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速上开40码被拦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高速上开40码被拦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礼让行人该取消吗?
我自始至终的认为,单方面具有约束力的法都是恶法!比如这个礼让行人就是。很多大型十字路口右转方向,排队的车都成一条长龙了,行人依旧是不紧不慢的通过,有的边看手机边走,有的甚至隔很远也要跑过来冲到准备启动的车前通过,更别提送快餐那些骑手……明知后面堵到下个路口的红绿灯了,问第一台车你怎么不走,我不敢走啊!走了就是五百加扣三分!我就问发布这个礼让行人的人,你开车吗?是不是你不食人间烟火的?
个人认为该取消!路嘛主要还是用来跑车的,到处让来让去这个车确实难开,可以改变一个方法也可以啊,不就是要罚钱吗,可以改为过马路斑马线不得超过40码,一样可以有效果,超速行驶过斑马线也一样可以罚钱!方法总是有的,很多很多的条条框框束缚现在的车已经让人开的头大了!恐惧开车了,太麻烦太麻烦了!在街上我一般都选择走路或者打车了!个人觉得,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觉得
单位门口天天有警察再逮没有礼让行人的车辆 今天碰到一个好玩的事 人家司机开过来之后被交警拦下 然后交警问他为什么没礼让行人 司机说他还在人行道那边了 离我那么远我礼让什么 结果交警来了一句只要有人再人行道上你就必须礼让 这结果给我笑懵逼了
网红骑40万川崎摩托车高速被拦摔倒,高达数万的维修费该谁承担?
网红在适用法律上有特权吗?
网红是高等级人种吗?想挟粉丝以令所有人吗?
答案当然不是,网红要不是在新闻上曝光,成为新闻当事人,连当个公众人物都很勉强。
首先,冲击高速公路收费口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高速路收费口的设立就是路政管理的一部分,在收费口接受工作人员指挥是应该的,也是管理秩序的体现。该网红仗着自己是网红,就打算强闯收费口,这脸是不是太大了点?甭管有多少粉丝,平台一封杀,啥也不是,就一普通人。
其次,摩托到底能不能上高速,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清清楚楚。该网红不是还带了一本《道路交通法》吗?不会是只看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而把这个具有普遍约束性的条款给选择性忽略了?事实上广东省有明确规定:
估计该网红也是选择性忽略了。
所以该网红违法在先,车摔了是自己操作不当,不能怪收费人员在路上摆“蛋糕筒”干扰骑行,所以当然是自行承担维修费。
多说一句,“蛋糕筒”指的是谢了交投集团四个字的这个东西:
这东西学名叫交通警示锥形筒。它主要是起作警示作用,告诉过往的车辆前面有障碍,不得通行。这网红估计是没考过驾照,不知道这东西的作用。
结果网上以讹传讹,说收费人员向该网红投掷年糕以租其前行。这笑话闹大了。
西安女子不戴头盔被查不服从管理,是怎么回事?
近日,西安交警发现一男一女骑一辆电动车且未佩戴头盔,遂拦下进行教育,但接下来的动作着实让大家吃了一惊,实在看不下去了~
该女子不但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蹦蹦跳跳、手舞足蹈、得意忘形、挑衅十足的说“我说你们这帮不要脸的(警察)”、“你们这群不要脸的,一二三四五个不要脸”、“咋滴,你警察还要袭击人民呀”等等嚣张话语,连同行的男子都看不下去了,挥手制止。
许多网友都看不下去,纷纷表示:“小丑不让你演,可惜了”、“千万别让自己孩子看到,不然有这样一个妈在学校都抬不起头来”、“吃了几天饱饭自己都不知道姓啥”。
最新处理结果来了,据微博长安公安通报:对该女子做出行政罚款,并对当事民警道歉。该女子接受处罚并写道歉书,不过网友们还是觉得处罚太轻了,“应该判刑”、“罚她再跳”等。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喊出“一群不要脸的人”,大概是因为警察对他们做出了处罚吧。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对出台的各项交规等总觉得是针对自己的,保护自己是假,坑蒙自己是真,是为了罚款要钱,故意给ta找麻烦。其实交警在整治电动车违法过程中也积累了很多办法,尽量不去直接罚款,例如罚抄交通法规,发朋友圈曝光自己违法行为积赞达标才放行等。
骑电动车佩戴头盔是常识,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因为可能会惹来血的教训,也许一千次都用不上,但凡一次用的上也值了。即使法律没规定,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也不能不戴。交规的出台不仅是出于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的需要,更是培养众多骑行人的良好出行习惯,让大家骑车系好头盔和开车系好安全带一样,成为出行潜意识。路上遵守交通规则,就能最大限度的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很多电动车或者三轮车因为不遵守交通规范导致发生事故,早先交警还会和稀泥,越来越多的交警判定案例证明:随着大众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警察执法也越来越公正,一副我弱我有理的光景一去不返。
遵守法律,法律才会保护你;敬畏生命,生命才不会轻易逝去。你对西安跳跳姐骂交警事件怎么看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速上开40码被拦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速上开40码被拦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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