的五个无故家庭零散!得不偿失!
女子自杀应该救,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毕竟是一条生命,我赞成救助的作法。
但又对施救人的鲁莽做法表示遗憾和反对,救援的根本的目的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才开展施求行为,而将自己生命白白葬送的行为,绝对是愚蠢的做法。没有科学合理的施救就是一种送命行为,我坚决不赞成。
救援是门科学,更是一种专业性的行动。需要长时间的体育锻炼和训练,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投入救援行动,挽救他人的生命。
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一系列因盲目施救,导致重大伤亡事件的出现。例如2019年5月11日,山西运城银湖公司因二级泵站污水泵排水能力下降,进行泵体解体清污检修。一名维修工在撤离过程中中毒窒晕倒,另一名维修工救援时也中毒窒息,泵站负责人和其他人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又进入救援,相继中毒窒息。一共造成3人死亡。
2015年4月份,广东汕头潮阳区新林水库一小孩扫幕后到水库洗手失足落水,其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戚接连下水救援,因不会水性,相继溺水身亡,共有7人遇难。
2014年8月,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20多岁的三男两女在万家塘河边游泳,一名女子在嬉水时先溺水,一名男子游过去施救,女子抱住了男子的脖子,两人一起沉下去。其余三人在施救时,无一生还。这个河段叫覃家塘,红岩多,下面水草多还有深潭和暗流。
结论。因此,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会游泳也不肓目下水救人。可以先扔东西,让他抓住。如果迫不得已下水,一定要从背后接近溺水者,再托起他的身体让头露出水面侧游上岸。千万不要从正在靠近溺水者,求生本能会让溺水者死死抓住施救者,双方容易一起沉下去。
在水库、河流等水下因沙坑等暗流密布、水流湍急,水性再好的人也要时刻注意安全,一旦出现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对落水的人施救,首先自己必须水性好。除此之外,救人还要有技巧,即救落水的人,要从后面上,而不能和落水者面对面。因为落水的人在水里呛水了,逃生欲极强,一旦抓住什么,死都不会放。另一方面救人的人在水里要靠手和胳膊运动才能上浮,被人抓住了就没办法运动了,所以最后人没救上来,连自己也搭里面了。这就是有的人救人,人没救上来,连自己也淹死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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