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双胞胎待产时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双胞胎待产时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尸产子是真的吗?
是真的,而且的确不少见。不过这不是什么灵异事件,而是有科学解释的正常现象。
搜了一下,最近的确有这个新闻,而且上了许多全球知名媒体的版面,《纽约每日新闻报》等都报了。大意是说在南非开普省的一个村庄里,几天前有个33岁的女人在家中突然呼吸困难猝死,肚子里还怀着9个月的胎儿。家人把她的遗体被送往殡仪馆,预计十天之后举行葬礼并进行火化,然而就在葬礼的前一天,殡仪馆的人竟在在她两腿之间发现了一个死婴!这把所有人都吓坏了,殡仪馆老板声称从业20多年从未遇到这种“死后分娩”的现象。这事在当地引起了轰动,也引来了全球许多媒体的报道。
实际上“死后分娩”是一种看似不可思议,却罕见又正常的“尸体现象”。
由于生命进程的终止,人体内的细菌会疯狂生长,从而产生了大量腐败气体。对于离世的孕妇来说,她遗体内的腐败气体会压迫着子宫,宫腔内的腐败气体又会推动胎儿。气体压力,再加上死后的肌肉的收缩张弛,最终促进了胎儿的分娩。
而且,这种现象并不鲜见。
百度一下“死后分娩”能搜出不少新闻。2005年德国汉堡,一名海洛因成瘾者被发现死在自己的公寓里,她怀孕8个月,被发现时胎儿的头部和部分胸部已经探出。解剖后,法医发现她的身体高度腐烂,符合气体压力导致的“死后分娩”现象。
考古学家也多次在考古遗址中发现过类似的现象。据报道,1975年在英国的一个墓地进行挖掘时,考古工作人员在一名年轻女子骨骼的产道中发现了胎儿的遗骸,头颅已经位于骨盆出口外部,腿骨还在骨盆腔里。1982年在丹麦的遗址,2009年在苏格兰的遗址,都发现过类似的现象。
如今,由于许多地方会使用化学防腐剂和消毒液来保存遗体,阻止了人体内的细菌增长,从而使得“死后分娩”的情况越来越罕见。
临产婴儿因抢救不及时造成窒息死亡,怎样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作为一名产科医生对这个问题的客观看法
出现了这样的问题首先表示遗憾,我们作为医生最最怕碰到的就是孕产妇以及新生儿的死亡,毕竟我们干的就是这个工作,无论是孕妇还是孩子,出现什么问题作为医生肯定也是非常难过的,包括我本人,在10多年的工作中,碰到了数次新生儿出生后窒息死亡的案例,有些是病情突然发生变化我们决策失误造成的,有些是新生儿自身有严重出生缺陷造成的。不管什么原因,出现这样的结果都是我们不想碰到的。
新生儿的严重窒息造成的致死致残原因是多方面的,不是孕妇和家属甚至就是医生都不知道具体的死亡原因。如果从常见原因上来说,临分娩前的急性胎儿宫内窘迫是常见的,再就是误吸羊水造成的窒息,少部分胎儿呼吸道发育异常也可以造成。
你既然提到已经申请死亡鉴定了,这样做是明知的,在当今的法治环境下,靠打闹医院和医务人员来讨说法要赔偿是不明智的。正确的做法就是做死亡鉴定,也就是尸体解剖。
打医疗官司是比较复杂的,所以直接请律师去法院起诉是最简单的办法,律师就是吃这口饭的,也有经验,具体法律方面怎么操作听律师的就可以了。中间一般会有医调委的调节阶段,不过医调委只能协调1万元以内的赔偿,你们不同意协调的话,直接进入法院起诉程序就可以了,这些都有律师帮你们操作。
最后法院会根据三方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决定医院是否有责任,有责任的话应承担多少责任,一般有全责,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几种。假如你的这种情况确实是医院造成的,需要承担全责的话,一般要赔偿30-40万的。
三方鉴定机构是否公平?
可能患者有顾虑,法院委托的三方鉴定机构(医学专家组)是否会包庇医院?我可以负责人的告诉你,毕竟干产科大夫的经常打官司的。事实上,三方鉴定机构是倾向于患者的,那些专家评审病例绝对是鸡蛋里挑骨头的,因为他们就是找医院毛病的,出具的鉴定报告每个人都是要负责的,所以并不存在包庇医院的说法,相反是倾向于患方利益的。
同时,如果医生的处理如果确实没有错误,也不会随便乱判,毕竟法律是相对公平的。
法院最终判决之后,医院有责任的话,就会将赔偿数额打到患方的账户中,目前医院都有医疗事故险,到时候会有保险公司负责这笔费用,所以医院方面也是希望患者打官司的。
最后愿你早日平复心情,养好自己的身体才是最关键的,无论什么结果,身体是本钱,休息一年之后再考虑妊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双胞胎待产时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双胞胎待产时死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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