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拒为领导买饭被辞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拒为领导买饭被辞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焦作温县一中高三学生吃泡面被开除的新闻,你怎么看?
最近两天焦作温县一中以一种另类的方式走红网络,四名女学生宿舍吃泡面,寝室长被预开除(听说是回家反省三天。),其他三名女同学被罚每人购买20箱泡面在校园公示,同时三名女学生的家长被要求带上违纪家长的红绶带,晚上还要查寝,这种处罚方式确实很特殊,不得不佩服学校领导的脑洞之大。
该校有规定不允许在宿舍吃气味较大的食品,例如辣条、方便面之类的食品,在这三位女生之前已经有一位男生因为偷吃泡面被处罚了,这四位女生属于明知故犯,所以学校对其从重处罚。
我不反对对违纪学生的处罚,但是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罚方式,是不是有点过火?对于孩子我们一直提倡尊重学生、尊重家长,这样胡乱使用处罚措施对学生的人格是一种无情的践踏,对家长的一种无情的侮辱。
用这种强压的处罚想必学生外表服从,从心里是极大抵触的,对犯错的学生进行处罚,应该是让学生心服口服,让他知道哪些事情是对,哪些事情不对,动不动就拿着开除相要挟,这样是不是太过于粗鲁了。
我个人想了想还有一种原因(如果不是那就是我小人之心了),毕竟吃泡面不是多大的罪过,还上升不到开除的地步(例如就像因为偷东西而判个死刑),会不会是学校趁机开除成绩较差的学生呢?毕竟从网上看到该校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粗暴处罚学生了。为了升学率可以做出任何事情,为了分数可以肆意践踏学生的尊严和人格。
下面我收集了很多温县一中“过来人”的一些经历,让大家开开眼。
这个新闻我只是听说的,最后得到的证实貌似学生没有被开除。如果真的被开除了,我估计,校长也可以回家了。
不说那么多大道理,吃个泡面,就算违规,也不算犯法。我一个同事正好是温县一中毕业的,我们上高中那会,十年前,温县一中出了名的严格,也出了名的因为严格保证了升学率。我同事跟我说,很庆幸她上高中时,遇到了一个好校长,之后,她的表妹就没那么幸运了。这个事情如果大家觉得奇怪,我再讲一个我同事说的更让你们大跌眼镜的事情。
话说,温县一中某个校长规定,不许谈恋爱,如果发现操场上有一男一女散步,不论什么关系,一律按恋爱违规处理,叫家长,开除。某次,校长闲着没事在操场转悠,突然发现两个女生在一起散步,于是,校长就认定这两个女生谈恋爱,让叫家长甚至开除。。。。
大家估计觉得不可思议,但这是真的,奈何那会网络不发达,没有传播开来。
好了,就这样吧,这事我怎么看,我觉得我只能闭着眼睛看,因为睁开眼还真不信。
真正的好校长,以治学明德标榜,以言传身教为师。不要把学生看作是你的下属,收起领导架子,好好反思是关键。
温饱是学生的基本需求,不应该成为他们接受教育的绊脚石。
学校“开除”一个学生的情况一般是很少见的,除非学生真的做了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或者是经常打架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学校的良好风气,由此看来,因为“吃泡面”就开除学生的做法的确是太过分了。
出了这种事,我想学校应该更多的时间去为学生想一想,是不是学校的饭菜不合胃口或者是孩子根本吃不饱,倘若一个学校连学生的温饱都解决不了,怎么去让他更好地学习呢?
而且“吃泡面”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带其他同学,也并未违反学校的相关规定,最坏的结果也顶多是口头批评或者记过处分,但学校领导在不调查清楚地情况下如此草率的决定开除一个学生是不是有点过于严苛了。
除此之外,让同宿舍的孩子也受到“连带”责任,要求其家长买二十箱泡面摆到校园之中,是不是有点大题小做了,试问,在这样的学校中学习和生活还有平等可言吗?
如果学校真的想用这件事来警告其他学生,那不免会让人觉得该校的规定真的是“很独特”“很奇葩”。
学校对待每一位学生应该是尽量的挽留,而不是而不是无情的驱逐。
我们要知道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而学校作为为学生服务的事业单位就有义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做好学生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要尽可能的去让每一个孩子去享受教育的权利,让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更加完整。
所以学校在面对“学生吃泡面”应当先去反省检讨下自己的责任是否做到位而不是急于处罚学生和家长。
况且开除并非儿戏,开出一个学生就相当于把他“驱逐”出学习的领域,这些记录是会保留在学生档案中的,如果学生真的是违法乱纪了那就不说了,但是因为吃泡面的话就让人难以接受了,这样很可能毁了这个孩子。
学校的出现是为了教书育人,我们应该是让学生享受的是丰富的知识。平等的待遇和人性化的尊重,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好地成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拒为领导买饭被辞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拒为领导买饭被辞退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