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挂急诊钱不够帮垫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挂急诊钱不够帮垫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出车祸后,主要责任人为什么不能积极去垫付医药费帮助伤者治病?
道理很简单:
①车主不垫是正常的,车主与家属都可以让交警先开具“交强险的垫付”单子上限医疗1万。交警开具的保险公司才不会扯皮。个人垫付很难拿回来。但是:如果当事人不向交警申请,交警也不会自己找麻烦,毕竟扯皮的事,谁都不愿意干。但是交警也不可能让伤者无钱医治死亡!
②伤者被惯坏了,车主宁可等法院判了一把结掉,也不愿被一刀刀的割,给多了是不会退的!
③当然,开车全责,是逃脱不了金钱赔偿的!
所以:开车需谨慎,走路的也要长眼!
正常进主要责任还是没责任,虽进伤者优先,但都没人愿意把自身的钱垫付,因为一旦垫付,正常来进,保险伤者都不会把这个钱给你,你懂的,对于全保的人来讲,任何东西都会第一时间推到保险公司身上,打官司如此,不打也是如此,好自为之,所以开车宁停一分,不抢一秒,等出了事故就不会有后悔药
你这个说法有问题。为什么不能是保险公司先垫付,然后再和责任人结算呢?保险就是车辆事故赔偿责任的转移,既然已经花钱买了保险,那这个赔偿责任就应该是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公司就应该至少承担部分先行赔付职责。
所以,这是保险公司为了节约成本,控制风险,把自己的责任推给车主了。你应该谴责保险公司,而不是车主。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有没有支付医疗费的义务,法律没有规定,所以肇事者不支付医疗费,没有任何对他制裁的办法,老的《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肇事者拒付医疗费用的,可以将其车辆扣至案件终结,随着《道交法》的实施,《事故处理办法》也废止了。所以,如果肇事者不支付医疗费用,你可以申请他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也就是说最多保险公司可以垫付一万块钱,不够的只能你自己支付,没有别的办法,等到伤者治疗终结或者造成残疾的,在评定伤残之后再申请调解,到那个时候保险公司才会赔偿(根据责任)各项费用,如果对保险公司理赔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一句话,他支付当然好,但是现实中大约有90%的肇事者不支付,所以只能伤者自行垫付,法律对他没有任何约束。
这是不人道的,应该先行垫付,只要拿好发票,记得亲自到收款台交钱。将来保险公司只认发票和被保险人,其余没用。只要你不先垫付,等着你的后果有几个,首先案子结不了,然后打官司你必输,其次会赔更多的钱。现在人都会请律师,只要你不先行垫付,法院会找你的,除非你想上失信榜
交通事故垫付医疗费?
首先回答垫付是自愿的,不是强制的,但你首先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垫付一万元。
但你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伤者身份证件;
2、伤者伤情情况证明(诊断证明、急诊病历等能够证明伤情具体情况及严重程度的证明文件); 3、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
4、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
5、交警队开具的垫付通知书;
6、医院的催款通知单;
7、用药明细;
8、医院的银行账号、开户行等信息(保险公司将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帐户,不进行现金支付)。
因为你描述的不全,我按照以下几点帮你分析下。
1,正常的涉及交强险限额内的医疗费用垫付问题,只需交警部门出具垫付通知书和有责证明就可以拿着这两样东西找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的。
2,我分析伤者方一定是住院住了很长时间,产生了不少误工费,护理费等,这部分仅仅通过垫付通知书保险公司通常是不会垫付的,想让保险垫付仍然是起诉,让伤者方追加保险公司,或者你起诉保险公司(不是最优选)即可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挂急诊钱不够帮垫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挂急诊钱不够帮垫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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