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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云“惯骑马的惯跌跤,河里淹死是会水的”,为什么“会水的”反而容易被淹死呢?
有句俗话说:“种瓜得瓜 种豆得豆”,要知道:种瓜的人往往死在瓜上,种豆的人往往死在豆上。任何事情都是得到了必然有付出,正所谓有“得”就有“失”。
常在河边玩,哪能不湿鞋?会的、懂得的、熟悉的容易忽略和失误,导致“跌跤”、“淹死”。
我还有一个体会,就是:猪跟猪斗,牛跟牛斗,也就是说相斗的都是同类。历史上刘邦开始就一介布衣,能跟秦始皇斗、敢跟秦始皇斗,是因为他们本身属于同一类人群。他们的素质和秉性是一样的。都有着不甘人下,舍我其谁的气场。那种唯唯诺诺的受气桶,他敢吗?
谢谢“悟空问答”的邀请。
“惯骑马的惯跌跤,河里淹死是会水的”,这句俗语有一定道理,但并不是绝对的。
说它有一定道理,是因为:“惯骑马”的人骑马的次数多了,就会有从马上掉下来的危险;而不会骑马的人,正因为自己不会骑马而不去骑马,也就不会从马上摔下来。“惯骑马”的人骑术再高超,因为骑马的次数多了,遇到的考虑不周或突发情况的时候也会多起来,从马上掉下来的危险也就自然会增加。且骑马的次数越多,从马上掉下来的几率就会越高。
说它有一定道理,是因为:“会水的”人到河里游泳的次数就会很多,有一次不注意或者遇到意外的情况,就会有被淹着甚至被淹死的危险。而那些不会游泳的人,正因为自己不会,才一次也不会到河里去游泳,也就没有被淹着或者淹死的危险。
俗话说的“常在河边站,不会不湿鞋”,和“惯骑马的惯跌跤,河里淹死是会水的”,说的是同一个道理。
说“惯骑马的惯跌跤,河里淹死会水的”,不是绝对的,是指:如果“惯骑马”和“会水的”人,时时处处都格外小心谨慎,从来不以自己会骑马、会游泳自居,每次的行动都以万无一失为目标,就不会有从马上掉下来、被河水淹死的的情况发生(意外的情况除外)。真能这样做的话,“惯骑马”的,也就不会“惯跌跤”了;“会水的”,也就不会被“淹死”了。
这句俗语从反面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越是有水平、有能力的人,做事情越应当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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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俩项运动属于高风险,危险运动,需谨慎认真。十年如一日的从事该项运动,让自己处在危险边缘之中,出事概率相对较高,但绝不是技不如人。
看问题不能只看表面。我们周围常有这样的例子,这个人水性不错,游了几十年了,怎么就淹死啦!不理解。其实没有什么奇怪的,也不水性不行。而是疾病突发,如:心、脑疾病。在水中死了,人们以为是淹死的。
因此,说淹死会水的,这话不科学。会水的怎么能淹死呢?要淹早就死啦!没有内在因素是不会的,骑手亦是如此,举一反三。
人们做什么事都是以熟练为先,熟练了就有了一定的技术,有了技术就有十分的把握,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艺高人胆大,人一旦胆子大了就无所顾忌,无所顾忌就会一意孤行,但俗话说的好,"瓦罐不离井边破",这就是说常在一条道上走黑,那有不意外的事呢?
而"惯骑马的惯摔跤"则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虽然经常骑马,老鞍老蹬的,但有时不注意踏空脚摔跤也常见,另一层意思是骡马没常性,即使人跟马常期相处,有了一定的感情,但它也有使性子的时候,一个趄趔从头上栽下来也是常有的事,也就是说什么事也没个绝对的。
再说"河里淹死会水的",不会水的是不敢下水的,因为知道不会水的后果,那就打死也不下水去,倒是会水的会义不容辞的跳下去,心里想的是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水的深浅和水底的情形是不一样的,有时人为的因素或不由己的情况发生,再会水也会发生意外。
这两句话最深刻的告诫人们,什么时候都不要自以为是,过份的自信也会招致失败,只有全面谨慎的考虑周全,综合分析自己的实力与境况,稳妥的办事才是上策,紧凭一技之长或信誓坦坦的认为没事的就会麻痹大意,等有事就后悔来不及了。
“惯骑马的惯跌跤,河里淹死是会水的。”这句俗语的道理是告诫人们,远离风险,方可保自身平安。
因为骑马和玩水都是十分危险的活动,哪怕是你对这些项目技术要领了如指掌,难保不马失前蹄。
所以说“会水的反而容易被淹死”,因为不会水的,他们压根就不会去江河湖海去游泳玩水,因而没有被水淹死的可能性。就像不懂股票的人不会肓目去炒股一样,也不会在股市中受损,受损的总是那些长期浸泡在股海中老股民。而会水的,因经常与水打交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如游泳时突遇台风、雷电、山洪暴发、漩涡、沼泽、暗礁、水草和腿抽筋等情况,很容易发生意外,很多会水者都是这些原因造成溺水身亡。
这句俗语同时也说明危险的项目,即使熟能生巧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千万要慎重对待,无事尽量远离。例如湖北一个捕蛇高手程地明,一生捕蛇无数,可以说捕蛇技术一流,可他最终还是被蛇咬伤,中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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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是怎么死的啊?
说起端午节,大家一般想到的都是三天假期、纪念屈原和吃粽子划龙舟。
其实五月五日端午节最开始纪念的是伍子胥。
伍子胥有一个特别凶的绰号,名曰“复仇之神”,他的一生要么在复仇,要么在复仇的路上。甚至在死后,还希望用挖出来的双眼看着仇人被灭。
伍子胥是楚国贵族,又现在的话说就是官二代。父亲伍奢是楚平王儿子太子建的老师,相当于太子太傅了。然而,据说楚平王看上了儿子的媳妇,想要据为己有,就和奸臣费无忌合谋逼走了太子建,身为老师的伍奢在楚平王眼里属于不该知道此事的一类人,就打算除掉他。但是不知费无忌怎么想的,他向楚平王说伍奢的两个儿子都很有才干,留着会成为楚国的祸害,就打算以父为人质,除掉二人。大儿子伍尚为了孝陪父亲一起死了,二儿子伍子胥为了复仇就逃离楚国了。
伍子胥在时值混乱的宋国找到了太子建,然后二人逃到了郑国。在郑国,太子建和晋国大夫中行寅合作欲推翻郑定公,结果太子建反而被杀,于是伍子胥又带着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逃向吴国。在吴国,伍子胥因盘缠用尽,只好做了街头乞丐,后来机缘巧合下成为了吴国将军公子光的门客。在伍子胥的帮助下,公子光成为了吴王阖闾,同时也攻破了楚国,此时楚平王早已死,伍子胥不能忍啊,就掘了楚王墓,鞭尸三百复仇。
伍子胥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吴王阖闾死后,其子夫差继位,此时吴国国力强盛,并打败了越国,越王勾践投降,但是伍子胥认为应该直接灭了越国,夫差不听,后因佞臣伯嚭谗言,就赐了伍子胥自尽。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伍子胥没能逃过家族的命运,在临死之际伍子胥满腔愤恨让家人在他死后,挖出双眼放于城东门,他要亲眼看着吴国被灭。夫差听后大怒,令人把伍子胥的尸首用鸱夷革裹着投入江中,那日正好是五月初五。
后来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吴王夫差羞于黄泉见伍子胥,就蒙着眼睛自尽而亡。那城东门的一双眼睛,得以瞑目。吴国虽被灭,但伍子胥曾修姑苏城让百姓受益,百姓为了纪念伍子胥,便在每年的五月初五祭拜他。
莫须有罪名是什么罪?
“莫须有”典故出自《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 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成语“莫须有”的解释为恐怕有;也许有。形容无中生有,罗织罪名。 也有人解释为“没有”的意思。这些解释如果放在整个对话情景中和对话双方的身份时,这些解释的确有点勉强。因为秦桧是当朝宰相,韩世忠是元帅。岳飞下狱后,韩世忠为岳飞鸣不平,就问宰相秦桧,秦桧回答“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造反信,虽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如果把“莫须有”解释为“没有”、“不一定有”、“也许有”、“恐怕有”,根本就解释不通,秦桧以他的学识和地位,不可能对韩世忠的质问回答得这么含糊。关于这个问题后来许多学者对这个“莫须有”进行考证。 徐乾学在《资治通鉴后编》一里,表示“莫须有”三字是弄错了,该是“必须有”;毕沅在《资治通鉴考异》里,用《中兴记事本末》的旁证,认为也该是“必须有”。 清朝大学者俞正燮有鉴于此,他在《癸巳存稿》里,认为“莫须有”三字还是该从字面解释,认为该标点做“莫,须有”。“莫”表示秦桧的迟疑,“须有”表示一定有。“世忠截其语而合之,以诋桧之妄。”俞正燮这种解释也有一定的道理。 台湾学者李傲通过对宋朝书籍中的考证,得出“莫须”是宋朝的口语,是“难道没有”的意思。在宋朝人的书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里有“莫须召二三大将来”的话;《曲淆旧闻》里有“莫须待介甫参告否”的话;《铁围山丛谈》里有“莫须问他否”的话;《宝真斋法书赞》里有“莫须与他明辩”的话;《分类夷坚志》里有“莫须谢尚书否”的话;《思陵录》里有“莫须批出”的话;《后村大全集》里有“莫须有人”的话。……从以上宋朝书中, “莫须”的语义,的确是“难道不”或“难道没”的意思。“莫须有”三个字,原来是“难道没有吗?,有”的意思。与 “宋史”原文:“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其事体莫须有”就是这样的“岳飞的罪名,难道没有吗?有!”的傲慢语气。这种语气,才正是当时针锋相对的对话,符合秦桧的特点。
马士英以身殉国,为何却被人说是奸臣?
马士英和一帮明末大臣一样,一群老油条,外战外行,内战内行。私心太重,能力有限,没有战略眼光,对局势认识不清,拥立福藩废柴,无法节制江北四镇,间接害死史可法,还让阮大铖上位,和水太凉那群是政敌,被称为奸臣,主要是身在朝堂,也是从政敌攻击角度说。比如何腾蛟也是这类人,只不过没在朝中。还是堵胤锡算个人物。
一说起南明时期的忠贞之士,人们往往就会想到被誉为民族英雄的史可法。而一说起南明的奸臣,那大家的第一印象必然是马士英、阮大铖,或是阮大铖、马士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印象答案也很简单,因为史书上都这么说,所以大家也就都这么信了。可是,很多人却并不知道,马士英的结局其实和史可法一样,都是以身殉国而死的。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史可法殉国成了英雄,马士英却成了奸臣呢?
有人认为史可法坚守扬州,宁死不屈,最终以身殉国,自然是英雄。而马士英拥立昏君,误国误民,理当是奸臣。不过,夜读史书却认为这样的观点是以偏概全。
首先,在南明开局的拥立新君问题上,史可法的表现并不比马士英好多少。当时南明最有权势的人物就是史可法和马士英,所以他们两人在“定策”问题上可以发挥决定性作用。马士英因拥立福王朱由崧这个大草包当皇帝而饱受世人唾骂,这也是他在史书上被定义为奸臣的最主要原因。可是按照“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皇位继承制度,福王本来就是当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由他承袭皇位是最理所当然的事情。
可是,南明的东林党和复社成员却因曾得罪过老福王朱常洵,因而害怕小福王朱由崧登基会对自身不利。于是他们利用自身影响力,极力反对拥立福王,改而支持拥立血缘关系更远的潞王朱常淓。史可法在政治上倾向于东林党,所以自然成了反对福藩,拥立潞藩的主力。史可法和东林党人提出福王有“七不可立”(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而潞王贤良聪明,所以在非常时期应该采用非常办法,立潞王为君。然而从后来潞王畏敌如虎、主动降清的表现来看,他和福王朱由崧其实是半斤八两,两人都是废物点心,谁也不比谁强。因此,史可法他们所提出的潞王“贤良”之说纯粹是瞎扯。将个人恩怨和党派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史可法又能比马士英高明到哪里去?
后来马士英和“江北四镇”几位总兵以武力强行拥护福王朱由崧登基称帝,年号“弘光”,史称弘光皇帝。南明开局的“定策”问题终于得到解决。马士英由于“定策”有功,所以位极人臣,被封为弘光朝的内阁首辅。史可法则明升暗降,被派往江北督师“四镇”官兵。因此,弘光朝的政策制定以马士英为主,而弘光朝偏偏又是个“短命鬼”,仅存续了一年时间就被清军攻灭,所以这又成了马士英被口诛笔伐为奸臣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大家却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马士英和史可法在政治上虽然成为了对手,但两人在大政方针上的意见却是一致的。“联虏(满清)平寇(李自成)”是南明弘光朝的基本国策,这也是马士英和史可法的共同意见。而后来的事实证明,这项国策非常愚蠢,可以说是一手断送了南明开局的大好形势。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马士英和史可法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光让马士英一人背黑锅,显然有失公允。
弘光朝还有个致命问题就是东林党、复社成员不断质疑弘光皇帝的合法地位,并搞出了所谓的“南渡三案”,严重削弱了朝廷内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后来清军南下,弘光朝廷被迅速推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人心涣散所造成的恶果。事后,东林党、复社成员疯狂指责马士英、阮大铖等人的种种“劣行”,却选择性忽视了自己这一派人给国家造成的掣肘影响有多深。
弘光朝廷灭亡后,南明又相继成立了鲁王政权和唐王政权。此时的马士英几乎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他并没有因此投降清廷。根据清朝官方档案证明,马士英曾参加过鲁王政权组织的渡钱塘江攻余杭、富阳以及攻打杭州等战役。1646年六月浙东兵败,马士英逃入四明山削发为僧,不久被清军俘虏,英勇就义。这样的一位人物,就算不能像史可法那样被世人称颂为英雄,但怎么也不至于将其称之为奸臣。
那么,马士英为什么会成为明朝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奸臣呢?这就要提到被称为“清初三大思想家”之一的黄宗羲了。黄宗羲的父亲是“东林七君子”之一黄尊素,黄宗羲本人则是复社中的核心成员。他所身处的阵营决定了他对马士英的判断。
清朝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清廷正式开始纂修《明史》。黄宗羲身为当世大儒受到邀请,黄宗羲曾发誓不侍奉清朝,因此托病不肯出山。但修撰《明史》是他毕生的梦想,所以也不愿意因此放弃机会。于是黄宗羲派自己的弟子万斯同、万言,以及儿子黄百家前往京城,以布衣身份参与修撰。
虽然万斯同在名义上是布衣,但却是《明史》的实际总纂。而万斯同的绝大部分观点又出自于黄宗羲,因此《明史》中将谁定义为忠臣,将谁定义为奸臣,自然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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