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与人吵架被气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男子与人吵架被气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在路边跟个老人吵了一架,如果老人回家以后出现心脏病或者高血压被气死了算谁的,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
-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是如果吵架时对方被气死,需要负责吗?
- 安徽桐城一对邻居因琐事吵架,一方被言语刺激气到病故,吵架气死人要不要担责?
在路边跟个老人吵了一架,如果老人回家以后出现心脏病或者高血压被气死了算谁的,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
这种情况下主张吵架与老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的一方要证明两件事之间的关联,老人回家后出现心脏病、死亡的结果很难证明与吵架人有关,故这种侵权责任是很难认定的,民事责任一般不会支持,更不会被认定为刑事责任。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是如果吵架时对方被气死,需要负责吗?
你的提问;如果吵架对方被气死,请问是当场死亡还是事后死亡,这个有区别的。吵架能把对方给气死,那是拙着人家的致命痛处了。不管是突然因病死去或是当场对方给气死的,总之甲乙双方都是当事人,对方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如果不是当场死亡,情节就不一样了。
只是个人看法,关系到法律,还是依法来断!
一家餐厅老板对洗碗阿姨吼并当面辞退,把洗碗阿姨气死,老板不听劝说延误了及时抢救死亡(餐厅就在医院门口)理赔35万。
在仁兄弟家喝酒,有一人出现交通等死亡事件的,其他人都有责任,有的私了有的经公。
所以,题目内容因吵架导致对方死亡的,法庭的判决合理,只是次要责任。
两人吵架,将一方气死,是否负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主观无恶意,正常说话,但对方过于激动,导致死亡,这种情况不负法律责任。
2、双方均有过错,辱骂,根据两者行为过失程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气人者主观恶意,侮辱受害者的人格,尊严,挑战底线,诱发致受害者发病而死亡,气人者要承担所有责任。
气死人虽然不偿命,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所以人和人相处应本着友好相处尊重的方式进行,防止发生类似事件,得不偿失。脾气暴躁、心脏病患者要回避这种氛围,减少发病机会。
法律判断一个人是否需要对另一个的伤害承担责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存在因果关系的话,是主要原因还是次要原因。
人与人吵架不可能单纯地气死,一般是因为吵架行为导致一方诱发了什么疾病去世。吵架的行为与一方的去世是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的,但一般不会是主要原因,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大机率会承担民事责任。
但有一种情况不一定会承担责任,就是一方制止另一方的不文明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导致的吵架,被制止人因吵架气死的,另一方可能不会承担责任,具体看当地法官怎么判定,但有判无责的先例。
利嘴也是一把刀,嘴巴不饶人因打嘴仗被气死了,对方是要负一定的责任,也许你不气他,他也会死,那样死了不关你的事,但因为你跟她吵嘴后死的就要负责任,这就劝世人不要吵架,能忍则忍,退一步海阔天空,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人到了一起,不管善缘还是恶缘都是前世修来的缘分,一定要珍惜,就那么几十年何必计较那么多干嘛呢。谢邀请
安徽桐城一对邻居因琐事吵架,一方被言语刺激气到病故,吵架气死人要不要担责?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气死人"一说。生气的时候明显会感到心跳加速,随之血压也会升高。对于一些有这方面基础病的人,生气很容易出事。安徽桐城两邻居为一点小事斗气,导致一方病发死亡。死者家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事情的发生是由死者引起的,担粪浇菜在农村很平常的一件事,死者却把浇剩的粪放在离邻居很近的树下,邻居劝说也不听,是不是觉得死者挺无赖的。这不是故意找碴吗。死者本来想欺人的,没想到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了。我坚决同意邻居无责。欺人都欺到家门口了,还要装聋作哑吗。人的尊严和人身安全怎么受到保护。再说邻居没有动手,没有威胁到死者的生命安全,只是跟死者理论,死者自己做错事没道理,自己把自己给气死了,怨谁。不作死就不会死,死者一家太霸道了。
与人发生争吵,特别是现在的老年人,生活又好,又闲的蛋痛,十个人中间有九个是高血压患者,你与他不小心发生碰撞,高血压患者本来血压又高,脾气又大,三言两语他就倒地,口吐白沫而亡了。
你当事人虽然说没直接动手打他杀死他,但是你与他的死因的确脱离不了关系,虽然说国家法律还没有出台一本"骂死人"的规定,但要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肯定是躲不了,用过去人们所说的一句话叫做"那幅棺材板肯定会要你出"是吧。
所以呀,大家今后遇人都得谦让,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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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气死人要不要担责?桐城市新渡镇一对邻居因一件倒粪的小事闹起了纠纷,刘某被“气”得住院后死亡,气愤难平的死者家属将邻居谢某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2016年4月28日下午,刘某担粪去菜地浇菜,其中遗有两个半桶粪在门前桃树下,刘谢两家相邻,谢某嫌臭,让刘某倒掉,刘某拒绝,谢某当即上前把剩下的两半桶粪倒在桃树底下,双方为此发生争吵。刘某要找村干部评理,谢某也一道去,走到本组村民叶某门前,刘某坐倒在地,当晚8点50分,刘某被送往桐城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7天,经诊断为:1、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破入脑室系统;2、高血压。刘某先后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安庆医院住院治疗2次,共38天,支付医药费16941.29元。刘某将谢某告上法院。
经安徽惠民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遭受外界强大精神刺激诱发脑出血的发生。精神刺激与高血压性脑出血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拟为25%。案件还在审理中,刘某因病死亡。
公民的生命权应受到法律保护,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刘某法定继承人申请作为原告参与诉讼,同时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谢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41898.9元。
法院认为,刘谢之间系邻里关系,本应和睦相处,但双方为门前放置粪桶琐事发生争吵,刘某因精神刺激致病并死亡,自身在事情的起因及事态的发展上存在过错,谢某也存在一定过错,根据双方在本起纠纷中的过错程度酌定按6:4确定赔偿比例。刘某因病死亡,其死亡原因与本起纠纷未作因果关系鉴定,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6199.8元。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在现实生活中,类似双方起争执,一方猝死的事件,往往对骂人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存在较大争议。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双方发生争吵的先前行为与被骂者死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若有因果关系,参与度是多少的问题。
所谓的“骂死人”,只不过是民间的一种口头说法。在法律上,一个人是否应对另一个人承担侵权责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无法证明吵架与死亡的因果关系,也无法证明骂人者有过错,则只能依据公平原则,由骂人者给予一定赔偿。而如果骂人者明知对方存在潜在疾病而故意追求对方死亡的结果,那就构成犯罪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吵架后其中一方被刺激病故,另一方需要负法律责任,因为吵架与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是死亡者自己也有过错,所以不能让对方担全责。其实自己也该对自己心理承受力有个估量吧!没承受能力去吵架干啥?
我吵不来架,我遇到无理之人就这样劝自己:如果对方说得没道理,你把他当做疯狗就是了。如果你在路上有疯狗恶犬狂吠,你也会停下来与它对着叫喊吗?疯狗恶犬一天到晚闲着无聊,自己不必把宝贵的生命浪费在它身上。要坚持:宁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与人吵架被气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与人吵架被气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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