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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都有配枪吗?
警察只有在执行严重的暴力犯罪任务的时候才能配备枪支,平时是没有枪的。警察配枪有严格的限制。 《枪支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第二十三条 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安全。 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必须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应当有牢固的专用保管设施,枪支、弹药应当分开存放。对交由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建立严格的枪支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使用完毕,及时收回。 配备、配置给个人使用的枪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发生其他事故。
民警和刑警的主要区别在那里啊?
民警是人民警察的简称,所有的中国警察不分警种、地域,都可以称为民警。刑警是刑事警察的简称,根据公安部规定: 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侦查部门是打击刑事犯罪的专职部门。《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侦查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处于首要环节,侦查与起诉、审判阶段并列,是独立的诉讼阶段,刑事诉讼中起诉犯罪嫌疑人的主要证据都来源于侦查。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分别由公安、检察、法院三个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职责或者互相代替。 法律规定,刑事侦查人员负有查明案件类别和性质、决定何时进入刑事诉讼阶段、收集证据材料、抓获或控制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赃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证人、被害人安全、决定案件是否移交检察机关、预防犯罪等职责。具体有:立案权,调查询问权,刑事鉴定申请权,刑事鉴定权,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权,讯问犯罪嫌疑人权,现场勘验、检查权,执行搜查权,执行扣押物品权,执行通缉权,组织辨认权,执行技术侦察权,决定移交案件权,中止侦查活动建议权,撤销案件建议权,合法使用警械、武器权,侦查实验权等侦查权。 目前,全国刑警总数近15万人,分属于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地、市、州公安局,县、市、区、旗公安局4级公安机关。在公安部设有刑事侦查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设有刑侦(警)总队;在地、市、州公安局设有刑侦支队;在各县、市、区、旗公安局设有刑侦大队。此外,还有一级派出机构,就是县、市、区、旗刑侦大队向辖区内派驻若干个责任区刑警队。责任区刑警队是公安机关最底层的实战单位。 上级刑侦部门对下级刑侦部门在业务工作上负有指挥、指导、协调的职责。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分工管辖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等114种刑事案件,主要职责是: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情报,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办案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制定刑事技术、刑侦信息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刑事技术、刑侦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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