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宁远“妻子自杀遭肢解抛尸”案一审宣判:丈夫获刑两年半, 你怎么看?
故事具体情节就是妻子和丈夫冯某吵架了,然后妻子一时间想不开就喝农药自杀了,丈夫怕妻子的娘家人发现,就把妻子给肢解了然后于荒郊野外抛尸,后来法院以故意毁坏尸体罪对丈夫冯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而现在娘家人不服提出上诉,要求判丈夫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妻子自杀是妻子自己的行为,只能算是妻子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发生的一场婚姻上的悲剧,毕竟丈夫没有直接杀妻子的行为,所以丈夫是不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退一步来说,丈夫也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娘家人即使再悲痛,对于这两种罪名的上诉,法院最终应该不会支持的。但是娘家人可以以女儿尸体被毁坏对自己造成严重精神创伤的情况下向被告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故意毁坏尸体罪,指的是对于死者的尸体进行肢解、焚烧、剖割等一系列毁坏尸体的行为,其最终保护的是被害人的遗体完整,死后的人身尊严以及其近亲属的精神健康。如果行为人杀死被害人后又毁尸灭迹,那就直接定故意杀人罪,对于毁坏尸体的行为不再另行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故意毁坏尸体罪处罚。
为什么写那么美的诗歌的顾城会把自己妻子杀了然后自杀,你觉得可惜吗?
这个问题很辛酸。
曲高和寡,遗世独立,这就是诗人的悲剧性格,注定悲剧命运,要么是天妒英才,英年早逝,要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为世俗所不容而命运坎坷,要么仰望星空跌进现实的陷阱。
远者如屈原,王勃,柳永,近者如普希金,徐志摩,海子,都不得善终。有段时间写诗沉迷太深,陷入很孤立的境地,后来就淡下来了,这个时代纯文学创作注定是吃力不讨好的,诗词和物质是两条永远不相交的平行线。
所以建议楼主不要在这个话题上不要太深入,容易对现实产生绝望情绪。
我们首先来更正一下:顾城“杀”妻并非如媒体报道的顾城用斧子对妻子头部进行疯狂而毫无人性的劈砍,而是,当天两人发生了争吵,争执之下,谢烨不小心摔倒,头部正好磕在石头上,就此昏迷不醒。生性脆弱的顾城以为谢烨已经死亡,给姐姐打了个电话后,上吊自杀。而谢烨也在不久后被送往医院,经过了三个小时抢救才彻底停止了呼吸。可以说,谢烨的死是因为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造成的。
之所以国内媒体传言谢烨是被顾城用斧子砍死,主要因为当地警方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把院中的一把斧头也调走了。因为事发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国内媒体就充分发扬了对新闻事件过度解读和添油加醋的精神,以讹传讹,把顾城塑造成了一个自私、愚昧、幼稚、不切实际,严重以自我为中心的暴君形象。
实际上,在随后不久,新西兰警方就公布了调查结论,该斧头上没有任何血迹,也没有任何生物特征,与案件没有直接关联。(因为斧子与案情没有关联,事后被警方退回顾城的住所。)
而手持利斧杀人也和顾城的性格不符,顾城平时是连杀鸡都不敢的(激流岛上养了很多鸡,顾城从来不杀)。但顾城杀妻的消息已经在大陆传得沸沸扬扬,已经没有人关心警方的结论,医院的公告,医生对谢烨伤势的分析,更没有人远赴新西兰去探究,追踪采访,调查事件真相。
人们对惊悚、刺激、怪异结果的渴望也让新闻媒体投其所好,掩盖了对顾城杀妻案真相的揭露。
诚然,顾城是谢烨死亡的罪魁祸首,具有难以推卸的责任,时至今日,该案已经过去三十年了,但对当年事件捕风捉影般的猜测已经成为对顾城和整个诗人群体的道德诅咒,实在是心怀真善美的诗人们不能承受之重。
因为对顾城“杀”妻真相挖掘的缺失,诗人的形象一落千丈,在民众心中,几乎和杀人犯、神经病、脑残、变态狂、感情不专一划等号,诗歌的黄金时代就此一去不复返。
人民对顾城由不认同其人到怀疑其作品,实际上是因为在大家心目中,还是对诗人怀着质朴、纯洁的期盼的。
就连顾城的好友,著名的汉学家顾彬先生当年也慨叹:“为何他们,视美高于一切,却如此不美地离开人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致妻死亡后自尽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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