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精神病捐空家里积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精神病捐空家里积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稍微有点积蓄,总让家里掏空?
有一句老话这叫:叫花子不留隔夜食现象。由于欲望明显大于收入,有点钱很快就用光了,钱积蓄不起来。
实际上存钱也是一门学问,当你在某个阶段,收入(暂时)底与其它人,要认清事实,在消费上不要去跟风。先要合理按排好生活开支,有多余的钱再存起来。
如暂时积蓄不起来,也不再乎这几天,要把精力用在事业上想办法多赚点钱,那才是正确的做法。
人贩子有多邪恶?
可恶的人贩子,贩什么不好非要贩人。明明知道是犯法还要去做,沒有人性,给女大生带来终身的人生黑暗前途,而人贩子也会被世人唾骂!今身今世不能翻身,永远是是个可恨的罪犯。想一想女大学生本来是个善举,却是这样的回报。公安民警要严历打击人贩子。前几年我们这里也有少数民族的儿童被人贩子拐到内地。十几年都找不到。
对于这些非人类恶魔,严惩不贷,直接处死,它们的无底线罪恶,毁了多少家庭。建立健全制度式反人贩子,依法严打,不手软、且清查惩治人贩子挂钩县一级党和政府政绩审核,当地有人口贩卖拐卖,追究当地政府责住。清除人贩子团伙,从源头下手,成体系的清除!不要治标不治本,禁绝人口贩卖,任重而道远,但只要从严从狠从细,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设立重法,从体系制度上全面清除此丑恶犯罪团伙,只要下重手处理它们,只要10年必能彻底的从中国大地上消除这一人类社会丑恶现像。
小时候和姥爷姥姥住在干休所里
里面都是认识人。
孩子也都一起玩,当年门口还有哨兵呢。
当然也认识我们这些孩子。
我们是在沿海城市。
夏天热,基本上就小孩在外面疯玩。
因为那个时候小,对这件事没一点印象。所以都是姥爷跟我讲的。
事情是这样的。
当时有个人贩子,在我们军区大院门口拐一个小孩。
这个孩子比我大,平时和我们一起玩。
然后这个人贩子也不知道咋想的,看见哨兵了还敢拐孩子。
还演戏,说你个死孩子不听话,乱跑,赶紧回家
然后直接被门口的哨兵给拿下了。
被压进院子里了。
这下被围观的邻居们这顿打啊,孩子的父母听说了也回来。
加上孩子的爷爷奶奶,这一家4口又是一顿打。
拉都拉不住,后来院子里领导回来听说以后,据说又打了一顿。
最后听姥爷说,人贩子被送派出所的时候奄奄一息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来姥爷和我讲的。
后来才知道原来人贩子离我们这么近,还这么猖狂……
再说一个
具体是90年代的事吧,当时小学了。
听同学的爷爷说的。
我也记不住是哪个地方发生的了。
同学爷爷他们那有一个老拐子,拐外地的小孩女人来我们这边乡下卖,后面拐了个媳妇天天关天天打,打出了精神病,在他和他的拐子兄弟伙庆祝收手那天,被那个疯了的女孩全部砍死了。
那个被他拐来当媳妇的女孩一是精神病,二是当时还怀着孩子,也没被关进去,后来找到了家人,接回去了。
虽然老拐子的结局大快人心,但是那个姑娘和被他拐卖的很多孩子,真的太可怜了,还有乡下那些买家,也没遭到什么报应。
杭州杀妻案结果出来后,最惨的是孩子,有同意的吗?
同意,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如果许某某没有将来女士残忍的碎尸杀害,那么许某某的儿子也许婚姻会因为没有房子而烦恼,却不会像现在成为众矢之的,似乎一切的起因是因为许某某的儿子。
而来女士的大女儿,才结婚没多久,本该幸福的生活下去,而妈妈却被用惨无人道的手段杀害。
作为许某某和来女士的女儿,11岁才懵懂的孩子,经历了妈妈突然就消失,爸爸报警说妈妈似乎跟着别人跑了,而这个时候她的身边只有爸爸许某某,可是转眼间妈妈死了,而凶手却是自己的爸爸。
@青若无痕 觉得这三个孩子很惨,儿子和小女儿注定要背负着自己的爸爸是杀人凶手的标志,儿子的婚姻已然没了下文,小女儿虽然有房有钱却成了孤儿,她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
大女儿,面对自己同母异父的妹妹,这个才11岁的孩子,她不知道该同情还是痛恨。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多希望许某某在杀人之前多想那么一秒钟,自己这么做的后果,又有多少人为此受到无可挽回的伤害?
杭州来女士被害后,死者已逝,凶手许某某也被抓捕,如今最让人关心的就是来女士的小女儿了。
来女士和丈夫许某某都是二婚,两人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这个女儿只有11岁,她遭此变故,是整个事件中心理遭受打击最大的人。
来女士和许某某的子女情况
来女士和前夫生育有一个女儿,如今这个大女儿早已出嫁;许某某和前妻生育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也有20好几岁了,面临着结婚。
无论是来女士的大女儿还是许某某的儿子,这两人均已经成年,可以说性格心理已经定型了,虽然遭遇了这种事情,但是成年人抚平心理创伤明显要远远强于小女儿,现在最让人担心的就是小女儿了。
小女儿是来女士和许某某两人婚后生育,对大女儿而言她的母亲来女士被许某某杀害,她伤痛之余对于凶手许某某肯定是希望绳之以法的;而许某某的儿子面临的问题是父亲是杀人凶手这个让自己难以接受的现实。
而小女儿则面临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心理创伤,一方面亲生母亲被杀,另一方面凶手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按照周围邻里的说法,许某某隐藏的很好,对妻子对女儿日常都表现的很好很关心,这种情况下小女儿的心理是必须要疏导的,否则这个阴影真的会影响她的健康成长。
小女儿的监护
小女儿只有11岁,目前母亲被害,父亲作为嫌疑人被抓,她自己是没有自理能力的,从现在来看有两人发声愿意做小女儿的监护人,一个是来女士的前夫,另一个是许某某的弟弟。
来女士被害后,留下了一笔可观的财产,小女儿是第一继承人,虽然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我对来女士的前夫的为人有疑问,因为来女士被害后他多次给媒体爆料来女士婚内出轨,不管这是不是事实逝者为大,他爆料这些只能加重来女士亲属的伤痛,而对他也似乎没有好处,所以他当小女儿的监护人我真的有疑问。
至于许某某的弟弟,这个目前不了解,不做评论。来女士失踪事件已经水落石出,目前最紧要的是小女儿的归宿,希望她能有一个妥善的监护人,不过这个事情全国人民都关注,相信会有一个好的结果的。
很高兴能够回答你这个问题,发生这样的事情,最惨的肯定是是他们的小女儿!如果真相让孩子知道的话,她所受到的伤害,可能要伴随她一生!
- 1.母亲受到杀害,父亲很可能会被判死刑,双亲都不在了,自己瞬间成为孤儿,即使有亲人抚养,但这痛苦谁能帮助她承担呢?
- 2.如果她不知道事情原委,还勉强可以!慢慢的也许能够适应过来,内心的创伤只能慢慢修复!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我希望她不要知道事情的原委,身边的亲人老师和朋友也不要在她成年之前告诉,最起码的让孩子生活在善意的谎言里,但是谈何容易啊,哎!
- 3.如果她知道了真相,自己最亲的两个人,这样的结局,将会给她天塌下来的打击,甚至击溃她的内心,这个时候如果真的避免不了,还是建议监护人提前做好准备,必要时请心理专家对孩子进行的心理疏导,否则真不知道孩子能否承受住打击,想想就很揪心啊!
总结一下吧,这样的惨案,伤害最大的就是未成年的孩子,失去双亲本来就很痛苦,真相又是那么的残忍,但愿这孩子不要知道真相,坦然面对以后的生活,愿她生活在善意的谎言里,健康快乐的成长!谢谢邀请,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其实最惨的是他们还未成人的十一岁的小女儿。大女儿虽然失去了亲生母亲,但是还有亲生父亲的疼爱,并且也已经成年。而犯罪嫌疑人的儿子虽然失去了父亲,但是还有母亲的关爱,而且已经是29岁,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所以,最惨的就是犯罪嫌疑人许某和来女士共同的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儿。
第一,自己的亲生父亲杀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并且在自己生日的第二天,孩子现在还小一些,可能理解不太深刻,等再长大一些,这将是孩子一生里最大的阴影。
第二,孩子一夜之间成为了孤儿,即便以后的亲属对她关爱有加,但那份父爱和母爱的缺失终究是无法弥补的。
第三,舆论的影响,许某杀妻案,闹得如此沸沸扬扬,无论是同情还是好奇,对孩子来讲都是一种伤害,被关注,并且是因为自己内心里最大的隐痛被关注,被同情,被议论,这对孩子的成长非常的不利。
第四,父母死后,身后财产的管理。孩子没有成人,继承的遗产就需要监护人监管,那谁来做女孩的监护人就是关键,我认为最主要的还是应该找真正关心女孩,爱护女孩的亲属来做女孩的监护人,例如,女孩的姐姐。
综上所述,杭州杀妻案结果出来后,受伤最深的就是他们共同的十一岁的小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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