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飙车在医院门口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飙车在医院门口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高额的住院押金,会让多少没钱的人被拒之门外放弃治疗?
高额的住院押金,会让多少没钱的人被拒之门外放弃治疗?
这个想法是有一定道理,但是,绝大多数医院不会这样做。
为什么会这样呢?
举几个例子。
例1、某患者因大出血送到医院需要紧急手术,否则没命了。医生破例在没有家属签字的情况下做了手术,但是一个月以后患者以医院没有亲属签字就做手术违规为由,要求法院判令医院支付欠缴的医疗费数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
例2、某甲因资金周转急需,向多年朋友某乙借钱伍万元度过难关。某乙将自己不到期的定期存款取出给了他,但是过了多年,这笔钱一直没还,某甲声称,凭本事借来的钱为什么要还?其配偶也说,他借给我们的钱是投资,我们做生意经常赔,他为什么不能赔?
例3、某丙下班途中路遇摔倒的老人某丁,将其扶起并打地送到医院,垫付了医疗费1000元。老人子女赶到后,不但拒绝归还垫付的医疗费,还一口咬定是某丙撞倒的,要求赔偿医疗费、陪护费、住院生活费补贴等十多万元,并多次到其单位大闹,令某丙差点下岗。
例4、笔者亲历的案例。2016年,原籍沂水、现住青岛即墨的九五后武某,在李沧飙车将送大学生入学的家长撞飞,一人死亡,一人一级伤残。受害方念肇事者年轻,判刑入狱后会影响其一辈子,遂在绝大部分赔偿未到位的情况下出具刑事谅解,使其免除牢狱之灾,武某也信誓旦旦一定积极赔偿,前述书面协议。结果缓刑到期后武某玩失踪,至今四年余分文不赔。
上述几个例子涉及方方面面,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现在某些人的道德、诚信意识,就是一个p。
回到本体主题,道理上讲,医院这样做是举手之劳,会大大方便住院患者。但是有那么一种人,你只要给他开了口子照顾,他就会滥用,将来欠了费,不闻不问,一走了之,他不管给他方便的医生会被扣工资,他不管医院欠费多了运转都会有困难,他只管自己赚到便宜就行。
所以说,现在很多人到了医院,必须交足了押金才可以治疗,遇到危难之事,根本借不到钱。原因在哪里?不是这些医院和有钱的人冷血,而是叫那些不诚信、没良心的人把诚信环境弄臭了,搞得人人自危,最后实际上是让大家受害。
押金并不是人们放弃医疗的一个问题,主要是医院,药品不能报销的问题,老百姓会说治病的药不报销,不治病的药报销,到底是什么药,能治病,老百姓并不知道,所以在住院期间,有一部分药品都不能报销,都需要自费,再加上其他的费用,一般情况下,个人拿的钱要比报销的钱多,最好是实行全民免费医疗
其实,相比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而言,我国还算比较好。
但如果是罹患大病,换位思考,医院也有医院的难处。
好在现在商业保险的百万医疗险,有些具有住院费用垫付功能。也就能解决缴纳高额住院费用押金的问题了。
所以,给自己添置一定的商业保险,大病医疗险等,就能很好的弥补社保的不足。
有意愿了解的可以关注我,私信咨询。
你遇到的最流氓最无赖的话是什么?
“你大姨妈什么时候来,看好日子赶快上床怀上”
“你俩在一起谁主动”
“你有看过三级片吗”
“你嫁过来就不要整天回你妈家了,”
“他就那样你不会包容他一下吗?”
“不能生的是你,”
“花了三年都搞不定他真是个废物”
“你都这样过了三年了,就这样过下去不行吗?”
……
想象一下这些话是谁说的,是我之前的公公,我之前老公的爸爸,还有很多年代久远想不起来了。
遇到流氓话太多了。写出来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领导说:“我说话的时候你不许说话,说错了你也不能反驳,你要学会尊重我。”
二、物业说:“你再不缴费,马上就给你渟水、停电。”
三、单位有20人,年底要选先进工作者,领导说:“你们每人投一票,我自己15票,我希望我们投那个谁。”
四、领导说:“有意见吗?没意见就好,有意见请你保留!”
五、公司颁布了一份文件,领导说:“有什么意见你们说啊,反正我没意见。”
六、老师说:“你再考不好,就停你的课。”
七、医院停车位紧张,我开车找了一个私人停车位,价格太贵,我想问一下老板多少钱,老板说:“爱停不停,不停就滚。”
八、电梯费,你可以不缴,电梯你也别用了。
九、洗车场遇到过一个开豪车的司机,指着洗车工说:“一辈子你也买不起。”
十、酒桌上,甲方对乙方说:“喝了这杯酒,一切好商量。”
十一、我那么爱你,你也要爱我呀!
十二、厨子说:“我就这水平,爱吃不吃。”
十三、男子要结婚,对父母说:“反正我不管,你们就得给我买房买车,要不我就不结婚。”
十四、自己受委屈,有人过来劝你,说:“你要大度啊,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十五、儿子对父母说:“我也没有钱,你们老了我也管不了。”
“他饿关我屁事啊!”
在火车上遇见的事儿,那年从武汉去北京的长途火车上,一个年轻妈妈抱着一个约摸7、8个月大的宝宝坐的是下铺的位置,到了晚上大家都开始昏昏欲睡的时候,这孩子突然就哭起来了,一直哭闹不止,哄也哄不好,说实话,孩子哭的嗓门是挺大的,天气又热,宝妈都哄出一身汗来了,旁边的人也有的开始皱眉,估计也嫌孩子吵了。
终于,从隔壁冲出一个抱着膀子的女孩子,直接就吼了一句:你孩子这么吵别人怎么睡啊?宝妈一脸歉意地说着对不起,说孩子估计是想喝奶了,但带的奶粉上车时落在车站了。旁边一个奶奶也帮着说了句:小孩子饿了。结果这姑娘直接又顶了一句:他饿关我屁事啊!影响别人休息就是不道德。
宝妈一听也不乐意了,于是吵了起来,后来列车长来了才安抚下来了。旁边有人拿酸奶和纯牛奶给孩子,孩子也不喝,估计孩子就认奶粉,后来又哭了好一阵孩子才哭累了停下了。
听宝妈说在车站时给孩子冲了奶粉,刚开始喝广播就提示要进站了,慌忙间就把装奶粉的袋子忘在候车室了,一个人带小孩坐车也真是够不容易的。
乡下两口子吵架,丈夫说,老子造你妈!妻子不慌不忙的拉着丈夫,走啊!怎么不走?突然进来一个外人,你俩怎么啦,老婆说,你来评评理,有这样的人吗?人家女儿让你造了,还要造她娘!
②一男一女为点小事发生了争执,男的说:“我揍死你”!女的上前一步说:“你不揍是我儿子"!男的举起一只手又停下来:"算了,便宜那老东西“!女的扭住了男的耳朵,“哎哟!我的果娘额,你还真打呀”!
③张三老婆生了一个孩子,手拿一鞭炮去岳母娘家报喜,鞭炮一响,唤来了好多的人,丈人丈母娘欢欢喜喜地问,“奶崽妹崽"?张三,"大的生了个小的"!
我七八岁的时候有一天半夜里,我听到我爷爷在客厅里大骂:“这家是我的,你们一家人赶紧滚出去,我今天开始60岁了,要开始享受了!”用一根棍子使劲的拍打墙壁,让大家都不要睡了。
我爸起床说:“这半夜的,不睡觉干啥啊!我们哪里又对不起你了,天天不是让卷铺盖走人,就是滚蛋的!”
他说:“我60岁了,我要开始享受了,从今天开始你们要伺候我,我不干活了。”
我爸说:“孩子上学要用钱,你不干活就不干活,有吃的喝的就行了,也不差你啥啊!”
一晚上不依不饶的,最后定下来他一个人住一半的房子,分一半的家产,然后每个月给他粮食和菜,他自己过,原来半夜闹就是为了要单独住。
后来他单独住了,不干活了,每天没事干就找邻居聊天,给别人说这一家人以后有的是苦日子,孩子要上学,估计得穷十几年,所以他才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受罪,辛苦一辈子就为了老了能享福的,跟着受罪可不行。
后来我爸为了供我们上学,就出门打工了,我妈在家拉扯我们姐妹上学。
结果后来我们越来越好,我爸赚的钱比他当家的时候多太多了,他又开始作妖了,我爸一回家,就和他吵架,说我爸不管他,没良心......
我爸说:“你是不是想和我们一起过了?不要作妖了,有话说清楚!”
现在我爸已经不是当时那个小年轻了,出门这么多年,已经成长了。在我爸的一顿说服之下,他乖乖的维持原状了。
这个老人真的不惜福,我有时候真的特别不喜欢他,但是看到我爸没有亏待他,我们也就对他也没啥大的怨言,有时候觉得这人也挺可怜的,他就是怕失去。
醉驾被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被查,吊销驾照5年,5年后重新报名考!毋庸置疑!
很多人会问咋说的这么肯定?
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哎……
我的驾照是2016年吊销的,当时吹的是193,抽血测的是206,多了不说了,个人隐私!
说一下流程吧:
首先,不管醉驾被查还是出现事故后被查,首先是酒精检测仪检测,然后再到医院抽血检测。
然后到交警队做笔录,在哪里喝的和谁喝的,喝的什么酒,喝了多少……
车辆被扣,人通知家属带回(出现事故的除外)
通知交保证金
法院发出传票
开庭(疫情期间很多都是从简处理的,不用拘役,但是要交罚款)
由交警带队去看守所报道,拘役
拘役期满,出来了
到交警队来具证明,领出保证金,拿出车钥匙
到银行取钱
到停车场取车
5年后考驾照
基本这个流程
受到疫情、当地酒驾人数(太多)影响很多都是不用进拘留所的,但是都有案底,触犯刑法的案底!因为国家已把醉驾入刑(按照危险驾驶罪起诉)
开车就别喝了,真的,影响太大了
说多了都是泪!
从2011年刑法修正案8实行之后,醉驾将会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将会面临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且如果您是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由于涉嫌犯罪,还将被开除。处罚非常严厉,蜀黍希望大家不要越过法律的红线和安全的底线。
怎么可能,没那么严重,醉驾目前并没有严格统一的执行标准,醉驾被查的话一般治安拘留15天,如果醉驾的是营运车辆或者醉驾飙车,或者醉驾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才会以危险驾驶罪来定罪,这样的话一般是拘役两个月到六个月(当然如果是公众人物醉驾,查到可能会直接顶格处罚六个月拘役,因为明星影响更恶劣)。如果醉驾造成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重大伤亡,或者醉驾发生事故肇事逃逸,那性质就变了,才有可能判刑一年往上。
当然因为并没有太明确统一的明文规定,因为之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驾的处罚比较轻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情况,然后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需要人大代表会提议,草案,论证,施行会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根据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而11年公布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现在又有一个人大会通过的草案,规定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所以判罚标准这一块并不是非常的严格统一,而且醉驾这种行为又涉及到交警可以判定醉驾性质的大小,而最终检察院决定不决定起诉,法院如何判决量刑中间有诸多环节,所以同样是醉驾。各地执行起来的判罚标准其实并不一样。
前几天和交警的一哥们聚餐,我特意问了一下,他说了不知道其他地方怎么样,按国家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驾。因为并没有统一标准,一般我们这个地方就按160mg/100mL为标准,不超过这个数值就行政拘留,超过这个数值一般就推给检察院起诉法院就是直接判拘役,最低就是两个月起步。
醉驾被查到,看酒精含量,八十到一百二十之间,多数地区不起诉,但会拘留3至7天,并处罚款,同时吊销驾照,五年内不能重新考。
一百二十到两百之间的酒精含量,会拘留七天,取保候审,有的地方同样不被起诉,但吊销驾照五年禁考加罚金不可避免。一般说来,这个分水岭是酒精含量160以下。
执行标注各地略有不同,一百六到两百的酒精含量,却没有造成大的交通事故,又认罪认罚,一般判一到两个月拘役,却多为四个月左右的缓刑考验期。
酒精含量两百以上就比较严重了,无论有无交通事故,再积极认罪认罚,也会判处两个月以上拘役,而且不得缓刑,罚金吊销驾照禁考五年是标准处罚之一。
男子雨天骑摩托轧石块摔成植物人,高速路公司被判赔106万,你怎么看?
“交通事故,路方无责”是中国司法审判中长期通行的一种“惯例”,交通事故中以“路况问题”起诉公路管理方要求承担责任,鲜有胜诉的先例。镇江法院的这纸判决,确实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司法审判的新气象,做为一个法律人,我们倍受鼓舞。
“交通事故,路方无责”有其非常强的历史背景,在过往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道路交通非常落后,道路状况堪忧。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与路况不佳直接相关。但彼时公路皆由国家投资兴建,民众无偿使用,若对道路建设方或维护人过于苛责,要求他们为道路瑕疵承担责任,不仅会严重加重道路管理部门的经济负担,亦会严重影响其修路养路的积极性,甚至会出现为了不担责不修路的状况,不利于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亦超出了公路部门能力所能承受的范围。
但随着经济发展,特别是交通事业的发展,我国整体道路状况有了质的飞跃,道路部门承担责任的能力也明显增强。民营资本进入道路领域,部分道路机动车有偿通行。随之而来的是道路公益性的降低和营利性的增强,民众有偿使用公路,权利理应得到更好的保障。
本判决的出台,有其进步性,但也是附带条件的,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道路瑕疵道路方都要承担责任。其所附带的条件表现在:1、其发生在“收费”公路上,道路方承担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收费”了;2、事故原因在于路面积石,而非道路设计或破坏等其它原因。简而言之,本判决确定的规则仅是:收费公路要为其明显的不利于通行的障碍承担责任。但并不意味着“收费公路”要为所有的不利通行的路况承担责任,更不意味着所有的公路都要为不利的道路状况承担责任。如果本案发生在不收费公路,或者事故发生原因不是道路上有积石而是道路设计不合理,很可能就没有这个胜诉结果。更重要的是,该判决仅是镇江的一个地方判决,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也不能排除同类案件中其他法院作出相反的判决,我们不应过于乐观。
这个案件非常的典型,甚至可以说将成为未来类似案件的教材都不为过,毕竟这个事情中的问题跟我们平常生活中是息息相关的,所以在这件事情中产生的影响和警示是非常巨大和重要的。
先来回顾整个事情的经过,受害人在夜晚下班回家的国道路上由于下雨天导致光线和视线比较模糊,而在转弯的过程中由于摩托车碾压到路面的一块石头导致翻车受伤当场昏迷,经送医抢救过后由于头部受伤太严重,变成植物人。
事后家属把向法院提起公诉状告该地段的道路管理处和某高速公路公司索赔150万元,经法院审理过后判该路段道路管理所以及某高速公路公司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费用共计106万元。判决过后该路段道路管理所与某高速公路公司积极的配合赔偿和其他处理事宜。
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出,由于受害者在雨天行驶,光线和视线受到影响,而道路路面有存在潜在危险的物品,导致了受害者在转弯的过程中出现了意外,这件事的确属于主要责任在某公司以及道路管理所,本身他们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保证公路的安全和通畅,而这次事故是由于公路上的一块石头引起的,这说明他们管理不到位所以要负主要责任。
而由于天气原因导致的视线与光线问题,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减速慢行而还是保持高速行驶,这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危险性,而且受害者属于头部受伤导致的昏迷和变成植物人,这说明受害者的车速过快和安全头盔不合格或者说是没有戴安全帽造成的,合格的安全帽可以减少7层左右的伤害度,所以如果受害者头戴合格的安全头盔的话不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所以需要负次要责任。
这件事情的发生并不是单独的事件,还有非常多的类似事件发生过,大多数都是超速行驶,危险驾驶和违反交通安全引起的,而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大多严重的事故都是这些造成死亡的大多数都是头部受伤导致的死亡,这也说明了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的重要性。
所以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做赌博,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根本赌不起,一旦真的发生了事故受伤的只有自己,而在道路安全上面管理者也应该定期巡查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这样才能保证人们出行的安全和方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飙车在医院门口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飙车在医院门口身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