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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真是世界公认的法医鼻祖吗?
引言:《大宋提刑官》里塑造了一位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寻找案情突破口的忠直提刑官,那就是宋慈,他对待每一具可以找出凶手的尸体,严谨而认真,破解了很多疑难案件,他还书写了一部《洗冤录》,这部书被誉为法医界的鼻祖。
《洗冤录》奠定了他在法医界的地位
虽然《洗冤录》作于南宋,但这部书是宋慈经过无数次经验整理而成的,他凭借勘测犯罪现场的实战,平反冤案无数,“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他在《洗冤录》中如此说道,他坚持一个案子多次审理,同时也重视现场的勘验。
全书被分为四卷,从生理、药理、诊断、治疗、预防、急救、检验等方面进行论述,有很多内容被沿用至今,对现代法医事业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譬如在骨折时用夹板固定伤断部位,包扎创伤用活剥鸡皮作绷带,它富于弹性。这些都是宋慈根据现场得来的经验,同时对于缢死之人的抢救方面的介绍,近乎现代的人工呼吸,在南宋时期,宋慈就已经开创了这个先河。
在毒物学方面他认为:“土坑漏火气而臭秽者,人受熏蒸,不觉自毙,而尸软无损……”,这个用于毒气中毒的描写,很接近现代的一氧化碳煤气泄露,致人死亡的事件。
《洗冤集录》中,有一些检验方法虽属于验范畴,但却与现代科学相吻合,令人惊叹。如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就是一例:“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酒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复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将红油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纹路,微荫;骨断处,其拉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纵有损折,乃死后痕。
这些看起来神神秘秘的检验方法,其实在现代并不神秘,就是运用了光学原理,但是在生产力与科技并不发达的古代,宋慈能提出这些先进的经验,也是值得夸赞的。
他严谨认真,视人命为天,坚守了提刑官的职责
宋慈一直认为,人命关天,除了对尸体、伤痕及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勘验,检验官要重视对现场周围以及相关人员的调查和访问,只有把各方因素综合思量之后,方能获取正确而有效的证据,以使得自己的检验结果得到印证,探明案件真相。
宋慈在这方面可以说极其严谨,他认为要成为一个合格、出色的检验官,有两个条件:一为尸、伤等检验的技术,二为综合素质的考量,且后者更为要紧。他的这些理论在现代依然是法医界的宝典,宋慈能在南宋时期就提出这种观点,可见其为人的正直严谨。
宋慈“博采近世所传诸书”,“会儿粹之,厘而正之”,加上多年实践经验,“增以己见”,终写成《洗冤集录》。他四任提点刑狱司,以身作则,慎重狱事,正如其所言,他真正做到了“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宋慈提出了一个合格法官的普世标准—洗冤泽物!
宋慈做提刑官之时,严肃谨慎,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因为他的谨慎认真,使得很多冤案在他的手中得以洗雪,说他是法医界的鼻祖,完全没有错,在中国漫漫历史长河中,宋慈是一颗璀璨的明星,他注定名垂青史。
开创法医鉴定学,被尊称鼻祖
宋慈是南宋士族,为官二十余年,祖上做过唐朝宰相,从1240年起专职刑狱,此后一直到1248年,都在和案子打交道,1247年,他把为官之后种种断案整理成书,私刻了一套《洗冤集录》,后来此书惊动了皇帝,被奉旨刊行天下
他的这部书是当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因此,宋慈也被尊称为法医鉴定鼻祖
宋慈虽强,但他真不是法医鼻祖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湖北云梦县发生了一件大事,在该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竹简,墓葬主人叫喜,一名秦朝地方负责刑名普通官吏,这个人没别的爱好,一生就喜欢抄录,死后让家人把他的抄录都陪葬在墓地
这批秦简涵盖了当年的法律、行政、医学等多方面,其中有98简被称为《封诊式》
在这封诊式中,记录了两则法医勘验
那时候没有法医称呼,负责勘验的是令史,估计是一名狱吏,法医勘验只是他的职责之一
下面我们来见识一下2000多年前的法医
第一个案子秦简中记录标题为:贼死
说是有天某乡求盗(捕快)报案,发现不知身份的男性死贼一名,于是县里头就派遣了一名令史去调查,这令史调查回来后爰书(汇报):
我和牢隶臣(狱警探员)以及报案捕快一起勘察:
男(尸)位于室内南方,正面仰躺,头上左角有刃伤一处,背部有两处,都是纵伤,伤长4寸,相耎(啥意思),宽一寸,伤口下陷像斧头劈伤,脑后出血,头和背部被血浸染,并未漫延,伤口检查完毕
死者穿裙子和短衣各一件,短衣背后有两处刃劈开直伤,应痏,短衣背部到袖口有污血。死者西边有秦式鞋子一双,一只离尸六步,一只离十步,给死者试穿时,正好。地面坚硬,没有留下行走痕迹。该男强壮,析色,身高七尺一寸,头发长两尺,腹部有陈年疤痕两处,陈尸地到某亭百步,到某里某家田舍两百步
已让捕快把尸身卖在某处,等待后续处理。亭人和田舍主人已经带来待问(原简有残漏,下面不知道什么意思)
第二个案子秦简记录标题为:经死
这个是乡里头的一则吊死案件,有人吊死了,乡里头里长不知道原因,不敢处理,就把这案件报到了县里,县里照例派出了令史去调查
字数太多,有一些也翻译不过来,直接上图片了
从两则记录可见,如果说法医鼻祖,应该是秦朝负责刑名的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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