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杀妻藏尸凶手已死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杀妻藏尸凶手已死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杀妻藏尸冰柜案”公开宣判,如果可以重来,为人父母和当事的女孩该如何选择自己的另一半?
个人有个人的活法,看过北京人在纽约的,看懂了的,那不必多说了。这里说的是本案中这些90一代甚至00代的。在这传点经验和对本案的影射吧。第一,个人磨砺这些年,得到的就是男人累,女人捡现成的。第二,凡事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人无缘无故去杀人,除非神经病,当然最后得看理由是否毁三观了。第三,媒体现在和法律是个矛盾体,媒体让人足不出户知天下事,但媒体又往往起到了绑架法律道德的角色。本案就是典型的媒体造舆论绑架法律。换个角度讲社会不知此事,我相信判决又是另个结果了。当然各位有知情权。第四,本案中的女人既死者及其家属就没责任?逝者已逝,现在又将迎来再一个逝者,在这没啥好评论的,留下的只有反思和警示,之余就是劝大家往后做事三思而后行。冲动是魔鬼。
外表美不是真的美,心灵美才是真的美,人的美是从心灵散发出来的,可惜这个女孩子忽略这一点,找错了人毁掉了自己,父母看出来了,却为了尊重子女的选择,也没能挽救到她,所以面对个人终身大事,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慎重考虑这一点,而不是只顾外表美而忽略内心的善而终将毁了自己。
上海杀妻藏尸案开庭后进入择日宣判阶段,凶手会被判死刑吗?是否有案例?
判死刑,是大部分人的观点,法律和法官的判决如何,暂时无法定论,也许会如众网友所愿,也许和众网友的观点有所偏颇。
针对描述中的几大问题,我将一一进行分析。
第一个问题,他目前只承认失手杀害妻子。首先,我作为一个法律专业的人,对他的陈述提出质疑。何为失手,就是指手没有把握好,造成不好的后果。但是案例中的人,真的是没有把握好力度吗,还是有意如此?再者,作为一个成年人,有些事情应该懂得适可而止,能把一个人掐死,需要的力度多大,大家可想而知。他用了多大的力呢?最后,难道在掐着一个人的脖子的时候,会不知道她的呼吸慢慢减弱,挣扎越来越少吗,难道不懂得什么时候该停手。综上所诉,他承认失手杀害妻子,并不合理!
第二个问题,情节为残忍的冰冻藏尸。
针对这个问题,我必须严厉的批判他。杀死一个人本就是残忍的行为了,杀死后还将尸体冷藏,你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何在?每个人都有生命权,你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权,又将她的尸体进行非法处理,可见,此行为的恶劣度极高,不论是法理还是伦理的角度,都不值得减刑和原谅!
第三个问题,如果当时杀死后没有藏尸,直接自首,结果有么有不同。
站在法律层面来看,会有一定的区别。起码,你自首了,自首可申请一定的减刑,结果应该会有所不同。而藏尸,加重了犯罪的程度,结果更为悲惨。在道德层面,自首者,或许值得被原谅,而不自首藏尸者,不可能被原谅。那结果同不同,一目了然与否?
第四个问题,有无判刑的案例。
这个问题,有点为难我了,有类似的,但是每个案例都有其特殊性,所以,很多事情还不好说。
第五个问题,凶手真的悔恨了吗,为什么不自我解决。
以目前案子审理的结果来看,凶手悔恨意识不强,受害人亲属的代理律师樊颙认为,朱晓东完全没有认罪、悔罪、畏罪,妻子遇害期间用妻子的钱四处旅游,与多名女性出入酒店,甚至自首前一晚还在曾通宵达旦的打游戏。樊颙说:“他这不算自首,是无奈之下的求生”。鉴于受害人代理律师所说,我们足见他的悔恨意识不强,或许根本没有悔恨意识,只想逃避。至于自我解决这个问题,我个人觉得,不管做了什么事都不要自我解决,起码得等着法律的宣判,而不是自我认为的处理了自己。这样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如果悔恨了,选择自我解决,是相当幼稚的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杀妻藏尸凶手已死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杀妻藏尸凶手已死刑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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